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画中仙(一)(2 / 2)
步行街的商场外,侯清云在前面疾步快走着,身边的铃铛亦步亦趋的跟着他,身上穿着侯清云的大码T恤,此刻显得格外街头风。自从发现了侯清云私藏小女生的衣服,铃铛现在看他的眼神都一直是怪怪的,这让侯清云感觉非常无奈,但又不知从何解释。
侯清云:“快点!磨叽些啥啊?”
侯清云不耐烦的回过头,发现后方的黎志远此刻正一脸无辜的看着他,把他吓了一跳。
黎志远尴尬的挠挠头:“啊?你怎么知道我跟在你后面?不愧是问灵人啊,哈哈。”
“他叫的是本美女好吗?”铃铛突然在黎志远面前显形,吓得黎志远感觉躲在了侯清云后面。
黎志远大惊失色:“我去!这是什么东西。”
侯清云好笑的摸摸黎志远的头:“哈哈,别怕,这是我养的宠物。”
黎志远:“啊?”
铃铛白了他一眼:“宠物你个鬼哦,我叫铃铛,云港市人,今年…今年死了第40个年头了。”
铃铛友好的伸出手去,才发现自己都死了这么久了,握手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她早就实现不了了。
铃铛收回手尴尬的挠挠头:“不好意思啊…忘了!”
侯清云甩开老黎紧紧抓着自己的手:“别怕,她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铃铛傻笑着:“对,我不会伤害你的,嘿嘿。”
黎志远摆摆手:“你好你好!我叫黎志远,是猴子的好朋友,那个…”
铃铛:“我知道,老看见你给他打电话,一打电话他就得出门,就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下次打电话,叫上我,我也可以帮你们的忙。”
黎志远:“哦~,你就是昨天晚上他赶着要去陪的美女啊,我说他怎么一直不近女色呢,原来是家里藏了仙女啊。”
侯清云:“……”
黎志远就是嘴甜,笑得铃铛那叫一个花枝招展,不到半小时,一人一鬼俨然成了相逢恨晚的小闺蜜,陪着她挑衣服挑首饰,可惜商场里面的人都看不见铃铛,就只见两个大男人在衣服堆里挑挑拣拣,时不时的黎志远还回过头来问他一句:“这个好不好看?”,偶尔,黎志远拿着耳环比划两下:“哇,好适合你!”
所有人都一副“不用解释我们都懂”的表情看着他俩。
侯清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后绝对不要带他们出来逛街!绝对!
逛累了的三人随便找了个餐厅吃饭,侯清云看着黎志远爱惜的捧着自己的领带,不让他沾到饭桌的样子,就觉得无比郁闷,这货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给自己认认真真的买了一套西装,还非要搭配上领带,幸好有铃铛在,可以给他参考参考,不然让他们两个挑选,非得搭配出一身红配绿不可。
侯清云:“老黎,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要去相亲?”
黎志远差点一口汤喷在他身上:“怎么可能!我是要去一个好地方!”
铃铛凑过来:“什么好地方啊?”
黎志远神秘兮兮的,也不答话。
谁知道吃完饭,黎志远竟拉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拍卖会的现场。
侯清云看着会场里各种商界大佬云集于此,再看看穿个拖鞋和沙滩裤的他们三,只想拉着黎志远赶快逃离这里,倒是铃铛,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兴奋得到处飞来飞去。
侯清云:“你带我来这干什么?疯了吗?”
黎志远:“唉,不瞒你说,我这次出来就是奉我舅舅的命令,给他带一件拍品回去。”
侯清云望了望竞价台,一脸震惊的问他:“那个…夜壶?”
黎志远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一眼看到了台上摆着一个据说是清朝慈禧太后用过的夜壶,此刻,正在叫价。
黎志远:“滚,我舅舅是大才子,人家喜欢的是画好吗。”
侯清云无奈,只能跟着黎志远坐下来,听着拍卖场里面各种大老板报出的天文数字,铃铛飘过来兴奋的问黎志远:“你是个富二代?”
黎志远不好意思的笑笑:“我就是个富一代的外甥,和你一样,居无定所,挣扎在温饱线上而已。”
铃铛了无兴致的飘走了。
黎志远:“你养的这鬼是个拜金女啊!”
侯清云叹了口气:“是个可怜人!”
黎志远:“啊?”
侯清云拉拉黎志远的胳膊:“是这幅画吗?不会吧,500万!”
竞价台上,礼仪小姐将第三件拍品,黎志远舅舅期待着的那副画小心翼翼的抬了出来。
那是一副油画,名为《忆海》,上面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在海边奔跑的少女,回眸一笑,照亮了整个世界,蓝天白云,海浪沙滩,这美丽的少女,好像就在你的眼前一样,也不知道是谁,带着怎么样的感情,创作了这样一幅极品,连侯清云这样一个不懂画的人,都忍不住赞叹。
此画一出场,众人都不淡定啦,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众人甲:“这画确实不错,可是当代的一副画作,500万?只怕是高估了吧。”
众人乙:“唉,这画现在已是绝笔,云如海已经不在人世,500万,呵呵,只低不高!”
画主人已经死了?难怪黎志远的舅舅,花重金也要买下这幅画。
此画的起拍价是500万,主持人刚叫开拍,众人已经纷纷举牌,报价从500万一直升到了800万之后,大家都有点吃不消了。
侯清云看着黎志远,还没有开始报价的意思,要不是他还睁着眼睛,侯清云都担心他是在这个会场睡着了。
“900万!”终于,长久的沉默之后,有人举牌。900万,对于当世的一幅画来说,确实已经到了极限中的极限。就在那人胸有成竹的时候,“1000万!”黎志远终于举了牌,没有人敢再加价,最终,这幅画以1000万的定价被黎志远的舅舅收入囊中。
侯清云现在连看黎志远的眼神都带着崇拜,敢情自己身边这哥们,深藏不露啊!
就连铃铛也难得认真了一把:“此画就像有灵一样,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不过1000万…在我们那个年代,都可以养活一座城市了!”
侯清云忍不住想,其实在这个年代,也可以养活他们整个村庄。要是当时可以带弟弟去全国最好的医院治病,弟弟…也许就不会死!
趁着黎志远等画的间隙,侯清云在会场周围四处逛了逛,恍惚间,看见一个男人坐在会场最后排的椅子上,胡子巴茬,满脸沧桑,戴个墨镜,穿着大风衣,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这可是盛夏时分,果然这个圈的人和其他人就是不一样,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台上的画作,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侯清云能感觉他嘴角的抽搐。
又是哪个大老板爱画爱到如此程度?侯清云自小便尝尽人间冷暖,对这种文艺圈的事情,着实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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