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招工(1 / 2)
销售这事不是目前的云中郡能兼顾同时也没必要兼顾。
蒙良的作用是打开销路设置售点而不是兼顾销售。
否则,今天是雁门郡,明天是太原郡,后天是邯郸郡……销售点越来越多,蒙良要几个分身才能顾得过来?
对此沈兵有两个选择:
一是直接从云中郡派出人去设置零售点。
二是在当地找人作零售点。
前者虽然可以把利润全部吞下但显然不太现实。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人文、地段、关系、管理等方方面面。
中原这么大,此时连文字、钱币、甚至语言都没统一,从云中郡派人到各处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经营就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成级数的提高运营成本。
反而是后者简单易行。
云中郡什么都不需要考虑,只需要考虑生产和运输,其它的就交给当地商人去运作就可以了。
如果说有什么损失的话,就是分一小部份利润出去。
但这利润与前者自己设置销售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相比却不值一提。
甚至沈兵还可以调动当地市场的竞争关系。
比如在雁门郡并不是把布发给陈涌一家,而是同时发给几家。
于是陈涌就无法任意将布价抬高扰乱市场。
而蒙良的任务除了打开销路之外,另一个更重要的就是挖掘人才……
正如之前所言,古时工人的地位不高且生活不稳定,且因为人多地少的原因还有大批的工人游离在社会中。
这对云中郡而言是好事,因为云中郡需要人,尤其需要大批手艺娴熟的工人。
农民是挖不动的,原因主要是农民被土地捆绑在当地无法离开。
工人则没有这方面的担忧,如果说有什么让他们走不开的那就是有家人需要照顾。
但沈兵给的工钱也就是每天二十钱却可以轻松养活十口之家,于是举家迁往云中郡都不成问题。
于是还犹豫什么呢?
工人在云中郡受重视社会地位高,工作甚至比农民还稳定,更重要的是还能赚钱养活家人……所以没有多考虑,当然迁往云中郡。
这差不多就是到各地招工。
当地官员更重视农民而不是工人,甚至招工还带走了一批社会上没有工作无所事事的闲杂人等减少了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管理,于是也就不反对。
因此在布匹不断销往各郡的同时,人口也在往云中郡流动,且大多都是云中郡急需的工人。
这些工人很容易分配,就以他们的手艺各施所长。
建房的工人就安排去建筑,制作铁器的就去铁器作坊,另外还有冶铁炼铜的、民间制剑的、木艺石匠等等。
这些人在沈兵眼里那都是妥妥的人才,沈兵有些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处“社会地位不高”的阶层中备受鄙视。
此时的云中郡是百废待兴,将来还会开疆拓土,再加上还要进一步工业化……这些有着各种技艺的工人就是中流砥柱。
这样前后月余,云中郡共收拢了五万余名百姓。
五万人不算多,比如雁门郡就有七万余户二十九万人口……平均每户四人。
秦时出于征税需要强制成年人分家,所以每户人口不会太多。
云中郡这五万人口只是刚起步,尤其其中许多人还是处于“散户”状态……所谓的“散户”指的是虽然人在云中郡,但只是为了生活,其户籍还在原地,征兵、服遥役等都得回原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