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一统(下)(2 / 2)

加入书签

这段时间以来,因为林梦琪威胁林宇,中午必须和她吃饭培养感情,所以林宇只能等到秦夕雅离开校园,才敢去和林梦琪汇合,以免被秦夕雅给抓个现行。

来到校园外面,林梦琪的那辆蓝色甲壳虫,早就停在了那里。于是林宇直接打开后车门,钻了进去。

“臭林宇,你每次都是这么磨磨蹭蹭的,下次能不能快点!”坐在驾驶座上面的林梦琪,满脸抱怨的说道。

从要挟林宇陪她吃饭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可是林宇每次都是慢吞吞的,没有一次早到过。

“梦琪姐,你也别埋怨小宇哥哥了。你也知道的,从经管系到学校门口,还有一大段路要走,所以小宇哥哥每次才会这么慢才到。”坐在副驾驶座上面,一名国色天香,毫不逊色于林梦琪的绝世美女,柔声替林宇开脱道。

这名绝色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和林宇青梅竹马的许晴。

自从林梦琪要挟林宇和她吃饭培养感情,林宇就想出了这么个绝招,那就是每次都拉上许晴这个‘电灯泡’。

对此,林梦琪心里可谓是怨气冲天,但是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她很清楚,林宇和许晴的关系一直很好,而且还把许晴当成妹妹来看,吃饭拉上她那也是人之常情的事情。

再者说了,她总不能大大方方的告诉许晴,我和林宇是未婚夫妻,我们吃饭不需要你这个电灯泡?那样多尴尬啊!而且还显得她不知羞耻,非林宇嫁不出去似的。

对此,林梦琪心里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于是她只能把这股怨气发泄在林宇的身上,一连称呼十几天臭林宇,来表示她心中的不满。

而许晴个性又一向比较天真单纯,她自然看不出来林宇和林梦琪两人之间的暗潮汹涌。这样一来,被林宇拉去当挡箭牌,她不但不知道,反而心里还美滋滋的,因为这样最起码可以天天见到林宇,这就足够让她开心的了。

“那是他活该,我开车去经管系接你的时候,他偏偏不从教室里面出来搭顺风车,非想自己走路,真是自作自受!”林梦琪恶狠狠的白了林宇一眼,随即又满脸得意洋洋的说道。

中午放学的时候,林梦琪会先把车开到经管系去接许晴。而这个时候的林宇,偏偏是千等万等都不从教室里走出来。

对此,林梦琪心里本身就对三人一起吃饭的事情,很是不满。于是她干脆也不等林宇,故意把车开到学校外面,让林宇徒步走出来,也算是略施薄惩。

“行了,林大美女,再不走就该到下午课的时间了。”坐在后座的林宇,翘着二郎腿,满脸惬意的说道。

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中,因为有许晴做挡箭牌,林宇和林梦琪的感情,倒是没什么时间和机会去培养。不过林梦琪和许晴两人之间,感情却是发展的飞快。

本身林梦琪和许晴两人,都是江州区的,而且很早以前就认识,这奠定了两人感情的基础。而三人一起吃饭以后,有林宇这个共同话题,所以两人也很谈得来,经常会说些林宇以前的糗事,然后一起咯咯娇笑。

不止如此,每次中午吃完饭以后,因为休息时间比较长,三人经常会去逛商场一类的地方。尽管每次林宇都皱成苦瓜脸,可是林梦琪和许晴两人的感情,却越发的水*融,并很快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好姐妹。

“走就走,今天去美丽都大酒店,老样子,还是你请客!”林梦琪得意一笑,发动了她那辆蓝色的甲壳虫,快速的朝着远方驶去。

自从上次在美丽都大酒店,发现林宇拿着一百万现金怒砸万受江之后,林梦琪就知道林宇早已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废物小子,而是摇身一变,变成了秦家尊贵的贵宾,而且还富得浑身流油。

对此,林梦琪也不客气,既然林宇故意拉上许晴这个‘电灯泡’气她,那么她就使劲吃,吃穷臭林宇这个暴发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