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诈门(1 / 2)
这种守城的士兵,是最有眼力价的,凡是高门大户,那么必然是一文不受,可若是那种单身行人,那么就必然会竭尽所能,敲骨吸髓。
这也怪不得眼尖的刘八最擅长此道,凡是想要在他看守的城门进去,那么绝对会扒下一层皮下来。
而刘八已经发现了合适的“猎物”。
那是一个少年,十三四岁左右,一身打扮有些不伦不类,腰间插着一把刀,后背背着一把枪,本身就是做商贾打扮,看上去简直可笑之极。
“哪来的?”刘八的语气很不善,摆出一副威严的面孔,心里面却在估计能从这个少年身上敲出多少油水。
“东北的。”少年的声音很古怪,他的来历也很古怪。
刘八不知道,所谓的东北是什么地方,但是下意识的感觉到那里似乎值得应该是辽东。
不知道为什么刘八心中忽然冒出了一股凉气。
“过路费多少。”少年操着一口奇怪的口音,问出了一个充满**的话。
刘八知道这是一只肥羊,白嫩的肥羊。
连进城的价格都不知道,那么毫无疑问,这是一只真正的肥羊,可以任由宰割。
虽然刘八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与生俱来的贪婪却让他忘记了危险。
“一串钱。”刘八这一次真是狮子大开口。
一般来说,过路费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一串钱就是一千钱,刘八这一次几乎将价钱提高了几百倍。
刘八原本以为这个少年会犹豫,会进行一番讨价还价,但是没想到这个少年给的十分痛快。
少年掏出了钱包,然后从中取出了一两白银,然后递了过去。
有句话说的好,“财不露白”,指随身携带的钱财不在人前显露,否则必然会引起**烦。
更何况,他是在一个守城的士兵面前露出了银子。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是最贪婪的,纵然是无罪,也该杀。
第一等的就是胥吏,第二等的就是牢头,第三等的就是守城的官兵。
这些守城的士兵说是官兵,但实际上比贼还要可恨。
若是边军可以守护边疆保家卫国,衙役能够捕捉罪犯,好比是让蚊子见到了鲜血,苍蝇见到了破了皮的鸡蛋一样。
见到了白闪闪的银子,刘八的眼睛瞬间都直了。
以刘八的眼光自然能够分辨的出,少年鼓囊囊的包裹里面至少有百两纹银。
贪婪,是最大的原罪。
既然看到了少年身上的钱财,自然不想放过。
刘八对着少年喝问道:“你的通关文牒呢,拿出来。”
所谓通关文牒,实际上就是身份凭证。没有通关文牒,往小了说,这个人身份不明,不准进入城内,往大了说可以认为这个人乃是奸细,可以直接扣押。
但是名义上是这样,实际上却是两回事。
若是在边关等地,那么通关文牒自然会差得很严格,但是像洛宁县这种地方,通关文牒不是必备的东西。
事实上,白闪闪的银子才是真正的“通关文牒”。
刘八想要的不是通关文牒,而是白花花的银子。
听到刘八的这话之后,少年脸上露出一丝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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