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聚餐(1 / 2)
从早晨折腾到下午七点,刚租的店焕然一新,电脑桌摆好,电脑开机已唱上歌了,柜子沿着靠窗墙角摆着,崭新蓝面的椅子,一溜样摆开。四盆花进门两盆,靠窗两盆,遥呼相应。
刘茵和高凤此时站在地中央,望着今儿一天的成果,心里倍儿的好。
郑小娜关了店赶来看,一看就夸,比她店大还气派。
还说她给省城的老师讲了开专卖店的事,老师答应,开业那天,一定过来剪彩送花篮表祝贺。
刘茵和高凤听了高兴,身价上百万的老师能百忙之中过来贺彩,可见对这事的重视,对这事的大力支持。她们两人得努力,才对得起老师,对得起自己前期的投资。
刘茵和高凤开专卖店,这一业绩,郑小娜又要拿公司不少提成。
所以郑小娜便邀请刘茵和高凤下馆子,说今夜不醉不归。
刘茵和高凤还嚷嚷,郑小娜给她们指引着一条挣钱大道,应该她们请才对。
郑小娜回绝:“不急,等以后两人挣上大钱了,再请也不急。”三个女人高高兴兴去菜馆了。
在进了菜馆后,刘茵才打电话告诉吴豪,让他自己吃,她回去晚了。
坐在沙发上本等刘茵回来一起做饭的吴豪一下生气了。把电话往沙发上一扔,走进厨房,把从超市买的菜,一股脑儿塞进冰箱,重重关上门。
走过来拿起手机,就拨了陆艳的电话。陆艳和李军正吃西瓜。一瞧吴豪来电话了,陆艳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在犹豫接还是不接时,李军问:“谁的电话。”
陆艳说:“是吴豪的。”
李军居然说:“接呀!说不定是好事。”
陆艳就接了,接通吴豪就说了请他们一家三口吃饭的事。
陆艳听了解释:“还是我请吧!尽地主之意。”
听了这话,李军气的眼睛瞪陆艳。结果吴豪让李军接电话,陆艳给李军递电话时强调:“客气点。”李军还是睨一眼陆艳。
李军一接上电话,吴豪自然是客套一番,说既然是老同学老公,认识了以后就是朋友,一起出来聚聚聊聊,还说了聚餐的地方。
一听是酒店,李军推辞:“咱们是平民百姓,选个一般的小餐馆就行。”
吴豪听了开李军的玩笑,换作是他老婆的同学请客,他一定狠宰一下。
李军听了就笑着说:“挣钱谁都不容易,一起聚图个高兴。”
吴豪高抬一句:“终于碰上知音了,半小时后见。”挂电话。
挂了电话,吴豪心境一下好了许多。说心里话,他还是佷念情的人,每次一看到陆艳那瘦弱的样子,他狠不得带她出去吃点好的高档的,长胖一点。
可是他想带她去,他有老婆,她有老公。以同学名义,吃一两次可以。可是如果天天一起吃饭,他们俩又属于什么关系。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请他们夫妻二人一起聚餐。一来关心了陆艳,二来这样子李军会对陆艳好点。
这种方式是他现在最好弥补陆艳的方式。也是刘茵不在家的时候,他不至于郁闷生气地想打人骂人的方式。
想想昨天李军在吴豪面前的狼狈的样子,今天聚餐,穿戴讲究一是自己显得精神,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待陆艳拿出一套崭新的衣服,李军就问,他穿的衣服挺多,又乱花什么钱。还问多少钱。
陆艳听了催促:“赶快穿吧!让别人等的时间久了不好。”
说着自己去小卧室换衣服了。等她穿着白色的镂空一步裙,蹬着高跟鞋,站在李军面前时,李军两眼放光,手就伸过来了,还说:“我要是你同学,让你当情人。”
陆艳斜一眼打开李军的手,训:“瞎说什么呢?到了那儿吃饭,可把嘴管住了。”
李军表态,他去只吃不说。说完问自己这身衣服怎么样?
陆艳回一句:“我的眼光能错吗?”拽了一把李军出门。
李军就这还开玩笑,说陆艳这条裙子咋没见过,是不别人送的。
陆艳听出李军话中的意思,让他打电话问高凤就知道了。
李军听了自然心领神会。
而陆艳想想心里都委屈,这件裙子是高凤穿过的,买上只穿过一次。
高凤说她穿上这白裙子,简直是暴露无疑,水桶腰,大屁肢,双鸡腿,想扔了可惜,是八百买的,所以送陆艳别嫌弃了。
陆艳欣然接受了,一是给高凤面子,二是一听这裙子八百,看样子,款式是自己喜欢的。
这一接受放了有快两年了。想想今天去正式场合,得穿好一点的。而自己的衣柜里拿得出手的也就一百多块钱的,质地不好,样子也过时,再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最后下决心,还是穿高凤送的这件。
还别说这一穿,衣服好看,人也显得更是年轻漂亮。
出门李军又要骑电动车,陆艳讲还是坐个出租车。李军还不愿意地说又要花十元钱,五个大西瓜没了。陆艳听了不理他,伸手拦车。
吴豪见到很般配的陆艳两口,还问:“怎么没把孩子一块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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