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七十四章 厮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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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她,你这个无用的人,她是神选中的女人,要用来承接神的子嗣。”白发男孩说道。

“不可能,她是自由的!她生下来,不是要被什么东西选中的!”达弗林一听勃然大怒。

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最是让人厌恶!

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说什么道理,他们也不会听,他们只有他们所谓的神,所谓的道理,你不听,你就是异端,被排斥只是小事,甚至会被烧死。

“你根本不知道神的伟大,祂是万物时空的统一,祂掌握着宇宙的一切,”白发男孩狂热道,“祂主导着宇宙的命运。”

“祂这样强大,为什么要为难一个可怜的女人?”达弗林冷冷道。

“因为祂太强大,想要散布祂的光辉,必须有一个媒介,不然的话,卑微的生命,是无法承载祂的光辉。”

“你找任何人都行,就是不能找她。”

“这可由不得你。”白发男孩说着,浑身上下,冒出百只眼睛,百条触手,向着达弗林袭来。

达弗林一个翻滚闪开……

“打起来了!”旁边一只百灵鸟啄着瓜子道。

“就是姿势有点丑。”另外一只乌鸦评价道。

“还是老闻偶尔耍的武功好看,又有特效又有声效。”百灵鸟不满道。

“哦。”

两只鸟谈论着,两个人在厮打着。

乏善可陈,你一拳头,我一触手,如果不是场面惊悚猎奇,简直就是街头巷尾的混混斗殴。

如果闻人升看到了,就不会感到意外,这才算什么?

克氏神话里,堂堂邪神子嗣都会被狗咬死。

他们哪会什么好看的格斗招式?

现在这样的战斗场面,已经够大了,还想要啥自行车?

达弗林找到一个机会,抓住三只触手,使出力气,想要将它们扯断。

结果更多的触手,向他缠绕过来。

他激发源力,终于赶在被缠住之前,扯断三根触手。

扯断触手后,他脑海中闪过一段段画面,那似乎是与怪物战斗的画面。

格斗经验莫名其妙地增加了。

他的战斗方式,一下子改善了。

蝴蝶步,穿花脚,流星腿,恶狼爪……

这些技巧,引的两只鸟欢呼不已。

“他打起来好看许多。”

“就像个杂耍艺人!”乌鸦肯定道。

战斗方式提升后,达弗林轻易地就碾压了这个邪神子嗣。

他的眼中,出现对方的要害。

那是其中一只眼睛。

他灵活地绕开对方触手的防御,然后一爪掏了出来!

胜负已分!

白发男孩恢复成原状,不多久,浑身慢慢出现粘液,随即开始融化。

绿色的,黏稠的,腥臭的……

“你不会逃脱的,神在注视着你。”

“你的异种,帮你抵抗不了多久的。”

丢下这两句话后,这个一直没有名字的白发男孩,就变成了一滩溶液。

“好恶心的东西啊!”小幻大倒胃口,一下子觉得烧烤章鱼再也不香了。

乌鸦奇怪道:“呃,你之前不还说他很香的吗?”

“我是小孩子,小孩子会变是最正常不过的,等等,你怎么知道我说过那句话?”小幻诧异道。

“当然是因为我看到了过去。”乌鸦理所当然道。

“什么过去现在,我头都大了,别再给我提那些东西,我要换个地方玩去。”百灵鸟烦躁了,扑腾翅膀直接飞走。

乌鸦看着它的背影,默默摇头。

多么幸福又无知的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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