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改变(1 / 2)
有些人,敬酒不吃吃罚酒。
有些人,自以为是自己是天下第一。
有些人,仗着有些后台,可以为所欲为。
这些人,在宁凡眼中,那都是一无是处之人。
卓有为,仗着有卓天青在背后撑腰,对宁氏集团不知道做出过多少不利的事情。
那些事情在以前都没能被苏诗文察觉,也只能说是他的手段太高明了。
然而宁凡毕竟不是苏诗文,他处理事情的手段非常简单,同样非常直接,并且还可以用上苏诗文无法利用到的一层关系。
在这一层关系之下,只要你身在华夏国内,那么就没有太大的可能将自身的秘密隐藏起来。
此时的卓有为便是如此,一般人还真的没办法调查出来他是卓天青远房堂弟的身份,但是宁凡却可以,因为他是华夏最顶尖的兵王。
哪怕现在已经退役了,他依然还是那个可以在华夏军方笑傲一方的兵王。
看着宁凡嘴角那邪魅的笑容,卓有为第一次感觉到如此的无力,他似乎猜到了自己要遭遇的事情是什么。
没错,对宁凡而言,可以被利用的人,才有价值活在这个世界上。而卓有为这种已经没了利用价值的人,给他一次活下来的机会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恩赐了。
“还有三十秒,”
时间,不知不觉在这种僵硬的气氛当中溜走三十秒钟,宁凡语气轻飘飘的,其中听不出一丝的火气。
卓有为和其余接股东可不会这么认为,此时的宁凡越是淡定,那么事情的后果越是严重。
这时候,另外一个股东看不下去了,忍不住的提醒道:“宁董,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要不我们直接将卓有为交给司法机关吧!相信法律会给予他严惩的。”
宁凡闻言,大笑不已,法律会给卓有为严惩?这特么是在说笑话不是?
当前这个世界上,哪儿有什么决定的公平,那所谓的法治只是一群有钱人保命手段罢了。
三年之前,宁凡还在部队当中的时候,看过一则新闻,一个官员的儿子飙车致人死亡,却因为老子是有身份的人,最后只是赔偿了一些钱,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同期,还有一个人,只是偷窃了一辆电瓶车,则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走正规的途径,飙车致死死亡的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应当受到法律严惩,但是现在却逍遥法外。而那个偷窃电瓶车的人,却只能在班房当中数着日夜。
当时,听闻这件事情的宁凡异常的生气,不顾上级的命令,动身将那个官员的儿子枪杀。
这件事情在那个时候引发了一场地震,为此宁凡也是背上了一则处分,但是他无怨无悔,他无愧本心。
现在,公司当中的股东让将卓有为交给司法机关,让其受到法律严惩。
如果事情真的可以这么办成,他不会有丝毫犹豫。
但是问题的关键就是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卓有为毕竟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一个人,只需要用上一些钱,绝对是可以让自己不用受到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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