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杀身之祸?(1 / 2)
“皇上,如今天下,四国鼎立,非云游妄言,天朗,虽有先王用自己的丰功伟绩一笔笔打下来的江山,但如今,也是被人虎视眈眈,危险异常。如今之计,相必皇上心里也有了决断。”
朕心里的决断?
令桓宇轻笑了一声,“云先生还真的是神机妙算,连朕的心思都能猜透?那不妨说说,朕到底是怎么想?”
云游端了端身子,“回皇上的话,皇上与公主和亲,有利有弊,利为,能暂且稳定起两国的邦交,弊为,北疆必随着公主的驾到,在天朗埋下势力。所以草民以为,万事皆需小心,皇上还是想好退身之路比较好。比如,将北疆,一举铲除。”
“大胆!”
令桓宇一个飞脚把云游踢出了三米远,“两国战和之事岂是你一介区区布衣草民可以妄议?你,该当何罪啊?”
这是还没听自己说完,便被惹恼了吗?
云游俯下身子,就地又重新跪下,“请皇上息怒,草民有三罪,一为不报实情,欺瞒皇上。二为私事缠身,搅扰皇上。三为妄议国事,惹怒皇上。但皇上请听草民一言,如今局势在水火之中,稍有不慎便万劫不复,一步错,步步错,还望皇上,三思。”
一步错,步步错。
他令桓宇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他,现在还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念你尚且有自知之明,朕就饶你一次,你既说,有解尸毒之法,说与我听听。”
云游起身,“谢皇上恩典。世人皆知,尸毒,极易散播,人一旦染上,不出七日,全身的血脉都会入毒。草民不才,曾寻得一种蛊虫,此蛊虫能吸食人血中的毒素,以壮大自身,乃是少见的良种。”
蛊虫?
“朕听闻,南越善巫术,兴蛊虫,难不成,你是从南越来的?”
“皇上果然聪颖无双,草民早先在南越游历,蛊虫也是在那里寻得的。只是这蛊,有个缺陷,一只两对,种蛊之人也要种上一只。中毒者,体内毒素若太过强劲,蛊虫承受不住的话,种蛊之人,便会遭到反噬。”
“哦?”
令桓宇看着云游坚定的眸子,“即便反噬,你也愿意为朕一试?不惜招来杀身之祸?”
“草民身份低微,但一腔热血天地可鉴,愿为皇上鞍前马后,肝脑涂地,死不足惜!”
“好!性情中人,深得朕心。”
令桓宇轻笑,“你既如此为朕忧心,朕也愿成全你的心愿。只是,朕金口玉言,说过的话,自然没有收回的道理。你且说说,如何叫恒王不娶你那好妹妹啊?”
“家妹与恒王情投意合,如今更是共居一室,甚为不妥。草民斗胆,不如择个好日子,皇上将公主纳为妃子,再将婚期和恒王成婚放在同一天,到时来个偷天换日,生米一煮成熟饭,纵使他二人再心系一处,也没法儿了。”
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法子,“没看出来,你还真是不单纯啊,想必此次进宫,你也不是贸然而行。不错,倘若朕要留用你,你可愿意?”
令桓宇笑眼迷离,那模样看的云游心里忽然有些慌,他心里以为,这个君王并非世人所说的那般昏庸无道,倒是有些难以揣测的心机。
“草民生死全凭皇上一句话,今日皇上大发慈悲给了草民一条生路,草民此生愿为皇上赴汤蹈火,为天朗马革裹尸。”
……
“你喜欢云游吗?”
浅乐陪着苏清婉躺在了床上,两人约着聊聊心事,因为实在是睡不着。
“喜欢啊,阿云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不喜欢?”
苏清婉只道浅乐这问题奇怪的很,阿云性子好,样子好,对自己也好,肯定喜欢的呀。
“我说的不是师徒之情,是,男女之情。你对他,有吗?”
男女之情……
苏清婉歪着头,很认真的想了想,然后答道,“说来,我才刚过及笄,男女之事呢,我还知之甚少。云游于我,是师父,是兄长,是我这一生最感激的人,你若问我喜欢不喜欢,定然是喜欢的,可我也清楚,这不是什么男女之情。浅乐姐姐,你多心了。”
和云游相处了八月有余,他凡事都尽心尽力的帮扶着自己,她也曾想过,如若她还有父母,或是有兄弟姊妹,他们是否会对自己,如同他做的这般好呢?
“那便好了,云游道法高深,离成仙,只差一个情劫。历劫之后,方能抛下前尘往事,潜心修炼,你可千万不可搅了他的心智,免他走火入魔。”
嗯……
她听着,小声的应了一声。浅乐的这句话,是不是在说,自己是师父的累赘呢……
“咱们说些别的吧……对了,浅乐姐姐,你是怎么跑到这儿来的呀,我听阿云提起过,你是瑰蕊逢玉的仙子,怎么想起来从仙境跑到人间呢?”
苏清婉黑溜溜的眼珠子看着眼前的这个姑娘,她越看越觉得浅乐好看,“以前,我只在话本上见过仙女儿,话本上的仙女儿穿着漂亮的绸缎,在天上飞舞,如今看了浅乐姐姐,竟觉得那些话本上的画儿画的都丑极了,没有姐姐半分神韵。”
噗嗤,浅乐点了点她的脑袋,“你啊,虽说涉世未深,却聪敏的很,闲来无事别只顾着吃喝,多读读医书也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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