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1 / 2)
甘虹还以为自己已经赚大了,沉溺在喜悦之中。
叶晓居然确诊癌症了,而且还是癌症之王胰腺癌,铁定没救了。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她都恨透叶晓了,叶晓跟她离婚了,什么东西都不肯分给她。
为了报复她一家,甚至把她父亲举报了,让她家的处境一下子就变得糟糕起来。
以前那种优渥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天道好轮回,叶晓这么对她和她的家人,这不就遭报应了吗?确诊了癌症。
离婚后,不知道叶晓上哪里赚到了那么多钱,住上了大别墅,开着豪车。
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再有钱,连命都没有了,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可以活了。
等叶晓死了,叶晓的所有遗产不都是她的吗?
至于叶晓说的死前想出一口气,甘虹觉得无所谓了。
就顺从叶晓一下,就算被叶晓打一顿又能怎么样呢?顶多就是痛一个星期半个月。
痛一个星期半个月就能赚几千万甚至一个亿,这种天大的好事,甘虹才不会拒绝。
别说被打一顿了,就算被打断四肢,需要在病床上躺半年,只要能赚到几千万甘虹都愿意。
毕竟她一辈子的都不能赚到那么多钱。
甘虹带着满脸笑容走出了别墅小区。
在小区外等待的候远见甘虹出来了,立马帮她开车门。
甘虹上车后,候远发现甘虹一直都在笑,笑得很开心,候远有些疑惑不解。
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甘虹笑得这么开心呢?
之前甘虹是不愿意来见叶晓的,是他劝说了两句,甘虹才答应来看看。
怎么甘虹冷着脸进去,带着笑脸出来呢?难道是遇到什么喜事了?
这也没道理啊!甘虹和叶晓已经离婚了,都成仇人了。
叶晓都把甘虹的老爸举报了,这两个人之间哪里还有什么喜事发生呢?见面不打起来就已经不错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余欢水到底想跟你说什么?”
候远很是不解地问道。
“大好事,一件大好事,我们要发财了。”
甘虹的神情显得格外兴奋。
“发财?”
这下子把候远整得更懵了,怎么就发财了呢?
“余欢水得癌了,胰腺癌。
你知道他找我来做什么吗?交代遗言的。
他知道自己活不久了,他怕死了之后没人照顾余晨,就只能找我。
他说了,只要我把余晨抚养长大,他就愿意把别墅、车、钱,所有东西留给我。
这些东西加一起不得值几千万甚至上亿吗?我们真的发大财了。”
甘虹掰着手指数钱,看得出来她的情绪很激动。
候远一听这些话,眼睛亮了,流露出几分贪婪,脸上露出了笑容,兴奋地搓了搓手掌。
原本他还为买房的首付苦恼,现在完全就没有必要苦恼了。
还买什么房子呢?等叶晓一蹬腿,他直接就拎包入住叶晓的大别墅了。
本来他计划着在甘虹和叶晓离婚的时候多拿一些财产,把房子和钱都要了,他就可以不用买房了,还可以换一辆不错的车。
现在他才发现他的格局小了,他想要换的那辆车算不上豪车。
听甘虹说了,叶晓上次去李倩家里是开着保时捷去的。
叶晓死了,保时捷不都是他的吗?
他对已经想买了很久的那辆车一下子就变得不喜欢了。
保时捷不香吗?保时捷不拉风吗?有保时捷不开,他要去买那辆破车,他疯了才那么干。
候远高兴坏了,巴不得叶晓赶紧死。
叶晓死了,他和甘虹就能迅速继承叶晓的遗产了。
甘虹和候远都沉溺在天降横财的喜悦中无法自拔。
甘虹也不是所有事情都对候远说。
比如,叶晓说给遗产之前要出一口气。
这件事情甘虹就没有对候远说,她怕候远会多想。
叶晓上了别墅的二楼,站在阳台上,看着小区门口的那辆本田还没有开走,淡淡笑了起来。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甘虹和那个男小三现在应该很高兴吧?
更高兴的事情还在后头,他们已经上钩了,叶晓会和他们好好玩玩的。
那个男小三候远,他不是给余欢水戴了四五年的绿帽子吗?离婚的时候还准备要光了余欢水的家产。
叶晓会还他一份同份量的特大惊喜。
叶晓相信,候远收到他这份礼物的时候,一定会很惊讶。
又过去五分钟,小区门口那辆黑色本田就开走了。
叶晓的手机响起了,这是一条短信。
发短信的人是叶晓雇的侦探,他告诉叶晓一件关于魏广军的儿子魏智明事。
魏智明死性不改,回到国内已经半个月了,终于控住不住他心里面那头野兽,开始干坏事了。
侦探告诉叶晓,魏智明在一个酒吧里往一个姑娘的酒杯里下了药,已经被他拍下来了。
按理说,像魏智明这种人,他的老爸那么有钱,要女人的话很简单,怎么会用下药这种形式呢?
很简单,因为刺激!
他有钱,能用钱玩到的东西早就已经玩腻了,他就想追求刺激!
跟魏智明一样的还有同样来自枫叶国的那位外国人,他没钱吗?他比魏智明更有钱,不是一样疯狂作死,最后作进去吃国家粮了吗?
根据叶晓对魏智明的了解,这种事情魏智明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他是老惯犯了。
在枫叶国那边,他就用过同样的手段给姑娘下药,最后被姑娘告了。
他被判了一年多。
那边可是资本社会,有钱就是了不起。
进入了又能怎么样呢?只要有钱,可以自己选择牢房套餐。
魏智明在那边蹲的牢房和豪华的酒店没什么区别。
而且他白天可以出去活动,到处浪都可以,晚上再回“监狱”睡觉就行了。
总之,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魏智明在那边蹲号子可以蹲出一种酒店度假的感觉,所以他还敢干这种事情,因为他根本就不害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