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踏上旅途(2 / 2)
根据去过矮人国度的商人介绍,一块鸡蛋般大小的魔铁精华大致就是这个价格,不过魔铁精华属于有价无市,万一遇到拍卖,一群人争抢一块,五千金币的购买力就大大缩水。
还好魔铁精华并不属于魔法材料,要不然价格可不是铁尔部落能承担得起的。
魔法材料的交易就用不到金币了,往往使用其他魔法材料进行物物兑换。
除了金币之外,罗森还带了一些没有辨识出的原矿石,在钢岩山这个铁匠和冶炼师扎堆的地方,辨识这些矿石会很容易,说不准这里面就有价值不菲的高级金属矿石,铁尔的矿产资源上就能再添一笔。
离别的时候,丝塔拉一脸的渴望,巴巴地跟着罗森念叨自己多么有用,想让罗森带上她。安琪则一脸不满,米兰达有些神不守舍。
罗森也是无奈,此次前往矮人国度购买魔铁精华关乎部落存续,他必须成行。
离开部落之后,一路向东,参考着那位去过矮人国度商人提供的简略地图慢慢赶路,荒原牦牛的行进速度一般,比人类国度里那些拉车的老牛要快很多,但也比不上奔跑的马匹,好在荒原生物都有耐力悠长的优点,这头牛也是部落里体格最棒的一头,为了准备旅行提前就喂得膘肥体壮,跑起来也是四蹄生风,到有些马匹小跑的速度了。
按照这个速度,如果路上没遇到什么阻碍,用不上一个月就能抵达矮人国度的边境。
刚出发的时候天气还算不错,一连三四天都出了太阳,铁尔部落势力范围的东面并没有其他部落生存,属于一块广袤的无主之地,地势也非常平缓,比较适合旅行。
这片无主之地过于荒芜,水源地很少,基本属于无人区,是恐狼栖息的乐园。
罗森承担了车夫的责任,顶着寒风坐在马车前面观察路况,荒原牦牛很适合冬季拉车,但就一点不好,它们头上也长了很长的鬃毛,往往遮挡视线,跑起来毫无顾忌,也不看脚下是不是有坑,前面是不是有石笋。
这要是被它拉着撞上石笋,驮兽一头撞死,马车损毁,于连就苦了。估计到时罗森就成了他和芬克的坐骑,让他们骑在罗森背上,靠罗森的双腿跑出荒原。
在罗森驾驭牦牛的时候,芬克和于连躲在车厢里玩着围棋。他们俩是好棋友,围棋这项游戏部落里只有少数地精才玩,多数地精还是喜欢不太费脑子的五子棋和跳棋。
于连和芬克属于智商过剩,不玩一些费脑子的游戏会觉得无聊的群体,这两位还算是棋逢对手,碰到一起总能杀个昏天黑地。
俩人现在是非常要好,恐怕对于他们彼此来说,都是最好的朋友之一。于连很少笑出声,但跟芬克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毫无顾忌地被思维模式迥异于人类的地精逗得咯咯笑个不停。
只是在罗森看来,现在打扮成美少女的于连跟一只丑陋得像星球大战里尤达大师一样的芬克在一起说说笑笑,总感觉非常不协调,但这种不协调中,竟然还蕴含着颇具哲学意味的道理。
罗森想了半天,回忆起前世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貌似不是这句……
知音无关尊卑长幼,无关富贫美丑,只要心意相通,能够体谅包容。
想到这句话,罗森到是有些理解二人的友谊了。
在芬克看来,于连美不美根本无关紧要,他是于连身边极少数不关注他外面的人。这种无视恰恰是于连想要的感觉,他被自己的外表折磨得很苦,一直将之当成心病。他很想有一个不在乎他相貌,既不将之当成神的恩赐,也不将之当成恶魔的诅咒的朋友。
相对的,于连聪明的头脑也吸引了芬克,俩个人都属于技术宅,只是擅长的层面不同,于连还很善于决断和提出建议,在芬克研究中遇到困难时,能为他提供解决问题思路的除了罗森就是于连了。
两个人有共同话题,智力相当,沟通起来毫无阻碍,这还真有点好基友一被子的味道了。
但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别扭哇!
比美女与野兽还要别扭,用潘金莲与武大郎来形容倒有些恰当,但潘金莲同学看武大郎时候眼中透出的浓浓情谊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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