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小兔子闪闪!(1 / 2)
江少清本想说:只要能满足他的要求,择日不如撞日,越快越好。
可一想,这样直接会露出他贪婪的本色!
他便故弄玄虚的回话:女儿尚小,不急不急!
另外,江少清从小道消息得知:这亲事在程老先生那儿受了堵!
在生意场上能一手遮天的程老先生很喜欢江珊,可听说儿子对江珊情有独钟时,他表现出很深的顾虑。
同时镇重警告儿子程君:未经同意,不可擅自约会江珊。
程君对父亲有恨又怕。
天知道一向是工作狂的父亲那根经不正常了?
二十多年了!他几乎从未管束过孩子,这一管就管得十分到位,成了程君和江珊的绊脚石。
......
江珊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最后竟然在某平台注册了名叫的“阑珊”工作室。
承接人画肖像画,插画和各种小说封面……
赚钱全凭她的心情,一天下来赚的不多,但足以打发无聊时光。
......
沈佳怡婚后和王峰另建爱巢,和父母分居而住。
沈父给了两人一套一百多平的居室,另外还给王峰的父母也在华城购置了一套房产。
当初承诺给王峰专配的豪车没有兑现,只把公司一辆闲置的BMW给他当座驾。
这让王峰有些不满。
另外,王峰一心想早日坐上沈父的位置,可沈父似乎没有提前退休的打算。
王峰退而求其次:都已经是一家人了,最起码给他一个副总的头衔才对。
可是沈父只让他在各们部门轮换熟悉各岗位流程。
王峰认为沈父这是低估他的能力,或者根本就不器重他。
可是,王峰又是个会察言观色的马屁精,他不会在沈父面前表现出不满。
在公司受的“气”,回家后全部撒在沈佳怡身上。
婚后,两人过着两人世界,一致同意不用保姆。
每天一进家门,佳怡就给他递上拖鞋;他躺在沙发上,松开领结,发恼骚时,佳怡笨拙的在厨房学着做他爱吃的农家小炒肉……
虽然王峰嫌她厨艺差,但能做饭给爱人吃,佳怡觉得很幸福!
她曾经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啊!
夜晚
王峰躺在床上,心心念念的都是如何证明他多有才能?
思来思去,他竟然唆使沈佳怡找沈父拿点资金,两人另立门户,开一家连锁餐饮公司,一年内发展到100家连锁店。
沈佳怡只好硬着头皮去找母亲说好话。
沈母见王峰表现的很不错:在外面两人成双出现时,他对佳怡总是呵护备至。
有一次沈母去看女儿,画面是这样的,佳怡看电视,王峰洗衣做饭又拖地,一闲下来就给佳怡削水果。削好了水果切好一口一口的喂她……沈母对此非常满意。
沈父本不赞同,可沈母说年轻人有想法是好事。
有丈母娘帮着,王峰得以如愿。拿着200万启动资金信心十足的开始奋斗。
……
另一面,蓝屹年毫无费力的找到了年轻漂亮的女作家醉杨柳。
明玥玥陪着蓝屹年一起约见醉杨柳姑娘。
明玥玥举着“出版社”的旗子,蓝屹年打着“粉丝”的幌子。
那个面容清秀的美女作家人如其笔名,长得像杨柳一样婀娜多姿,妖娆妩媚的如同醉女人。
看着明玥玥手里的出版合同,醉杨柳仿佛看到了一条金光大道。
对男粉丝蓝屹年的问话一一作答。
“你怎么取醉杨柳这个笔名?难道你不讨厌漫天飞的柳絮?很多人都会对柳絮过敏,避之不急!”
“我喜欢杨柳,小说里有这一情节,你可以通过文字来了解!”她笑面如花。
“你觉得人会有生命的轮回吗?”蓝屹年又问。
“有,我觉得我自己应当就是我小说中主角,正在寻找等待我前世的有情人……”
蓝屹年一听,为之一震。
醉杨柳似乎对自己的回答很得意,用手拿着汤匙优雅的搅着咖啡。
蓝屹年的眼都要直了。
醉杨柳纤细手腕上戴着一只晶莹透亮的玉镯,玉镯随着她的慢动作而轻微晃动着,发现幽幽的光。
他为了找这只玉镯,几乎跑遍了所有大大小小的珠宝商店和古玩市场,光顾了N家民间收藏家。
五百年了,他终于又看到这件宝贝了。
他冒失的问:“你这玉镯那儿来的?”
醉杨柳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玉镯,浅浅一笑:“玉是有灵性的,这玉与我有缘。”
明玥玥不太喜欢醉杨柳的说话方式,太文艺太自我。
她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进入正题:“大大,你这本书还开头的章节的确很吸引人,如果后期保持这样的质量更新,我们很希望与你签定出版或者拍成影视。希望您配合能把这本书后面的详细故事情节给我们过目。”
醉杨柳一听,娇情造作:“吓坏宝宝了,只是写书是件费时伤脑的工作……宝宝要穿衣吃饭……。”
明玥玥简洁明了回答:“物质要求不成问题,你尽管提。但期限只有一个月!”
两人对话时,蓝屹年一幅灵魂出窍的模样。
当明玥玥和醉杨柳握手分别的时候,他还在神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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