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二五章 婚姻法草案(1 / 2)
其实这份婚姻法,虽然没有为妾正名,但在财产上把妾拨高到了妻的地位,妾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拥有了对家庭财产的部分处置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王枫的主要目地,就是让人在纳妾之前先掂量一下,贪图美色到底值不值,别到头来落个人财两空,他需要以提高纳妾成本的方式逐渐消弥纳妾现象,为最终实行一夫一妻制铺平道路。
毕竟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男女性别不平衡的必由之路,王枫只是不想落自己头上罢了,他的愿望是,在他死后,中国迈入一夫一妻制。
在提出建议之前,王枫预料到会有争论,果然,辩论大厅掀起了轩然大波,争论的焦点正是有关对财产的分配,年轻人大多持支持态度,如盛宣怀,周彦器,参与的女人更是举双手双脚支持,如洪宣娇,周秀英,杨水娇,林幼娘,只有那些中老年人在激烈反对,哪怕王枫与支持者列举出了一大堆理由,但反对的仍然反对。
因为他们的宠妾,基本上都正值一二十岁的花季,要知道,当今的中国处于高速发展期,即便是女人,只要勤快点至少可以养活自己,很多有自主意识的女性宁可过普通日子,都不会给人做小妾,毕竟在传统观念中,做妾是很丢脸的,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那么问题来了,愿意给富贵人家做小妾的都是些什么人?显然,不是风尘女子从良,就是贪慕钱财,虚荣心强,这类女人只谈钱,不谈感情,如果允许离婚带走财产,那谁还会跟着个糟老头子过日子啊,完全可以想象。当婚姻法正式颁布之后,肯定会有很多女人嗷嗷叫着要离婚,最终人和财产都便宜给了小白脸。
包括一向支持王枫的王有龄,也难得的沉默了。他也老树发新枝,纳了两个二十出头的小妾呢。
最后王枫只得采折中办法,即以婚姻法正式颁布之日为限,之前纳的妾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享有财产权。之后纳的妾必须按规定走,这才平息了争议。
另外在涉外婚姻上规定,凡是嫁给非中国籍男士的女性,包持绿卡持有人,一律视同自愿放弃中国国籍,不再享有作为中国公民的一切福利待遇与权益,所生子女也不再是中国人,而外籍女士嫁入中国,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自动拥有中国国籍。
或居留中国暂未嫁人的外国女性。如在生育年龄内,未有配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籍,经考察,满足肤色、身高、体重与相貌等一系列要求之后,可以获得中国国籍,也就是年轻漂亮,肤色白晰的女性优先。
可以说,有关涉外婚姻的规定通篇都是歧视,首先是歧视外国人。然后是歧视深肤色人种,还有对体貌不健全者的歧视,可那时全世界都充满着歧视,肤色浅的歧视肤色深的。体味轻的歧视体味重的,根本没有什么人种平等的说法,原先西方人只把自己当作优秀人种,但中国人民在王枫的带领下,以铁的事实证明了中国人也是优秀人种,挤身于世界两大优秀人种之列。
王枫这么做也是防患于未然。毕竟人种的进化很难,退化却很容易,劣质基因也很容易污染优劣基因,就拿北朝鲜来说,二十一世纪的北朝鲜,还有很多身高不足一米五的年轻女性,这从金太阳二号的女子卫队就能看出,金太阳二号已经够矮了,可那些女兵比他还矮一个头!
二十一世纪尚且如此,更何况十九世纪?王枫担心大量低矮女性涌入中国,给后代的身高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伟人以矮个子居多,可是身高是人类的最基本素质之一,大个头看小个头,天生就具有居高临下的心理优势,对于提升民族自信心有着极强的心理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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