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一次月考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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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之前凤城一中要举行新学期的第一次月考,这是学校的传统规定动作,也是张缄来凤城要参加的第一次月考。

月考在凤城一中是非常重要的考试,通过月考可以直观的体现学生各科的成绩,通过班级排名可以预估将来能录取的大学层次。当然,排名也班级排座位的重要参考。

在刚进班级的没有几天,张缄就听到一个关于凤城一中月考排名的典故,班级前三十名都很有希望考上本科,班级前十名,那就是本科没问题重点有希望了。

张缄所在的班级有八十多人,张缄入学成绩排名七十多名。

张缄作为高家村初中的鸡头,他中考成绩是高家村初中的第三名,到了凤城一中高中立刻成为离凤尾屁股最近的凤毛,这种失落让张缄感到无能为力。

其实井底之蛙并不可悲,可悲的是爬到井面上后,面对一望无际的天空茫然不知所措,却再也回不到他熟悉的井里了。

有一种无奈就是回不去了,关于友谊和爱情。

浑浑噩噩的过了将近一个月,张缄对这次月考成绩根本不报任何希望,但他又不想自己考的太过难堪,在整个班级里至少他还有一个叫娜娜的老熟人,想到这张缄对月考还带有一丝丝畏惧。

在月考前夜,张缄看着窗外深邃的星空以及安静的院落,他枕着自己的双臂,发现未来也像星空一样,自己完全不能掌握其中的规律,这让他感到茫然,茫然就像院子里洒下的茫茫夜色。

在高家村求学的一年,比张缄之前所有求学路上吃的苦都多,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那一年孤寂的日子,让他成长了很多,他学会了隐忍。

有追求的日子是值得尊重和期望的。为了燕子,为了父母也为了自己,张缄将考取凤城一中作为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了一年。

如今,张缄躺在距离凤城一中南门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再次迷失了自己。他以借读生的身份上了凤城一中,三年后的高考距离自己太远了,而让他魂牵梦绕的燕子也来到了凤城,为什么他们距离近了,张缄却感觉他与燕子的心远不是凤城一中和凤城二中一路之间的距离,而是隔着万水千山。

在凤城他们至今没有见过一次面,也没有通过一封信,其实张缄已经写好了一封信,夹在有燕子照片的书里,他知道在距离学校不远的凤城大道的那个十字路口就有一个邮局,绿色的邮筒就在一个中年男子书摊的后面。

他只要花一毛钱买一个信封,在贴上一张两毛的邮票,就可以将对燕子的思念放在那个绿色的邮箱里,再过上几天就可以辗转到燕子的手里。

或许在大雨后放晴的傍晚,也可能是阴沉沉的午后,燕子会收到张缄的信件,心惠如莲的她一定会发现隐藏在拐弯抹角文字里的思念。

写好的信依旧安静的夹在张缄的语文书中,就像张缄安静的躺在床上一样。

想到燕子,张缄感到遗憾和难过,他已经勇敢的走上前了一步。

如果他们都在凤城一中,他就决定在一个落霞漫天的傍晚,告诉燕子他喜欢她,燕子装作吃惊的样子,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安静的跟在他的身后,向着霞光一直走下去……

这段时间张缄也没有去找曹小山和小品,想念他们的时候,他就会安慰自己,随时都可以想见,何必着急呢。

可能他们三个都想到一块了,在刚到凤城一中见了一面后便了无音讯了。

听说高小丫到蚌城上了一所中专,刘一凤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学习美容。

不知道高小丫是不是留着她那个经典的刘海,刘一凤会不会在课堂上一本正经的摆弄手指。

来到凤城一中,让张缄惊喜的是他见到了他儿时的玩伴娜娜,可惜由于农村人对城里人的天生敏锐,让他瞬间明白了娜娜只是他记忆中的肤白唇红的姑娘,如今的她是一只敖娇的天鹅。

他和苏东一起逛了一次街,去了曹小山说的那个商场,见到了那个标价一千多的皮鞋,其实那双鞋真的不好看,还没有张家村一个河南夫妇开的皮鞋店做的卖五十快钱一双的皮鞋好看。

中山路的那家狗不理包子店也去光顾了,完全没有儿时的味道。过去是皮薄馅子多,咬开满嘴的肉汁,现在价格涨到了三元钱一笼,馅子还没有指甲大,老板还是那个老板,老板娘都却是双下巴了。

张缄发现自己每逢重大考试睡的都不是很好,这个晚上他又想了很多,整个身体都很轻,只有脑子像安装了铁块一样重的要命。

苏东这时已经睡着了,睡前看的数学书掉在地上发出的声响也没有将他吵醒,明天上午考语文,他看什么数学书。

这个平时笑眯眯的苏东在张缄眼里绝对是一个人才,他还将张缄在初中写的那首内容为:“父母为儿愿断肠,好儿岂能梦迷茫。寒暑苦读夜挑灯,白马为骑状元郎。”的《好儿歌》写在了数学书上,署名为董书缄作。

亏得张缄聪明不然肯定找他麻烦,一眼看出是苏东书写,张缄创作的意思。

有一次周末张缄和苏东喝酒回来,借着酒劲把自己在初中写的十几首还算满意的写在笔记本上的小诗拿给了苏东看,苏东说他最喜欢的就是这首《好儿歌》。

好吧,算他独具慧眼吧,其实张缄还是喜欢他第一次发表的那篇诗歌,它给他带来的是一种带有突破性质的惊喜,能把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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