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绝色影后(5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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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和合同,这个是香港娱乐圈的铁律,哪怕就是黑道插手娱乐圈也要遵守。

所以陈娇才会有之前那样的举动,只要无线台不准备收拾她,在香港这个小地方能在邵氏的合同上做手脚坑邵氏一把的人少之又少,也没人敢,当然一切的前提是陈娇乖乖的在无线台,为邵氏赚钱。

后世很多新闻,在圈外的人看来都是大事,但在圈内的人看来那就是一张笑话,一场炒作。

比如某黄金甲上映的时候,内地有消息说发哥耍大牌,说什么要有一辆豪华房车可供上厕所,要按好莱坞计薪制从酒店出发就开始算钱,必须要住五星级酒店,每天必须要回酒店睡觉等等。

圈外的人觉得是发哥膨胀了,但事实上这些事情全部都是写在合同里面的,你要是觉得发哥膨胀了,那你可以不找发哥拍戏呀。而且发哥当时的确是在好莱坞混,按照好莱坞的计薪制没什么问题,你觉得贵觉得发哥耍大牌,你之前和发哥签合同的时候怎么不说,怎么不拒绝。

合同是你自己签了字,发哥要一切都按合同执行有什么毛病。

说白点,其实就是某人为了某黄金甲的新闻热点硬搞出来的炒作而已,一切都是为了票房,为了赚钱。

香港影视圈的合同现在都已经很规范很详细,陈娇和新昆仑签的合同,连每顿饭吃什么都写进去了,当然不是菜单,而是几荤几素,听说某些天王巨星还会指定某个国外品牌的矿泉水。

一般情况下这些都是事先会谈好,并且写在合同里,你接受不了,那就别签合同,签了合同就别说人家耍大牌。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还是有些人会在得志后耍大牌,这种事情是什么时候都避免不了。

后来某些在娱乐圈呼风唤雨风光无限的人退出了娱乐圈,也是可以预想到的,有些事情可以炒作,但有些事情是不能拿出来炒作的。

只要陈娇不签合同,那怎么样陈娇都是有理的一方。

而签了合同,别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陈娇签下了合同,陈娇也落了下风。

在娱乐圈栽在合同上面的人比比皆是,不是谁都有钱能请得起北美鹰酱那边的律师团,也不是有谁都能无视枪子,绝大多数人都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事陈娇能稳坐如山,但梁家辉不行呀!

梁家辉是无线电视台第10期艺员训练班成员,但他没有和刘德华那样选择和无线台签合同,而是离开了无线台,具体原因陈娇不太清楚,但看后来梁家辉的处境,左右不过是要不是梁家辉不被无线台看好,要不就是梁家辉觉得无线台合同苛刻不愿意和无线台签约。

陈娇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然后……从梁家辉后面从事模特,被李翰祥忽悠来拍摄《火烧圆明园》,陈娇觉得梁家辉后面还被无线台“封杀”了,不然他不可能转行去做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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