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蜜月(1 / 2)
蜜月度假第二十七天。
连傲将尉迟轩压在玻璃地板的海边小屋上做动情之事,厚厚的玻璃地板下是蔚蓝色的海洋,尉迟轩躺在地板上,海里的鱼儿好奇地想要亲吻他的肌肤,被连傲粗鲁地一掌吓跑,尉迟轩嗤嗤地笑了。
“傻瓜,鱼的醋你也吃。”尉迟轩双颊潮红,一双狭长的双目如天边群星,比两人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还要耀眼清明,连傲看痴了,竟霸道地道:“就这群死鱼,敢碰你一下,我马上让人把它们打捞上来,全吃了!”
对于连傲对自己这么强烈的霸占欲尉迟轩只微微眨了眨眼,婚后连傲不管带他到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城市,总是将尉迟轩搂得紧紧的,不肯给他人碰一下,甚至谁敢多瞧尉迟轩一眼,连傲也是要生气的,想起连傲虎着一张脸吓跑那些热情地向自己示爱的外国人,尉迟轩就忍不住嘚瑟地笑……
“轩,你敢笑!”连傲冷哼一声,将尉迟轩的睡衣带子尽数解开,如狼般一寸寸地打量着躺在自己身下的这副完美身躯,海洋的颜色成了尉迟轩白皙肌肤的背景,底下是群鱼的盛宴,尉迟轩在连傲一次次强硬的进攻下终于忍不住求饶……
连傲将尉迟轩一根根细指含进口中,他心疼这双手,这双曾被尚曜无情踩踏在鞋底的伤痕累累的手,虽然现在已经看不出任何伤痕,但却因为当时受伤太重,导致尉迟轩很难在钢琴上再有所造诣,如果可以,连傲真宁愿这份疼痛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不许...皱眉,你若喜欢看我弹琴...的样子,我一定能够再弹琴,如果你喜欢看我拿枪,我也会努力的。”尉迟轩侧着脸断断续续地道。
连傲更加心疼地吻着他的眉毛,一路往下,“轩,日后我定不让你再受伤。”
男人犹如刚被放出来的野兽,待狂风过境后,尉迟轩连动也动不了,蜜月蜜月,他们倒是去了很多地方,但令尉迟轩印象深刻的多数是在床上,或者能做那事的各种地方,习惯了后尉迟轩也不再觉得痛楚,只觉得能被爱人亲抚的感觉十分美好。
连傲将尉迟轩抱到床上,他不会说动人的情话,也不像别的男人一般甜言蜜语信手拈来,但是尉迟轩知道,只要连傲说出口的话,就好比曾经的承诺般,比生命更重。
“连傲,你从来不说你爱我。”尉迟轩将脸埋在连傲厚实的胸膛中,略微有点不满道。
结婚的时候没有说,宣誓的时候没有说,情人节的时候没有说,尉迟轩深知连傲的性格,所以也不强迫,只一直默默等待着连傲能够说出口的那天,但是...在黑田江告诉他,卫钧总是会在**的时候向自己表白的时候,尉迟轩抑郁了。
因为在这次蜜月旅行中,两人每天都不知道到达多少次**,然而连傲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最多会用性感沙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厮磨着,喊着“轩、轩”。
连傲听到尉迟轩的不满邪笑道:“做的不是比说的好?”
尉迟轩不爽了,闭着眼睛不语,就是因为连傲不常说,所以他才稀罕,才想听,哪知道这傻男人,竟然一直不说。
连傲见他为这事儿生闷气,撑起身子吻着他的额头,轻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没说?”
尉迟轩蓦地睁开双目,疑惑道:“难道你说了,我没听见?”
连傲将尉迟轩用力搂在怀中,讨价还价道:“轩不是也没说过,就连抢婚的时候也是问我要不要你而不是爱不爱你,所以我天天以实际行动告诉你,我多么要你啊!”
尉迟轩气愤地推开连傲的胸膛,他当初说的“要”跟连傲现在说的“要”意思可是天差地别,“不说算了,明天黑田琦约我去吃饭,你自己解决吧,让开些,我要睡了。”
黑田琦、黑田薰是黑田江的两个妹妹,当年被送出国去读书,两人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黑田薰在刚开始的两三年里还对连傲念念不忘,但经不过一个美国帅哥的穷追猛打,现在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孩子,而黑田琦读完书后便一直自己旅游,昨天连傲带尉迟轩到一个美丽的旋转餐厅吃饭的时候,恰巧碰到了黑田琦,许是想逗弄连傲,黑田琦不仅给尉迟轩留了电话号码,还约他明天也一起去吃饭。
连傲深邃的眼眸燃起烈焰,满脸写满了“不爽”,当年黑田江带两个妹妹到尉迟主屋的时候,连傲就不喜欢黑田琦,因为尉迟轩对黑田琦笑得一脸温柔,而且两人用钢琴与小提琴合奏的样子无比美好,就像金童玉女般登对,现在一听尉迟轩竟然真的打算明天赴约,连傲果断不干了。
“你敢!”连傲隐忍着怒气,见尉迟轩无动于衷地用后背对着自己,恼怒地将他翻过身用力压上去,“轩,不许去!”
尉迟轩睁开狭长的双目,眉眼微挑,无限风情不经意间显露,“你凭什么不许,她约的可是我!”
连傲怒目直视,“我可是你男人!”
尉迟轩轻笑,“我也是你男人,睡吧。”尉迟轩翻身,连傲却不让他翻,注视着已经被他要了两三遍的身体,暧昧红痕遍布,但是,不给点教训,他的轩根本不将他这个老公放在眼里。
“轩,我要让你明天下不来床!”连傲发狠地在尉迟轩耳旁低声道,不顾尉迟轩的手脚阻止,开始了新一轮的征服之战……
待旗偃鼓息后,连傲看着已经被自己折腾得晕过去的人儿,怜惜地在他额前一吻,从他身上翻下,为两人盖好被子,在他耳边道:“爱你。”
尉迟轩只是紧闭着双眼,苦苦坚持着才没有晕过去,因为连傲说自己说过了,尉迟轩思来想去觉得唯一有可能的就是连傲趁他晕过去或者睡过去的时候说过,那认真的两个字听进尉迟轩的耳朵里,只觉得这是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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