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烈阳瞳火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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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直接攻击对方身体,也可以攻击对方识海灵魂,引发对方的灵魂燃烧,引发魂火,一举两得。

这就是二转剑意的玄妙。

“铮!”

林霄的双眼,发出了金属利剑般的震鸣声,双眼中出现了一轮烈日,万丈金色阳光,连同金红色的烈阳焰火,瞬间射了出来。

“蓬!”

身上的血蟒绞魔瞬间化解,散落为漫天剑气。

“铮!”

林霄双眼一瞪,全身的精气神达到了巅峰,杀机凛然,一股旷世邪魔般的气质油然而生,似乎可以杀尽天下,屠尽苍生。

太阳般的光芒,出现在林霄眼中,熊熊烈焰闪动。

“蓬!”

四星剑王雷布斯身上,急速燃烧起来,全身的衣服瞬间化为灰烬,皮肤一团焦黑,还在燃烧。

整个人很快成了一个火人。

烈阳瞳火剑!

瞳剑术,最大的特点,就是隐蔽,极速,随着瞳孔的目光一齐发射,对方只能防御,无法躲避。

这就是所谓的“眼神杀人!”

你能躲避目光么?

没办法,所以只能防御,没法躲。

现在,林霄眼中射出的是烈阳之光,犹如烈日在瞳孔中,

你能躲避日光么?

不能,

当你看到日光时,日光已经照在你身上,怎么躲避?

当年看到烈阳瞳火剑时,烈阳之火,已经燃烧在身上,怎么躲避?

只能防御!

“老变态,去死吧!”

林霄直接扔出了五十粒血焰金针霹雳丹,漫天花雨般打向浑身冒火的雷布斯。

“该死,血影脱壳!”

雷布斯万没有想到,被血蟒剑意缠住的林霄,居然能够挣脱,还能施展瞳剑术发出攻击,攻击的还是二转剑意。

当即被烧的皮肤焦黑,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味道。

烈焰金针霹雳丹漫天打来,雷布斯大惊,匆忙施展出了魔功“血影脱壳”,脱掉一层皮肉血影,逃了出去。

作为四星剑王,还是有些看家本领的,这血影脱壳,类似于小型的血魔解体*,不过不需要牺牲性命,与敌人同归于尽。

而是主动爆掉一部分血气皮肉,金蝉脱壳,摆脱敌人的攻击,当然,施展此术,会伤及元气,不到危机时刻不会应用。

“蓬!”

五十粒血焰金针霹雳丹爆炸,天空一片烈焰火海。

雷布斯先是淬不及防,中了瞳火剑,后来又施展“血影脱壳”,紧接着被五十粒魔丹爆炸余威炸到,炸的晕头转向,皮开肉绽。

“去死吧,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雷布斯气的七窍生烟,眼冒蓝光,在稳操胜券之时,煮熟的鸭子废了,让林霄反击,身受不轻的内伤。

他一个四星剑王,伤在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手中,这要是传到骷髅大王耳朵中,定然会以侮辱魔教的大罪,将他处斩。

这口恶气,如何能够咽下?

“咕咚!”

雷布斯服下一粒疯魔血丹,顿时浑身血雾缭绕,血烟直冒,气血融融,精神为之一震。

整个人,立刻处于一种癫狂无比的状态。

在疯魔血丹的刺激下,雷布斯伤势暂时全部恢复,而且战力,又提升了不少。

“就算未来三年内,我难以晋级,也要将你折磨致死。”

雷布斯咆哮着,打出血蟒绞魔剑意。

比照之前的攻击,强悍,凌厉,凶猛,不留后招,一副拼命的模样。

“你这个疯子。”

林霄也被五十粒魔丹炸得晕头转向,气血浮动,眼冒金星,眼见血蟒扑来,再想发魔丹已经来不及。

匆忙中,只能狂劈血饮狂剑。

斩断三条血蟒后,被另外两条血蟒狠狠抽飞,就连辟邪妖羊也被抽的狂喷羊血,难以再御风飞行。

“老子先跑,过几天再和你这个疯子打。”

林霄知道根本不是雷布斯对手,当即连瞪了两眼,

怒射两道烈阳瞳火剑,一道烧坐骑金毛狮鹫,一道烧向雷布斯。

随机将辟邪妖羊收入须弥戒指,脚踏风火剑轮狂奔。

辟邪妖羊伤痕累累,也难以高速飞行了。

“嗷吼!”

金毛狮鹫之前被五十粒魔丹爆炸的血焰,炸得血肉模糊,勉强再飞行,现在又中了烈阳瞳火剑,立刻燃烧起来,

九阳烈焰何等狂暴,狮鹫一身金毛一旦被引燃,迅速蔓延开来,燃起熊熊大火,哀嚎着摔落下去。

“小子,还想偷袭,没那么容易。”

不愧是四星剑王,雷布斯虽然难以躲避烈阳瞳火剑,但可以提前判断,一看林霄一瞪眼,立刻舞出一条大蟒缭绕周身,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可这样一来,坐骑没了,速度也为之一顿。

再一看,林霄跑的比兔子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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