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新人是毛头小子(1 / 2)

加入书签

“一个月前新来到肿瘤科的医生,名叫姜瑜恒。”凌夙的心态很好,他希望姜瑜恒能顺利完成手术,积累了经验的同时,也会理解一场独立的手术,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新人吗?还是聘过来的?”

“27岁,应该算是新人吧……”有时经验和年龄,并不会成为正比,凌夙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噗……”欧潇歌差点没喷出来。“27岁不是新人还是什么,毛头小子吗?”

27岁,那可是纯度很高的年轻人啊!

“你和琳琳说了一样的话……”

“那就证明我说的是正确的,琳琳姐都在肿瘤科干了多少年了,他一个毛头小子,刚来一个月就想进手术室,拿人命开玩笑呢吧!”欧潇歌愤愤不平的说着。

“过程中老主任会全程跟着,不会有事的,谁都要经历那种阶段,这是必然呃,不然好的医生不会再出现。”凌夙干笑着。

做医生就是这样,不去尝试,不去失败的话,就不会成长,老一辈迟早都会退休离开人世,年轻人如果不努力的话,谁来继续延续医生的工作。

医生所需要的是经验,和不断的尝试,不断的挑战精神,反反复复的临床经验。

不管姜瑜恒成功与否,凌夙都希望他能从这次手术中,积累到宝贵的经验。

次日欧潇歌上班的时候,一直在惦记着凌夙的事情,她一直记得凌夙昨天的神情,那绝对不是会相安无事的表情,而是有所担心的表情。

虽说不是凌夙主刀,但欧潇歌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毕竟和凌夙还是有点关系的。

嘭的一声,欧潇歌的脑袋砸在了办公桌上,她什么时候变成这么爱操心的类型了?

“喂……潇歌,你没事吧?”天美身在欧潇歌的对面,看着她那副奇怪的样子,很明显是很异常。

“嗯……没事……”可以说没事,只不过是欧潇歌觉得放心不下罢了。“啊……果然还是不行,我去找奈斯。”想来想去,还是不安心,索性直接站起来,转身向奈斯的办公室冲过去。

“我就说嘛,你是行动派的人,还是不要浪费珍贵的脑细胞了。”天美托着下巴,笑嘻嘻的目送欧潇歌冲进奈斯的办公室。

欧潇歌冲进奈斯的办公室,强势的请了假,理由很简单,她担心凌医生的情况,必须去看看才能安心。

然后还没等奈斯问问理由,欧潇歌已经风一般的消失在办公室内,留下的是半伸出手,欲问的奈斯。

有个行动力超强的部下,绝对不是上司的幸运。

早晨凌夙到达医院的时候,姜瑜恒已经开始准备九点钟的手术,辅助他进行手术的是肿瘤科五年经验的女医生,两人换上手术衣之后,正在办公室商讨关于手术的事情。

姜瑜恒到最后都没有向凌夙请教,而凌夙交给他的模拟手术设计,姜瑜恒也没有看,他想要凭自己的实力证明,他的实力绝对不比凌夙差。

如果在这个时候,接受对手的帮助的话,就等于承认了凌夙比他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