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唐律(1 / 2)
两仪殿内,李世民最终也是敲定了令李建国完善律法一事。
“李爱卿,你可否告诉朕你准备怎么做?”李世民对于李建国如何开展完善律法一事很是好奇,所以忍不住问了一句。
“皇上,在臣回答皇上这个问题之前,皇上可否告知臣,如今的大唐遵行的是何种律法?”李建国并不打算重新修订律法,毕竟现代的律法是经过无数人,灌注了无数的心血和汗水,方才编写而成。如今仅靠他一人又如何能完成呢。所以李建国打算在唐朝原有的律法基础上,加以修正与完善。
李世民看向魏征,“魏卿家,你告诉他。”
“是。”魏征恭声应道,然后转向李建国,“我朝如今的律法是高祖皇帝以隋朝的《开皇律》为基,制订的《武德律》,其中的内容与《开皇律》基本一致。”
“魏大人可否将其主要内容说一下?”李建国问了一句。
魏征点了点头,“《武德律》包含十二篇,共计五百条。这十二篇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其中,名例律乃是罪名和量刑的通例,为总纲部分,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等。”
李建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其实唐朝的律法对于封建社会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完善的了,完美地调整了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以及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了统治机构能够正常运作。
“魏大人,不知这五刑是哪五种刑罚?”李建国打算先从刑罚入手,制订一套新的刑罚。
“五刑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魏征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李建国点了点头,转向李世民,说道:“皇上,臣想先从这刑罚入手,取消流刑,杖刑和笞刑。”
“取消?这恐怕有点不妥吧!”李世民有些疑惑,不明白李建国这么做的意思。
“皇上别急,我有新的主意用来替换。杖刑与笞刑意在惩罚罪犯,但是肉体上的惩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可以换成管制与拘役,而徒刑我想把它划分成有期与无期,至于具体期限则按照罪名的大小量刑。”李建国也是参照自己所学的知识,按部就班地说了出来。
“管制和拘役所谓何意?”李世民有点好奇地问道,其他几位大臣显然也是来了兴趣,一个个地看着李建国。
“所谓管制其实是对罪犯不实行关押入狱,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然后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一般是针对于罪行轻,危害小的人。至于拘役,是进行短期关押,并进行劳动改造。”李建国一五一十地解释给他们听,“至于有期徒刑,应当延长入狱期限,根据罪行的轻重量刑,而无期徒刑自然就是实行无期限的关押,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刑。而至于那些穷凶极恶之徒,自然就是直接判处死刑。”
李世民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倒是魏征眉头皱起,说道:“李大人,如此一来,似乎刑罚更加严苛了,这样做是否会适得其反?再者,延长徒刑期限,那朝廷的负担就会加重,毕竟犯人入狱之后,就相当于是朝廷在养着他们。”
“魏大人,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乃是立国之本,如此一来既可震慑罪犯,也可警示百姓。至于朝廷负担加重,我自然也会有对应的方法去解决。”李建国一脸严肃地说道,毕竟他是来自于法治社会,法律意识比起眼前这些人自然是强得多。
李建国继续说道:“在这些刑罚之下,可以再附加刑罚,比如加收罚金,剥夺其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得来的款项自然可以归入国库,如此一来岂不是一举两得吗?”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李世民和其他几位大臣皆是一脸茫然地看着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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