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陪嫁庄子(两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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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瓦朱红宫墙,森森屹立。

萃茗殿。

一名年约三十许的美妇人,身型苗条高挑,大眼高鼻,尖尖的下巴,轮廓浓艳深邃,比起中原女子温润的五官,更像北方女子,这会儿,身着暗天青色蹙金银丝暗花宫装,发髻宛如瀑布流水一般流淌于白皙的颈项边,正端坐于一张花梨木书桌前,抄写女则女戒。

“娘娘,要不先休息一下,吃两口粥再抄吧。”四名贴身宫女苦苦哀求。

手边显然已经抄好了一沓,起码有七八本,垒得像小山丘,美妇人依旧笔下如飞,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意思。

宫装美人,窗前练字,本来该是一副极美的画卷,美妇人面容憔悴疲惫,左颊上更有一条两寸来长的浅浅血印,还未收口,似是指甲痕,叫人触目心惊,时不时还咳两声。

身边的茶几上放着红木食盘,上面摆着白细嫩滑的粥食和一碟精致的开胃菜,都没了热气。

珠帘外。

章德海跨步进了殿,拱手:

“娘娘,三爷来看您了,您已经抄了三天,一颗米都没下肚子,中途只吃了几口水果,再这么下去,体力透支,人会受不了的,求娘娘就先停下来,先歇息歇息,看在三爷难得进一次宫的份儿上,吃一口吧。”

赫连氏一听秦王进宫,手中羊毫一松,纤秀的眉毛一蹙,忽的发起怒来:

“章德海,谁叫你通知秦王?你又自作主张!”

“母嫔。”帘外,夏侯世廷步伐响起,“是皇儿的主意。”

赫连氏叹了口气:“皇儿回去吧,宫中的事你不便插手,母嫔没什么事。皇子无旨,不得随意进宫,若是被有心人在圣上面前告一状,你又得麻烦去解释。”儿子因为自己的身份已够被拖累,怎能再叫他受苦。

怎么会没事?夏侯世廷一路上已从章德海口里都一清二楚。

几天前,赫连氏与韦贵妃照例去凤藻宫,向皇后蒋沛菡请安。

因赫连氏过几日是寿辰,谈笑间,蒋皇后顺手将自己收藏的一柄九环金步摇恩赐给她,说只当是个贺礼。

若别的东西也就罢了,偏偏那九环金步摇是西域大食国使节进贡大宣的一件宝贝,一直在蒋皇后那儿放着,韦贵妃眼馋了许久,却一直求不得的东西,曾经旁敲侧击暗示了许久,蒋皇后都没说给她,如今竟是给了赫连氏。

请完安,回去的路上,韦贵妃不顺气,寻着个机会对赫连氏发难,还下了狠心,找理由殴打赫连氏。幸亏赫连氏身边最近换了几个新宫婢,恰是夏侯世廷叫蕊枝重新挑拣进来的,个个忠心为主,拦了下来。

韦贵妃没得到好处,更加不依,干脆抓散了头发,去找宁熙帝哭哭啼啼告状,说赫连氏不敬自己,仗着得了皇后的一柄步摇,横了起来。

韦贵妃是后宫第一宠妃,宁熙帝哪里会不向着她,见心肝宝贝受了委屈,当了韦贵妃的面,便给了赫连氏一耳光,手指甲不慎勾到了她皮肤,弄伤了。

韦贵妃心头嫉恨消了,装大度,又撒娇拦住宁熙帝,说是算了,叫赫连氏在焚香沐浴,五天之内戒吃荤油,将女则女戒抄个七八十本就好了,叫她明白宫中上下级别严厉,再不敢轻视她。

赫连氏的级别比不上韦贵妃,又向来是个不爱将事儿闹大的人,知道越解释,只怕越是讨不了好,默默认错,回了萃茗殿便开始埋头抄书,连饭都来不及吃几口,这几天体力不济,消瘦了不少,萃茗殿的宫人们都急坏了,劝说又不停,便叫来了秦王。

韦贵妃仗着宠爱和娘家的军功,一向便刁钻跋扈,针对赫连氏,倒不奇怪,可夏侯世廷知道,这件事情,最大的幕后挑起者,却是看似温良忠厚的蒋皇后。

韦贵妃和赫连贵嫔相斗,输了的那个不用说,赢了的那个也会被记恨上。惟有蒋皇后一人,坐收渔人之利。

可再如何睿智远谋也总有缺憾,蒋皇后至今没有亲生孩子,年轻时怀过一次孕,可不慎流产了,此后再没怀过孩子,只能将其他嫔妃生下的孩子抱过来寄自己名下养育,那孩子便是当今的太子夏侯世谆。

只是可怜了母亲,因为北人的关系,每次总只能隐忍着。沉默半晌,夏侯世廷道:“被人告状到父皇那儿就告,我倒是想看看,儿子孝顺母亲有没有错。”

“你……”赫连氏无奈。

夏侯世廷几步上前:“父皇只是叫母嫔这五天戒吃荤油,又没说不准吃素。”

赫连氏凝视着皇儿,这几年生得越发英迈俊挺,无论岁数多大,一到自己跟前还是个孩子,叹息一口,终是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慢慢吃起来。

待赫连氏吃完,方才记起一件事儿,捻起丝帕拭了拭嘴:“世廷,你前阵子为我换了一批侍婢,这是为何?”

“母嫔用得可顺手?”夏侯世廷问。

“确实比以前的好多了。”赫连氏真心道。

皇儿暗中送进来的那四名贴身新婢名叫青婵,蓝亭,紫霜,赤霞,确实有胆识又灵活,这次若不是她们四人想法子挡了,只怕还得多吃韦贵妃的苦头。

以前几名贴身宫女都是出自凤藻宫,说白了,是蒋皇后的人,要么便是表面听话实则傲慢,要么便是心中打着小算盘,总没法儿当成自己人,可这几名新进宫的,是儿子王府的蕊枝丫头亲自调教出来的,个个忠诚护主,又各有本事。

“那就好。”夏侯世廷再不多说了,若不是那丫头的提醒,自己恐怕还真想不到这么细腻,原来母嫔一直也是想换人,只是并不想麻烦自己。

顿了顿,他盯着赫连氏颊上的指痕。目色浓深:“父皇那边——”

赫连氏知道皇儿是担心宁熙帝因着韦贵妃的挑拨,记恨自己,强颜欢笑:“皇上也是一时气急,他的脾气,你还不晓得么。你放心,过几天便会好了。”其实哪里又这么容易,这些年,宁熙帝对自己早就不如往年,三五个月都来不了萃茗殿一次,今次被韦贵妃一闹,只怕与宁熙帝的感情裂痕又加深,加上那韦贵妃在旁边吹枕头风,真不知道几时才能重获宠爱。

这话不过是说给皇儿安心罢了。

赫连氏年华正盛的美眸闪过一丝黯然,刚进宫那几年,宁熙帝新鲜她北方美人的姿色,沉迷过一阵子,每日下朝便钻进萃茗殿,雨露频施,晨昏颠倒的好不恩爱,甚至还被臣子劝谏过“不可专宠北女”,所以不到一年便诞下了皇儿……

二人的恩爱日子,一度还成为大宣的传奇。

那是赫连氏最风光的几年,可男子的爱,总归是有期限的,尤其是环肥燕瘦,什么美人得不到的一国之君。

这几年,有了韦贵妃,有了其他更年轻的妃嫔们,宁熙帝眼里渐渐也没了自己,若遇着有心人的挑衅与无赖,全不偏帮自己,红颜未老恩先断。

眼下为了安抚皇儿,赫连氏也只能往好里说。

夏侯世廷知道赫连氏的心思,久不出声,半会儿,喊来施遥安,叫他将今儿顺便带进宫的茉莉发露拿了进来,递给赫连氏:“母亲不日寿诞,今儿既提前进宫,便将这个先送给母嫔。”

赫连氏知道皇儿是讨自己开心,微笑接过来,打开一闻,天然花香溢满半个殿室,却不冲鼻,头香是茉莉,一讶:“这又是什么。”再闻下去,那尾香的味儿却变了,成了另一种花香,异常熟悉,再细细一嗅,竟是鸽子花的香味。

鸽子花是蒙奴国独有的花儿,大宣的京城倒也有,可都是移植过来的,为数不多。

多年不曾闻到家乡的味道,赫连氏想起少女时在草原上的岁月,愁颜一纾,欣喜不已,红了眼眶:“鸽子花,是鸽子花。”

鸽子花,顾名思义,花语是自由,欢乐,自从离乡背井,进宫为嫔妃,赫连氏早就失去了自由和欢乐,如今见到家乡特产,香气是观感中最直接的,一嗅到,便好似身临其境,重回故土,甚至闻到草原的气息,竟是满腔的感怀,拿着那蓝瓷瓶,就像捧着稀世珍宝,怎么会不欢喜和感怀?

夏侯世廷嗅到鸽子花的香味,再看到母嫔脸上的神色,也是微微一怔。

他并不知道发露里竟添加了这个花,云菀沁并没提前告诉他……那丫头,竟还很有些细腻和体贴。

自己说了半天才能博母亲欢颜,她区区一瓶发露,马上叫母亲微笑。

原来,这发露既然送进宫,云菀沁到底还是多花了一些心思,单单一瓶茉莉发露,实在有些单调,拿不出手,考虑到赫连氏是北方人,便找了舅舅,请他去佑贤山庄时顺便拿了一些温室栽培的鸽子花来,研粉后,加在茉莉发露里。

夏侯世廷望着心情好了许多的母嫔,默道:“母嫔马上要过生辰,这个是皇儿在民间寻高人做的秘制发露,擦于发上,发香自然持久,能保持发丝洁净清爽,正适合大热天。”

赫连氏笑意一止,有些疑惑,皇儿是个男子,至今身边也没女人,更不可能会在意这些女儿家物事,怎会结识懂得做闺房用品的,还这般细心,懂得添加鸽子花?

她不说什么,只笑道:“唔,高人?”

夏侯世廷被母嫔笑得莫名有些心虚,惯性摩挲着玉扳指:“嗯,高人。”

赫连氏但笑不语,那玉扳指是皇儿自幼到大的随身饰物,每次皇儿紧张的时候,便会情不自禁地触摸,别人不知道,她这当娘亲的哪会不清楚。

陪母嫔说了几句话,又伺候她就着开胃小酸菜吃下整碗粥,夏侯世廷在赫连氏的催赶下,趁着天黑出了萃茗殿。

跨出门槛前夕,夏侯世廷回眸一望,。

珠帘内,母嫔又埋下秀丽的头颅,开始继续抄书。

这一抄,只怕又是昼夜不分。

眼眉一敛,目中下了凉气,夏侯世廷忽然觉得,罩在母嫔头上的,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而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牢笼,眼睫一垂,迈过了殿门。

赫连氏见着秦王离开,短暂地停下羊毫,眼光又落在那瓶发露上,缓道:“章德海。”

“在,娘娘。”

“叫人去查一查,那‘高人’到底是男是女,又是哪位。”

银顶马车出了宫门,风驰电掣于御街上。

车内,夏侯世廷快速换了一身普通百姓的便装,掸掸袖口,将发髻上代表皇族身份的白玉珠冠卸下,换上一柄青玉笄。

车子奔向北城的途中,在一条分叉路口停下。

路另一边,另一辆简朴低调的乌盖马车等着。

夏侯世廷下车,上了那辆车子。

乌盖马车调转了马首,朝左边分叉小路奔去。

一路灰尘漫天,抵达京郊处龙鼎山,马车绕过山路,七弯八拐,逐渐远离了尘嚣和人烟。

山脚下一处小村庄,隐藏在峰峦叠嶂之间,宛如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家碧玉。

一片山清水秀的景色,安静宛如桃花源。

马车停下来,前方站着一名猎户打扮的山间汉子,似是早就等了许久。

那人是个中年男子,浓眉大眼,鼻正口方,五官宛似刀刻,比中原人要深刻一些,倒与赫连氏有点儿类似,一身粗衣陋服,许是长年劳作的关系,身材十分高大,肌肉也很强健,肩上扛着猎好的野兔和山鸡,还有一把弓弩与一袋子箭矢。

中年男子面朝着马车,见身穿便服的秦王下来,就像一般平民见着贵人似的行了大礼,爽快笑着:“爷,庄子里野味都备好了,俺家婆娘都上好了,还配了高粱酒,随时能享用了。”

京城的有钱人常来郊区的山庄,找一些农家农户吃些原生态的农家乐野味,这情景看起来再正常不过。

就算有人不小心看到,也只以为这身着绸袍,气势不凡的男子,是来山中尝鲜儿的公子爷。

走了几步,两人进了村庄。

中年男子见四下无人,脸上的粗疏之气突然消退了许多,已经迫不及待地轻声开口:“听闻公主在宫中又有事,不知现在可好?”

“没大碍了。”声音漠然。

“那就好,”中年男子吁了口气,声音却压低,冷凉了几分,霎时像变了个人:“爷,这韦贵妃不是个好相于的,一直想将魏王送上位,那蒋皇后更是老姜,又有太子这个砝码。惟独公主,身份与背景不及人,在大宣也没有娘家,难得崔家是个依靠,前些年,竟是被蒋皇后暗中差人一把火彻夜灭了满门,亏得阿萝小姐命大,被三爷救出来,却造成如今三爷与公主孤立无援,没有外戚倚仗……如今看来,这两人都坐不住了,咱们也得快些……”一个山野粗汉,突然冒出这么一连串宫廷贵人的名字,听起来十分突兀。

这中年魁梧男子,是当年蒙奴国送赫连氏和亲的护驾将军,北方名为拓跋骏,赫连氏进宫封为贵嫔后,拓跋骏也作为公主的娘家人,留在大宣。

多年前,崔家覆灭,赫连氏深知是蒋皇后下的杀手,为了打击秦王的党羽,怕拓跋骏也会被人下毒手,暗中要他死遁,回蒙奴国去,避开祸劫。

拓跋骏却死活不愿意,宁可死也要留在大宣保护公主与三爷,最后,想了个折中的法儿,当做无家可归的流民,逃入京郊的龙鼎山定居。

这里山间猎户众多,从山脚到山腰,很多小村落。隐居在这儿,被发现的可能性比较小,一来能保住性命,二来也能靠近京城,为公主和秦王出谋划策。

拓跋骏到了龙鼎山脚的高家村,融进了村庄,化名高骏,娶了老婆,落地扎根,因一身好骑射功夫,日子越过越红火,还帮着修坝筑堤,造防风林,领着高家村的村民们发家致富。

前两年,高骏更是被推举为高家村的村长,十分得村民的信任。

可谁也不知道,这名看似忠厚老实、年富力强的村长竟是当蒙奴国的送亲将军。

夏侯世廷每隔一段日子,便会来一次高家村,与高骏私下见面。

有些事情,他不方便出面,高骏身在民间,却很方便做。

夏侯世廷听了高骏的感叹,并不多说,他担忧的没错。

前几年尚还好,近年越发闹得汹涌,无非是宁熙帝的几个皇子都长大了,有儿子的宫中女人们,都等不及了。

跟着走了几步,进了村子,高骏只听秦王的声音飘来:“那就先从老五下手吧,叫那风头正盛的贵妃分分心,免得成日盯在母嫔身上。”

高骏刚毅嘴角一扬,抱拳:“明白。”

云菀沁叫人将药膏送去王府后,得知夏侯世廷放话还要过来讨教效果,忐忑了一下。

可是,其后几天,他并没上门,也没什么动静。

再过几天,更是蒸发了一般。

云菀沁虽有些诧异,倒也并没功夫多想。

贵人事忙,随口说说的话,还真的放心里去?指不定已找到了别的乐子。

另外也没心思想别的了,弟弟云锦重回了。

大宣官家子弟七岁左右会入国子监,除了学堂上的正式教育,官宦人家也会将孩子送去一些学士的学馆里受熏陶,称之为“游学”。

去年,有位大宣很有名气的大鸿儒在胤州建了学馆。

云玄昶借官场的人脉关系,将儿子云锦重送去住读一段日子,如今算起来,已有近三个月的光阴。

云锦重回来,不仅云菀沁高兴,对于白雪惠来讲,也是巴巴地望着的。

祠堂罚打妙儿本就是强撑着身子,突然一生变,白雪惠当场犯了病,又在床上多趴了几天,再不敢多动。

前阵子,云玄昶虽住在方姨娘的院子,好歹每日来看她一眼,这几日,却与她关系如冰封雪冻,好久没过来,基本上一散衙就直奔方月蓉的院子,白雪惠一妒恨,病势又沉了几分,拖得久久难愈。

其实,几个月前继子去胤州游学,也是她提议的。

白雪惠当时是打着小算盘的。

老爷现下就这么一个儿子,看得无比珍贵,可却是白雪惠心头的一把刃,要她费心培养前房的骨肉,她不乐意,要她看着前房的儿子与老爷父子情深,积累感情,更不爽快。

游学能叫父子两个少见面,也能暂时摈去照看继子的任务,何乐而不为?

云锦重离开家门前,白雪惠给他安排了个贴身书童兼小厮,名唤乔哥儿的,一同去胤州。

乔哥儿是陶嬷嬷乡下的远房外甥,在家里是老幺,被宠得一肚子坏水儿,小小年纪,背地里吃喝嫖赌样样在行,凭着关系进的云府。

白雪惠连计划都定好了,趁着继子出外的功夫,尽快怀上,如今什么都不愁,就是缺个儿子,霏儿再得宠,毕竟是个女孩儿家,只要有了儿子,便彻底稳当了,没料云菀沁一场落水之后,这云家,就好像改天换地,她什么计划都被打乱了。

这阵子,老爷连她的房间都不进了,人面儿几天都难得见一次了,还生什么儿子?

如今这光景,前无去路,后无退路,若是继子回来,不失是个转机。

毕竟,云锦重是云家如今唯一的男丁,她养了云锦重几年,说不定可以用来博回老爷的感情。

这般想着,白雪惠人都精神多了。

云锦重回府的头天夜里,她更是心情舒爽,胃口大开,晚上饭量大了些,扫了眼榻边婢子手上的托盘,将筷子一拍,斥道:“怎么还是清粥咸菜!”

碟子里一堆看不清楚颜色的咸菜,一碗清亮得能当镜子照的稀饭,还不如农户人家的吃食。

病了多久,便吃了多久的清粥咸菜,她虽病得昏昏沉沉,可脑子却还没糊涂,一天两天倒没怎么察觉,也没力气管,这几天才发觉不对劲了。

“夫、夫人,”托着食盘的丫鬟舌头就像打结的绳子,“是、是方姨娘安排的。”

方月蓉?她哪会有这个胆子随意更换自己的餐单,白雪惠知道云菀沁协理中馈,眼眸一冷:“是不是那丫头做主的?”

丫鬟自然知道夫人口中的丫头是谁,咽了咽口水,又结巴着道:“奴,奴婢问过方姨娘的丫鬟,听说是,是大小姐安排的菜单,适合夫、夫人现下的病、病情……”

白雪惠脸色发青,嘴角翻起冷笑,这理由还真够光面堂皇,哪个病人禁得起长久这么吃,前两天吐得厉害倒还好,这几天肠胃都吐空了,一丁点油花子都没有,就是想吃点荤的解解馋,可——可这几道菜,生生将自己吃得越发手足无力。

正恼火着,白雪惠又觉得哪里不对劲,从榻上撑直了身子:“霞飞呢,为什么是你伺候?”

面前的丫鬟佝着腰,长相寒碜,说话时鼻涕直流,是府上锅炉房的粗使丫头阿桃,因早产,有点儿轻微智障,平日做事笨手笨脚,还是个结巴。

阿桃吭吭哧哧:“前天府、府上精简人手,霞飞被、被发卖出去了……”

白雪惠捏紧被子,不用说,又是那小贱人做的主!

打发走了伶俐活泛又会讨欢心的丫鬟,调个稍微好用一点儿的也成啊,偏偏将这个半傻子给自己用,这是生生斩了自己的羽翼。

这病了才多久,那小蹄子就利用那贱妾,霸占了属于她的后院。

白雪惠听这结巴讲话就难受,本就不舒服的胃又翻腾起来,皱眉:“下去下去,都端下去!狗都不吃的东西给我吃!滚滚滚!”

吞着一肚子气,好不容易熬到了次日的日头初升。

白雪惠撑着还没痊愈的病体,洗漱完毕,打扮得整洁干净,倚在床头,叫人把送给继子的礼物拿出来,是个绿毛鹦鹉,挂在梁柱下,一看就讨小孩的喜欢,又叫阿桃去打探看少爷进城门了没,到家门口了没。

按规矩,云锦重回来拜见老爷后,肯定要先给自己这个做继母的请安,老爷说不定也会跟着一起来。

到时候,她便来个久别重逢的感人戏码,重抓老爷的心,到时再将云菀沁与方月蓉狼狈为奸、给自己委屈受的事儿添油加醋说它一说!

日上三竿,门帘外终于传来脚步。

白雪惠靠在床背上,坐得屁股都疼了,酝酿半会儿的表情也都快叫脸抽筋了,一听脚步声,哗啦一下坐起来,赶紧将珍珠粉往脸颊上扑了一下,衬得脸色越发楚楚可怜的苍白,又顺便挤了点眼泪,谁知一抬头,打帘进来的是阿桃。

“少……少爷呢?”白雪惠低吼。

“老、老爷说怕少、少爷被夫人过了病气,这几天先不过来了,等夫人好些再说,”阿桃擦擦鼻涕,“大小姐又,又恰好正给少爷的房间迁到西院,说是有些私人物品需要少爷自己清点,后来将少爷请走了。”

迁院!老爷先前叫云菀沁去暂代管教,有七八分是个气头话,她还真忙不迭去做。

白雪惠手一颤,榻边小几上的茶具砰声摔在地上。

西院,天井,凉风送爽,花赠香。

石桌圆墩,假山粉墙,花圃草坪,处处别致精巧,一看便是有心布置。

长得摇摇欲坠的绿油酴醾架下,云菀沁坐了会儿,见到乔哥儿领着云锦重过来。

不满十岁的小少年脸上还有些稚气,五官已有来日的英扬璀璨。

她身子微微朝前一倾,目上不自觉罩了一层雾气:“锦重。”

与弟弟最后一面,还是前世出嫁前。

那时的云锦重,性子已被白雪惠养得很刁钻了,整个儿就是一膏粱子弟,认识一大堆酒肉朋友,找家里拿银子花天酒地,每隔几日便要与父亲吵一架,每次都激得云玄昶大发脾气,然后白雪惠又从旁当老好人,说些不阴不阳,不冷不热的话,让云玄昶更加偏袒白氏,更加厌恶儿子,偏偏姐弟二人还懵然不察,只当继母是维护着他们。

出嫁前一天,姐弟私下相处时,云菀沁托着弟弟的手:“姐姐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你,你要收拾心思,好好读书,不要再跟那些狐朋狗友胡混,更不许跟爹爹对着干。”

云锦重却打了个呵欠,脸色显得很疲惫,本是如日中天的年纪,却消瘦不已,脸上透着几分憔悴的青色,不耐烦地挪开手:“姐,我什么时候没好好读书了,什么时候胡混了!母亲从来只会夸我,你就只会埋汰我的不是,难不成我这当弟弟的在你心中,就那么不堪?”

当时的云菀沁还不知道,这个时候,云锦重已染上了五石散的毒瘾,五石散,服用的人如腾云驾雾,如醉如痴,成瘾后,每逢发作,严重者丧失理智,六亲不认。

云锦重早就从月月吸发展到了日日必吸。

而引诱云锦重吸食毒品的是他的一名酒肉朋友。那人是个出名的纨绔子弟,稍微有点儿出息的官宦子弟都不会接近他。

而这人,正是白雪惠故意引荐给这继子认识的。

云锦重后来知道继母的正室用心,自己的堕落全是拜继母所赐,也曾振作过,可已经在父亲面前败坏的印象,再难挽回。

白雪惠那时已经为云玄昶又生了个儿子,为了争产,手段更加狠辣,又利用一桩家中失窃事诬陷云锦重,叫云玄昶将他在家谱中除了名,净身赶出了家门,从此彻底拔除了这根眼中钉。

上辈子病亡前两月,云菀沁收到过一封信。

上面只有四个血红大字:悔不当初。

后面却又是小小几个字:对不起,姐。

歪歪扭扭,似乎满怀着无脸见人的愧疚。

眼泪顺着颊面流了下来,云菀沁不知道云锦重是在怎样一个环境下写出这些字,只听说,有人最后一次见到云锦重,是在一条乞丐群居的陋巷里,官家少爷,胡子拉碴,连冬日避寒的厚袄都没,拢着手蹲在角落,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

明明光明正大的正统嫡子,却下场如此。

可这是弟弟的错吗?

一个四岁便没了娘亲的孩子,如同没了长灯照明的船只,在别有居心的妇人的故意养歪下,这个结局,并不难预料。

云锦重的一声回应将云菀沁从记忆中拉回来。

她的脸色温下来,弟弟如今还小,还是纯白一张纸,还没染上各种致命的恶习,还没那些催他堕落的友人,她更不会再叫白氏接近他,荼毒他。

这一世,弟弟的前途,她拼了命也不会叫人毁了。

“一路辛不辛苦?先坐下吃吃糕点,喝点茶,”云菀沁抹掉眼角的湿痕,叫云锦重坐到酴釄架下的石桌边,“这碟是云片糕,那是杏仁露。”

云锦重虽年纪不大,已有了官宦公子的气派,掀袍坐下来,瞟了一眼餐盘,都是些寻常吃食,并没拿筷子。

乔哥儿嬉笑:“小姐,家中厨子手艺粗糙,少爷吃惯了云来楼的糕点和茶饮。”

云来楼的糕点出了名的贵,白雪惠从来不吝啬给继子买,就是为了各方面养刁他,为培养出一个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打基础。

当初认为继母大方溺爱,心善温柔,谁知道是佛口蛇心,软刀子杀人,不见血?

云菀沁目色如霜,剜了乔哥儿一眼:“我叫你说话了吗!”

这乔哥儿恶习满满,也是白雪惠的害人凶器之一,她岂会看不出来,近墨者黑,这书童也务必要换了!

乔哥儿被大小姐望得脊背汗毛一竖,再不敢出声。

云菀沁温婉挥手:“来人,将东西拿下去,换一碟儿来。”

婢子将东西端下去,重新端了一个缠枝大花珐琅圆盘过来。

云锦重大眼一亮,盘中是一块宛似豆腐的金黄色东西,看着晶莹剔透,近乎透明,中间却嵌着红色的花瓣儿,上面还插着小叉子。

“这是什么?”到底是小孩子,云锦重好奇。

“是芙蓉和西瓜做成的果冻,你尝尝。”云菀沁笑道。

“果冻?有意思!”云锦重兴趣盎然地插了一小块晶莹豆腐块儿,放进嘴里,沁凉爽口,是从没试过的,喜道:“这个好吃,改日姐姐多做点儿,我给李元衡、杜庆他们看看,哼!准保叫他们肯定羡慕我!”

李元衡、杜庆是云锦重国子监的同窗,都是官宦人家的少爷。

小小年纪便开始与人攀比。云菀沁眉目一动,却并不责怪,反倒说:“这个有什么好耀武扬威,改日姐姐再做些更特别的东西,叫你带去国子监。”

云锦重有些惊讶,说实在,比起姐姐,他更愿意亲近继母。姐姐往日沉默寡言,很少跟自己说话,一说话便是苦口婆心地讲那些大道理,每次见自己犯错也很严厉,不像继母那样对自己事事纵容,可这次一回家,怎么像是变了个人?

不自觉地端起凳子靠近姐姐,云锦重点点头:“嗯!”

云菀沁见弟弟对自己亲近了许多,不动声色,笑着道:“那你看看,姐姐给你布置的庭院如何,房间还是按照你原先的摆设,外面的天井,姐姐加了个小花圃,还凿了个人工渠,你读书读累了,便能在旁边欣赏风景,吹吹风。”

“姐,”云锦重一听读书就开始皱眉,“弟弟才从学馆回来,爹爹刚询过我学业,你又提读书,是不是嫌弟弟还没被夫子烦死啊。母亲就从不逼着我读书,我想玩耍,便都由着我。”

她只恨不得你落魄,哪容忍你能有半点出息?

白雪惠对弟弟的捧杀,比云菀沁想象中还要厉害,短短几年而已,云锦重就有散漫不羁的苗头了,若再久一些还得了?父亲常年忙于官场,后院教育的事儿都丢在夫子和白氏手上,每次见儿子功课退步了,也只会骂儿子,哪会想到是白氏给儿子无形中灌输了读书无用的思想?

云菀沁正在沉吟,云锦重语气急促:“姐姐还有事吗?若无事,弟弟先去母亲那儿一趟,母亲说过我回来要送我只鹦鹉呢。”

鹦鹉?云菀沁记得,白雪惠对弟弟经常施恩降惠,凭借小利益来笼络小孩子的心,这只鹦鹉也是其中一件礼物,会说人话,逗得弟弟爱不释手,放在书桌前挂着,哪里还谈得上安心读书。小孩子的自控能力本就薄弱,可白雪惠就是这么一点点不着痕迹地叫弟弟玩物丧志。

“鹦鹉很好玩吗?”云菀沁故意。

“那当然。”云锦重见一姐姐与自己聊起玩乐事,也不急着走了。

云菀沁笑道:“区区一只鹦鹉,能比姐姐带你去佑贤山庄住一段日子——还好玩吗?”

云锦重瞪大眼睛,若是能去那儿,便不用受爹爹的管束,自由快活得很,当然比鹦鹉要好玩得多。

云锦重兴奋之后,又涌起失望:“爹爹怎么会让姐姐带着我去佑贤山庄。”

“听姐姐的话,一准能行。”云菀沁勾勾手指,示意他近前。

云锦重从没见过这样的姐姐,神情慧黠,说话也轻松,比自己离家前有趣多了,情不自禁凑耳过去,一字一句认真听着,虽有些惊讶,可还是激动地点头应下,没什么比能出去玩更大的事了!

待云菀沁说完,姊弟二人在酴醾架下坐了会儿,聊了些家常,云锦重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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