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立卷(1 / 2)
有了钱,范晶晶总算有了做事的底气。
虽然范晶晶不喜欢以物易物,但是换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唐人,虽然年纪只有十岁,但毕竟经过大户人家的折腾,见识还是比平民百姓来得宽,虽然被尉迟绫打的头破血流,然而在范晶晶看起来,这个童仆没有做错什么事,她唯一的错误就是想要改变尉迟绫的习惯。
对她来说,看到主人做错了事,会加以纠正的仆人,不是坏的仆人。
在范晶晶的心底,童仆与其说是他的奴婢,还不如说是她的未成年雇工。
在大唐以雇佣一个未成年者,等于给他活下去的机会,而不是剥夺他的未来。
所以范晶晶使用起交易来的童仆,心安理得。
不管是交易还是赠送,人口的流动必须经过登记。
大唐的奴婢属于贱民的一部分,处处低人一等,然而在户籍里,还是必须登记所属奴婢的样貌年龄,性别。
尉迟绫当然不可能亲自到口马行去处理奴婢立卷的问题。
在这个时期,自然有代办的人会帮他们处理,在这里郑婆就是代办的最好人选。
有时候不是你熟悉这个程序,你就有办理的权利,还必须要有特定身份的人替你服务。
混迹市场的郑婆在这方面,拥有的管道比她们两人多多了。
至少在范晶晶的户口“手实”,就多了童仆的名字和样貌,换了主人童仆也换了姓,改姓范,名字范晶晶未变动,还是留原来的名字,所以她的新名字叫范琪。
“范琪,原先妳在尉迟家的时候,学过及会做些什么?”
学过跟会做,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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