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杂货铺老板(1 / 1)
之所以选择这个村子有几大利处。
第一点、这村子远离尘嚣,安静淳朴是隐居的好地方。但是它又离繁华的扬州城很近,也不闭塞略。微的富裕,丰衣足食。
第二点、南方四季如春,天气好心情好,生活才美好。
第三点、离钱家的杭州老家近,遇事也方便沟通。
我是各个方面都考虑到了,才选择了这么一处地方。钱月和钱升平他们也非常的满意。
“还有什么需要备置么?”我在屋里转了一圈,很满意钱月找的这处宅子。三间平房,让我们四个人住是绰绰有余,窗子大,阳光照射充裕。捯饬捯饬很像那么一回事。
钱月揽过我的肩膀,两人环视四周:“基本都有了,要有缺的想到了再慢慢添置就是。现在我们去集市买点鸡鸭鱼肉,好好庆祝搬迁之喜。”
村中的集市位于村子的正中央,每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我和钱月肩并肩往那里走上一遭,不用一炷香的时间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原来新来的男子不是鳏夫,而且有一个美艳动人的妻子。
“老板这鱼怎么卖?”
“二十文钱。”满身腥味的贩鱼老翁殷勤的从硕大的水盆捞起一尾活蹦乱跳的鱼,移到我们面前:“看多新鲜多大个啊。”
那鱼,鱼尾一甩。水滴溅在脸上钱月的脸上。钱月一抹脸笑着说:“是很新鲜,来一条吧。”
于是老板熟练的将杀掉,开膛破肚削去鱼鳞,包好。另外再拿起一尾小鱼,整个工序流程重新来一次,然后把把小鱼和大鱼捆着一起:“你们新搬来的吧,喏,这条小鱼算我赵老汉送你们的。以后就是一个村子的人了。”赵老汉一笑,黝黑的脸满是褶皱。
“那怎么好意思,谢谢,谢谢。”钱月连说了两个谢谢,倒是一点都不客气的接下付了二十文钱。
接下来不论是买菜还是肉都会发生多送多斤的情况,这个村子用这样的方式来欢迎新人进入村子,很实惠的欢迎方式。走了一圈,不一会儿便满载而归。两个人四只手满满当当的,等路过一个杂货铺子才发现我们的油盐酱醋都还未买,但是没有空余的空间去拿了。也就是说我们有丰盛菜就是没有调料。
世上有比这更悲剧的么。
就在钱月决定大不了用叼的姿势,咬着东西回家的时候,杂货铺老板很贴心的说了:“你们需要什么只管报过来,我就住在你家隔壁,等下我送过去给你。”
老板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也姓赵,这个村子赵为大姓。周正的长相看起来倒像是斯文的读书人而不是一个杂货铺的老板。有种大材小用的感觉,就像是用华丽的笔墨纸砚记得却是日常账本。
“啊,这样的。”钱月不好意思了,人家都知道自己这个邻居,而自己却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有点失礼于人前。
“哦,自从你们进入村中的那一刻就是热门人物,整个村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老板一点都不介意,一摆手让我们走。
等到下午,天还未黑,大老远的就见赵老板拎着东西往这边走。他是为了赶在晚饭前把东西给我们送过来所以杂货铺也提前打烊了。
“怎么好意思这样麻烦您呢。”钱月连忙接过:“进来,进来一起吃一点吧。”
赵老板推迟了一下,看见厨房里一堆的鸡鸭鱼肉堆成的小山也就不客气了。坐在屋里一边喝茶一边等开饭,这厢我和钱月热火朝天想将那一堆的生食做成美味佳肴,虽然我们很卖力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出入的。我们一个公主、一个有钱的公子哥还能真指望我们能一下子变出一桌子美味来。没把厨房点着都是手下留情了。
厨房里“砰砰乓乓”的动静引的赵老板过来瞧瞧到底发生什么事情,这一瞧可好。
“钱大哥,那鱼要稍微晾干点放到油里炸,小心……小心油,哇,哇。”
“大嫂子,那菜随便小抄一下就好,要糊掉啦!!!!起锅,起锅。”赵老板指挥着厨房比指挥千军万马还要累。
于是乎最后变成了我和钱月两个主人打下手,客人赵老板则挽起袖口麻利的煎炒烹炸,厨房里开始弥漫出美味的香气。菜一个接着一个上来,端到桌子上摆好。
“好香!!”向横天和钱升平翘着鼻子进来,直扑饭桌:“咦?色香味俱全,父亲母亲我们家请厨子了?”
钱升平顿时欢天喜地起来,父亲做饭的手艺一般,简单的小三样随便吃吃,复杂一点的就不行了。母亲的更是拿不出手。钱升平对于两人带着他出来单过也不把家中的厨娘一起带出来很是怨念,他还在长身体怎么可以这么受虐待呢。
“什么厨子,是这位赵叔叔做的菜。不要用手拿,用筷子,横天你也一样。”我们三个从厨房出来,端着最后一个鸡汤放在中间,齐活。
人到齐,一桌子人做好,感谢了赵老板给我们做的这么完美的一桌子美味。
“没什么,我喜欢做菜也喜欢美食。”赵老板不好意思的摆手。
“尊夫人可真有口福。”我说。
钱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小弟未婚,是一个吃饱全家不饿。”
“哦,那你以后可以每天来这里吃的。”向横天这个蹭饭的热情的邀请另一个人过来蹭饭,非常的自然。
赵老板当然比他懂事,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真香,真好吃。”钱升平懂得一边吃着,一边还拍马屁。
吃过饭,我起身洗碗,留钱月和赵老板聊天。这一聊还挺投机,这位年轻的赵老板不仅有着聪明的生意头脑而且还读过几年书文笔不错。钱月和他是一见如故,等到夜色幽暗,北方闪起了北极星赵老板才起身告辞离去。
“不错嘛,这么快就找到朋友了。”我说,挺高兴钱月能这么快找到一个聊得来的人,因为他就是一个外向肯讲肯交朋友的人。原本想在这小村子里隐居会闷坏了他不可,现下可以放下心来了。
钱月一边收拾茶具一边突然提到:“明天我去赵老板店里干活。”
“什么?”我大吃一惊。
钱月把东西收拾好,洗过手,用湿湿的手心摩挲我的脸蛋一阵的冰凉。
“我们这么一家子在小村子里生活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吧,别人会怀疑我们拿什么过活的。”纵然带的钱财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是一辈子也花不光,但为了做样子钱月打算找个工,当然也为了打发时间:“俗话说,大隐隐于山,小隐隐于市。我现在就是大隐之士。”
我觉得后面话挺不靠谱,前面的倒是挺有道理。
“行,你做工,我在家整理家务咱们就简简单单的把日子过起来。”
原以为钱月习惯了花红酒绿,我则是一直在激亢宫廷生活和边疆生活中度过,习惯了高潮迭起。像这样波澜不惊的日子太过平静没过几日便会厌倦。可是三日、七日、十日……时间飞逝而去,我们还未觉得的无聊一逝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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