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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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逃生地图那种。

这样我们也可以冲着薄弱的地方下手。

“没有。”

干什么夸奖她的话?我都在心里已经想好了,却听到了否决的话,我一时语塞……

“别人不服,我就服你。6P!”自己挖的坑,自己埋。涨姿势了。

呃,貌似,我也是填坑的。

我是书坑,他是自己作死搞出来的尸体坑。

说实在的,我都有点同情这个麻花辫了。

我填坑得用心用命,他填坑用命用命!

我是搞不好药丸,他是每天都可能药丸。

“放心吧!”

“我们肯定能出去的。”

安慰他,也是安慰自己。

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有难一起当。又何必相互伤害,给别人徒增笑柄。

“198。”

他的回答,搞得我都有点蒙,我明明说的是暖心的话题,他答我数学课题。

“什么意思?”

麻花辫轻描淡写的解释说:“你是第198个,这么说的。”

“这你都记得。”同一句话,被别人能记住准确的次数,也就只有听得多了,这个可能。

我木着脸,盯着麻花辫猛看几眼。

麻花辫浑身都是液体边干留下的黑布,踏着双磨损严重的黑皮鞋,尽管他很小心,鞋上还是沾满了肉渣。

从衣服和鞋子都能看出来,时间在他身上的流逝。

很多地方,都露出布絮。是很多衣服撕碎,拼凑在一起,保持身体恒温。

视觉效果很符合鬼屋的恶心标准,那身装备也极其逼真。

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快要怀疑,麻花辫是恐怖屋里,故意派来的员工。

“我说,这位大兄弟,你到底在这儿,呆了多少年?”

麻花辫沉默的看着头顶的灯光,头发凌乱,面目糊着黑乎乎风脏东西,而他的眼里,是不属于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沧桑。

“1431天。”

我不由大吃一惊。“三年!”有人在这鬼地方,呆了三年,一日复一日的生活着。

由于实在太过,冲击我的思维,我说话都忘了动脑子。

“那你吃什么,喝什么,你是怎么活下来的?”而我前面刚说完,我就立刻意识到现实问题,不禁有些后悔。

明知道麻花辫处境艰难,还问出这样的问题。

这不是见缝插针,落井下石,给人为难?

想到这里,我恨不得狠狠地打自己几巴掌。

被关在这尸坑里,没吃没喝,麻花辫还能吃什么?——人肉。

我目光转向麻花辫屁股下面,脚下踩着的尸体,默默咽下嘴里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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