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没有了宵禁令的长安(2 / 2)
渐渐的,华灯初上,被太阳的斜辉映照成了一片金黄色的皇城之内,渐渐地亮起了灯火。整个长安城,仿佛被无数的星辰所点缀,在寂静的皇城中,似乎也能够听到东市和西市的喧闹声。
而且,至本公子登基为帝以来,已然废除了长安以及关中诸城市的日常性宵禁,而改成了,边境和非常时期方可执行宵禁的法令。
如今一来,整个长安城一到了夜晚,不但没有宁静,反而更显出了另外一种繁荣的景象。
过去,从秦汉以来,就设定了严格的宵禁制度,特别是在各大城市这种宵禁制度的执行就更为严格。例如长安过去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
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栅栏开有门,门口有关卡,设有类似于现代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
历代这样规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持治安,不过效果却大可怀疑。古代时,西方并没有这种宵禁制度,不论是古罗马还是古希腊都没有。
明末进入中国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他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中写道,中国“各个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规定的间隔敲锣。尽管如此,而且街道都有铁栅并且上锁,宅院被夜贼抢劫一空的事还常常发生。这或许因为更夫本人就是盗贼,或者是和盗贼合伙。经常失盗的结果是再要用人来监视更夫。
而当明朝人听说在欧洲人口稠密的城市里,警卫倒不是用来防止国内的盗窃,而是用来保卫公民以免侵略者的袭击,中国人确实感到很惊讶。
别说他们很惊讶,我也很惊讶,就比如长安,整个长安需要近千名更夫来轮流打更,高叫什么防火烛。这点,对于我来说,实在很必要。
而且还吵人睡眠,就像有些有神经衰弱的,刚刚睡下你来吼一嗓子,这边刚躺下,你丫的又来吼一嗓子,非把神经病弄成精神病不可,实在是不可取到了极点。
至少俺娘亲和俺外婆都睡眠很浅,每每打更的时候,肯定都会睁眼。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经过了我的据理力争,最终,决定先在长安试行废除宵禁制度。而每一坊,都会按排一个队的长安守备师将士值夜。一百零八个坊,正好是一千零八十,两个营多一点的将士。
每坊都会有两名守备师骑兵值夜,其功能就相当于后世的巡警,从晚上亥时四刻起,每一个时辰交班一次,一直持续到早晨卯辰之交为止,当然,白天就会有新来的一队骑兵换班,当然白天也会有骑兵巡守,维持治安。
另外,同样城中每一个时辰,都会从宫城门外的禁卫军守备营地,派出一队五十名禁卫军将士级成的禁卫军骑兵夜巡大队,距离长安城墙两个坊的位置绕城巡视,但凡有警,便会放出烟火示警,到时候,驻扎于城墙各门处的守备师将士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增援。
到今天,已经试行了三个来月,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没有发生过一起两人以上的盗抢事件,甚至于过去更夫与贼盗合流,去盗窃财物的事情也不再发生。
另外,在二月末时,曾经在位于东市正南的宜平坊发生了火灾,而当巡夜的士兵示警之后,位于东市的消防部队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宜平坊内,将大火扑灭。
从示警到消防部队扑灭大火,总耗时都没有超过两刻钟,而正是因为扑救及时,再加上本坊的士兵救援得力,使得那位因为失手打落火烛,被熏昏过去的老妇人被救了出来,老妇人一家七口,都幸免于难。
再加上报纸上的大肆宣扬,使得人们对于以人民子弟兵伐替更夫的做法表达了高度赞扬。而老妇人一家也是感激涕淋。若是在过往,这样的火灾,几乎就没有不死人的。
而现如今,长安城队一共有八个消防中队,每个消防中队共有马车五部,人员三十人,五部马车里,三部是载水消防车,两部是载人马车。可以在一刻钟之内,到达消防区域内任何一处出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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