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丛林之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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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糟糕的射击成绩,C集团军特训队从第一跌为第三。以后的三场比赛,稍有闪失都可能与夺冠无缘。冷锋心里焦急,队员们更是倍感压力。

下午,20公里越野的时候,孙宇看准茹星的背影,一口气追了上去。茹星双嘴紧闭,对他视而不见。孙宇一边跑一边说“我会打败你”。茹星没想到叶宇跑步赶上来居然还是为这事。

后面刮过一阵风,又有一人上来齐头并进。温松摆头看看两人:“你们还真是很好的对手。”说完,加紧脚步兀自冲到了最前面。孙宇坚忍的咬着牙,温松说出了他心里的话。陈茹星在孙宇背后,看着那个倔强的身影。他甚至有些不能原谅自己,难道是自己的自私让两个人同时背上沉重的压力?由于温松出色的表现,C集团军特训队跟前两名的差距大幅缩小。

晚上,进行了制式匕首投掷比赛,也就是俗称飞刀。这要求队员一边运动,一边对15米外的人体靶实施准确投掷,虽然同样是对移动目标的瞄准,但和射击却还是有很大区别,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科目。飞刀属于冷兵器,和各种枪械原理没有互通的地方,不管是瞄准、劲道、腕力都得队员重新摸索掌握。实际上,孙宇更喜欢飞刀。小时候,他跟爷爷学过。虽然那些飞刀绝技是为了打把势卖艺用的,却也很实用。虽然入伍后,孙宇并不经常练习“飞刀绝技”,但底子还在。飞刀除了样式跟制式匕首略有不同以外,刀柄的长度差不多。在这个科目上,孙宇遥遥领先,每次匕首都是直飞靶心,而茹星每次都是落在孙宇后面,偏偏落得也不远。

投掷比赛结束后,C集团军和D集团军的参赛成绩遥遥领先。4天的比赛中,官兵共完成精准射击、越障射击、特种营救、战术转移等14个高强度、高难度竞赛项目,最后的丛林挑战赛成为两支队伍争取出线权的最后对决。丛林赛场地设在根河的原始森林区,200余平方公里的竞赛区域里。按照比赛规则,竞赛时间为24小时,总行程约100公里。有12个竞赛科目。队员们只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科目,才能进入下一竞赛课目。

早晨,冷锋给他们打气说:“你们都知道狮子是狮王,老虎是丛林之王,狼什么名号也没有,但是狼从未在马戏团表演出现过?因为驯化的狼不是狼而是狗。狼最大的特点是,凶悍无比,却失团结高于一切。你们要是不想成为狗,那就拿出点狼性来。只有成为丛林之狼,你们才有机会走出这片森林。”

上午7时比赛开始。孙宇八个人在密林中保持高穿梭,像八只敏捷的豹子。他们躲过蓝军两次偷袭,互相配合强渡了一条小河,穿越沼泽地带;终于接近目的地。突然,跑在最前面的领头士兵左手一扬,后面紧跟的七个个“刷”地一声停下前一秒还在疾奔的脚步。

八个人成一字排列半蹲在灌木丛后面。“前面有目标,第一小组右边行动,第二小组从左边绕过去。温松,你跟着我。十分钟后,我们在那个信号塔下集合。”孙宇指了指四百米外的信号塔。然后,低声一喝,“行动!”

八个人瞬间兵分三路,矫健的声影消失在密林中。“孙宇,你留下我是不是又要演重头戏。六个猎物,一人三个,看谁先解决掉,怎么样?”温松嘴里叼着根树叶,晃了晃手中的自动步枪,咧开嘴笑道。对面的六个蓝军士兵在他眼里就像待宰的猎物。“废话少说!”孙宇说完就闪身向对方身后绕了过去。

温松找了一处隐蔽点,蹲下身子,看着对方靠近。他心里滴答滴答地计算着时间,“三,二,一。”

温松吐掉嘴里叼着的树叶,端起步枪,哗啦一声站起身来,“我在这!”那六个蓝军士兵的注意力一下子被温松吸引过来,待看清他时,三个士兵已经胸口处中弹,退出比赛,余下的三人不约而同的端起枪开始向温松射击。

温松见自己的三个人已经搞定,便开始逃跑,一个滚地,从灌木丛里溜到一边,开始在密林里穿梭。

与此同时,孙宇从三个蓝军士兵背后的灌木中跃出,一把匕瞬间干掉两人,当最后那名士兵回过头来,看着如从天降的魁梧身躯时,惊骇地睁大了双眼,孙宇冷冷一笑,寒光乍起,搞定!

“嘿嘿,孙宇,我们又赢了。”温松扛着步枪吊儿郎当的走出来,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又叼上一片树叶。

“你小子就得瑟,呆会别求我救你。”孙宇不理会一脸得瑟的温松,收起匕就往前走。

十分钟后,两人达信号塔处,一组也几乎同时到达,却不见二组三个人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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