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三章 话说第一奴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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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的东西老头或许不会多说,他在意的东西有限,而“千粒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这老头心中所占的比重还很大,看他千辛万苦大老远跑来着荒凉之地寻找就知道了。

若是邵玄再要,甭管说什么,就算直接打起来,老头宁死都不会同意的,一千粒已经是他最后的让步。

“说了会用其他东西补,我现在手头也没带多少东西,不能给你。这样,以后你要是有时间,去王城,报我的名字,要什么我再给。”老头说着递给邵玄一把弯弯的如缩小的镰刀一般的小铜刀,“这个给你,若是你去王城,可以拿出这个让人带你去找我。”

王城?

邵玄一愣,抬头接过刀,看向老头:“您老全名叫什么?”

“老夫稷居!”

稷?邵玄听说过,那可是王姓,王城那边的贵族奴隶主,很多都姓稷,是如今拥有田地最多的奴隶主,稷姓王族也是从前稷部落的人转化而来,后来稷部落将另外五支大部落全部收拢,而“稷”便是稷部落的人所用的姓。

很早以前,这片土地上,部落的人发现了火种的另一类使用之法,一部分部落人成为奴隶主,建立城邦,而另一部分则仍旧维持着部落的样子。

“您老是不是奴役了很多奴隶?”邵玄将稷居递过来的分好的谷粒装进兽皮袋,问道。

既然是拥有最大田地的奴隶主,手下干活的奴隶应该也不少。可是稷居的回答并非如此。

“奴隶是多,毕竟我地多,得让人照顾,不过奴役的奴隶,只有一个。”稷居说到这个时候,面上带着骄傲。

普通奴隶与奴役的奴隶,就与炎角部落内饲养的野兽和刻印的野兽之间的区别类似,有亲疏轻重之别。这个邵玄在赶路的途中打听到一些,所以对此并没有多惊讶,只是有些诧异稷居竟然只奴役了一个奴隶。

“那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奴隶。”邵玄道。

“那自然,‘黄土地’可是个非常好的奴隶,能帮我照看好田地。”说起这个,稷居倒是有些想他那奴隶了。

“黄土地?怎么给人取这名字?”邵玄问。

“这名挺好,我亲自取的!”对于邵玄的问话,稷居满脸的不赞同,“还有,谁说‘黄土地’是人了?”

“那它是什么?”邵玄这下真好奇了。这么大年纪的奴隶主,手头就只奴役了一个奴隶,那唯一的奴隶还不是人。

稷居很得意地道:“哞——”

邵玄:“……哞?牛啊?”

“对!是不是觉得这奴隶特别好?!它才一丁点的时候我就将它给奴役了,我手里一大片田都是它给管着。”稷居笑得老脸菊花开。

“有机会真想见识见识。”邵玄说道。

提到自己的爱奴,老头刚才的郁闷散去不少,自认为慧眼如炬,面上的笑都没停。注意力从千粒金转移到自己那头黄牛上,稷居说了很多。

“我跟你说啊,邵玄,若是将来你想奴役奴隶了,第一个奴隶千万千万得注意,因为第一个奴隶,极大可能会是最忠诚的一个,也是与你意识连接最紧的一个,其他奴隶就算再好,总会差一点,这是奴役的共性。所以我们奴隶主在挑选第一个奴隶的时候非常谨慎,有些人甚至因为找不到满意的奴隶,直至中年都未必动手奴役奴隶。”稷居也是提起奴隶的话题,看邵玄帮了他这么多,又因为找到疑似千粒金的植物,心情不错,才对邵玄说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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