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块牛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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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块牛排

2014-08-19 作者: 外研社编译组

第一章 一块牛排

作者:杰克·伦敦

汤姆·金捏住最后一小片面包,抹净盘子上最后一点儿面糊肉汁,然后把它塞进嘴里,慢慢地、若有所思地嚼着这一小块。Www.Pinwenba.Com 品 文 吧他吃完从桌旁起身时,那种明显的饥饿感还是让他很郁闷。可只有他一个人吃了。隔壁房间的两个孩子已早早地被送上床,因为睡梦中他们就不会记得没吃晚饭了。他老婆也什么都没吃,一直静静地坐着,忧心忡忡地看着他。她是一个瘦弱憔悴的女工,可她那张脸上仍不乏一些昔日光鲜美丽的痕迹。做肉汁的小麦粉是她从走廊对面的邻居家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便士买的。

他坐在窗边一把椅子上,那椅子经不住他的体重,被压得摇摇晃晃,像要散架了似的。他下意识地把烟斗塞进嘴里,将手伸进外套口袋。他没摸到烟草,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他不由皱起眉头,一边怪自己健忘,一边把烟斗收好。他的动作很迟缓,简直可以说是笨拙,好像他不胜肌肉的重荷似的。他是一个身材健壮、表情木讷的男人,外表也不太讨人喜欢。他的衣服粗糙、破旧又邋遢。他那双鞋的鞋面破得快拖不动厚重的鞋底了,鞋底本身也很久未曾换过了。他的棉衬衣是一件只值两先令的便宜货,衣领已经磨破,上面的漆渍洗也洗不干净。

不过,只消看一看汤姆·金的那张脸,你就准能猜出他是干什么的。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手的脸,只有长年打拼在拳击台上的人才会拥有这样的脸,因此那上面会鲜明地显露出好斗猛兽的一切特征。这显然是张闷闷不乐的脸,而且由于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什么特征都一目了然。他的两片嘴唇已经变形,合成一张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一条又长又深的伤疤。他的下巴粗壮,显得好斗而残忍。紧锁的浓眉下面,一双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耷拉着,让人几乎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完全像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看似惺忪,却像狮子一般——一种好斗野兽的眼睛。他前额发际线不高,因为头发剃得很短;一颗丑陋的脑袋上每一处隆起的部分都轮廓鲜明。他那只鼻子被打断过两次,还挨过数不清的拳头,变得怪模怪样;一只耳朵如卷心菜一样蜷曲着,肿得比原来大了一圈,这些都装点着他的面容;而他的胡子虽然刚刚被刮过了,但胡茬又从皮肤里生了出来,让脸呈现出一种蓝黑的颜色。

总之,要是谁在漆黑的小巷或者偏僻的地方看到这张脸,肯定会被吓着。不过,汤姆·金可不是罪犯,也没有做过任何犯法的事。干他这行的都要打斗,但在拳击场之外,他没伤害过任何人。也从没听说他和谁吵过架。他是个职业拳击手,他那股打架的狠劲儿都留着用到了职业比赛上。在拳击场之外,他是个腿脚迟缓、个性温和的人。他年轻时手头非常宽裕,他也出手阔绰,从来不为自己着想。他没有怨恨,也很少树敌。打拳对他来说只是个谋生的活计。在拳击台上,他出拳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打死,可并没有什么恶意。那只不过是这个行业里的家常便饭罢了。观众花钱进拳击场,就是来看人们互相把对方打倒在地的。获胜一方可以将这一大笔钱收入囊中。20年前,汤姆·金对垒伍鲁木鲁·高杰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在纽卡斯尔的那场比赛中受了伤,才好了不到四个月。所以他就专门瞄着那个下巴打,终于在第九轮又把它给打坏了。他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对高杰怀有什么敌意,而是因为要想把高杰打倒,赢得那一大笔钱,这法子最保险。高杰也不会因此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两个都明白规则,并且依此行事。

汤姆·金向来不爱讲话,他只是坐在窗边,愁眉苦脸,一言不发地盯着自己的一双手。手背的血管鼓了起来,又粗又肿,指关节饱受击打,已经粉碎变形,一看就知道吃过什么苦头。没人告诉过他,一个人能活多久全看血管能撑多久,可他完全明白这些粗大的、鼓出来的血管意味着什么。他的心脏曾经铆足劲儿往这些血管里输送了太多的血液。如今这些血管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被撑得失去了弹性,而且随着它们变得越来越肿,他的耐力也越来越差。他现在很容易就会觉得累。原来他可以迅速打完20个回合,一回合接着一回合拼命地打呀,打呀打呀,愈战愈猛,一会儿被对手打倒在围绳上,一会儿又反过来将对手打倒在围绳上。越到最后,拳头越是狠越是快,终于在第20个回合,全场观众都站起来大叫的时候,他会加快速度跑动、出拳、闪躲,把暴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挥出去,同时也挨着对手一阵阵的拳头。

整场比赛,他的心脏都老老实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进那些完好的血管。可现在,他再也不行了。那些血管当时鼓得很大,但总会缩回原状,不过也不是完全一样——每次它们都会比以前大上那么一点儿,只是起初几乎看不出来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被打伤的指关节,一瞬间仿佛又看到了这双手曾经健康漂亮的样子,不过那都是他在本尼·琼斯(又称“威尔士凶神”)的脑袋上打坏自己的第一个指关节之前的事情了。

饥饿感再次向他袭来。

“哎呀,我连块牛排都没的吃吗!”他大声嘟囔着,捏紧自己大大的拳头,闷声骂了一句。

“伯克和索里两家店我都去过了。”她妻子有些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他问道。

“一个子儿也不肯赊。勃克说——”她支支吾吾地没敢说下去。“说!他说什么?”

“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桑德尔一定会打败你,还有他给你赊的账已经够多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但是没有回话。他正满心想着年轻时他给自己养的那条猎犬喂过多少牛排,数也数不清。那时候,要伯克给他赊一千块牛排也没问题。可惜时过境迁。汤姆·金年纪越来越大,一个在二流俱乐部打拳的老家伙,可不能指望商人们会赊给他多少账。

今天一早他起床的时候就想吃块牛排,现在这愿望还是一样强烈。他没有为这次比赛好好训练。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旱,日子不好过,想找个打零工的活儿都难。他没有练拳的伙伴,吃不上什么好东西,而且还总吃不饱。有机会他会干上几天苦力。每天一大早,他都会绕着多曼公园跑上几圈,练练腿脚。不过这可难为他了,训练找不到伙伴,还要养活一个婆娘、两个孩子。他被选中和桑德尔比赛的时候,商人们才肯给他稍微多赊一点儿账。快活俱乐部的秘书已经提前付了他三英镑——就是输家的那份钱——除此之外,就不再借给他了。有时候他能想法子从老朋友那儿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本来可以多借点儿的,可惜今年大旱,他们自己过得都很艰难。没用的——再怎么掩饰,事实也不会改变——他的训练不达标。他应该吃得好一点儿,心里不该有牵挂。再说,一个人到了40岁,要进入状态可比他20岁的时候难多了。

“现在几点了,利齐?”他问道。

他妻子穿过厅堂去看了看时间,回来说道:

“差一刻八点。”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轮比赛了,”他说,“只是一场热身赛。然后是迪勒·韦尔斯和格里德利四个回合的比赛,之后是斯塔赖特和一个水手的十个回合。还得过一个多小时才轮到我上场呢。”

他又静静坐了10分钟,然后站起身来。

“老实说,利齐,我还没有好好训练过。”

他伸手拿起帽子,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主动去吻她——他出门的时候从不这么做——但这天晚上她却壮着胆去吻了他,两手抱住他,让他不得不弯下腰来和她亲吻。

在这男人庞大的身躯旁,她看起来显得十分娇小。

“祝你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得打赢他。”

“是啊,我一定得打赢他,”他重复着她的话,“只能这么着了。我一定得打赢他。”

他大笑起来,故作轻松,而她却将他抱得更紧了。越过她的肩头,他看了看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上拥有的一切,一间欠着房租的屋子、老婆和孩子们。现在他要离开这儿,趁着夜色去给他的配偶和幼崽觅食——不是像一个现代社会的工人那样去操作机床,而是像野兽一样用古老、原始、隆重而又野蛮的方式去猎食。“我一定得打赢他,”他又说了一遍,这一次,声音里透着一股豁出去的意味。“要是赢了,就有30磅到手——还清欠债,还能剩下不少。要是输了,我就一个子儿也得不到——连坐电车回家的钱都没有。秘书已经把输家的那份钱给我了。我走了,老婆子。要是赢了我会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站在厅堂里对他喊道。

快活俱乐部离这儿足有两英里,他走在路上,回忆起了自己辉煌的日子——他曾经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他会坐着马车去拳击场,还常常会有个给他下大注的人替他付车钱,和他一路同行。汤米·伯恩斯,还有那个美国黑鬼杰克·约翰逊——他们都是坐汽车出行。可他只能步行!谁都知道,比赛开始前,辛苦走上两英里不是什么好的开始。他老了,这个世道对老家伙可不怎么样。除了卖苦力,他什么也不会干,而且就算如此,他骨折了的鼻子和肿起的耳朵也总是让他不好过。他真希望自己当初能学门手艺。长远来讲,境况总会好点儿。可是没人跟他说过这个,而且他心里也清楚,就算有人告诉他,那时的自己也听不进去。一切来得太过容易。大把的票子——刺激、精彩的拳击比赛——中间大把休息闲荡的时间——一群拼命拍他马屁的追随者争相拍他的肩,握他的手,那些纨绔子弟巴不得能替他买酒,好有幸能和他说上五分钟的话——这是多么荣耀的场面,观众大声狂呼,他旋风似的收场,裁判宣布“金赢了!”,第二天他的名字就登上了体育专栏。

那才是他的黄金时代!可仔细回想,他现在慢慢意识到,他当时打倒的正是一些老家伙。他那时年纪尚轻,正在崛起;而那些人已经老去,正在衰退中。怪不得一切得来如此容易——因为他们打过太多比赛,他们的血管已经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筋骨都已经疲乏。他想起在拉什卡特斯海湾,他在第18个回合打倒了老斯托舍·比尔那次,比赛后老比尔在更衣间哭得像个小孩子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欠着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要养。也许比尔在比赛的那天也特别想吃一块牛排。比尔比赛的时候很拼命,也被他打得很惨。如今,在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后他才明白,20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舍·比尔是在为了一份更大的赌注而战,而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奔着荣誉和赚钱容易来的。怪不得斯托舍·比尔比赛后会在更衣室里痛哭。

说起来,一个人一辈子能打下来的比赛本来也只有那么多场。这是拳击比赛无可更改的铁律。有的人也许能狠狠打上100场,有些人只能打上20场。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体格和耐力都有个确切的数字,打完了自己的定数,他也就完了。不错,他比大多数同行打的场次都多,经历的苦战也超出了自己的极限——这些比赛让他的心脏和肺部都快爆裂了,让他的动脉血管失去弹性,让年轻、光滑而有弹性的肌肉变得僵硬打结;它们消磨掉了他的勇气与活力,让他的头脑和筋骨在过度的用力与忍耐中疲惫不堪。不错,他比其他人干得都好。他原先的老搭档一个也没留下。在那些老拳击手里,只有他撑到了最后。

他看着他们一个个完蛋,甚至亲手将其中几个人送上了末路。

他们曾经拿老家伙来试探他的实力,结过他把这些老家伙一个一个都打倒了——当他们像老斯托舍·比尔一样在更衣室哭泣的时候,他笑得正欢。如今他老了,他们又拿他来试那些年轻人的身手。就拿桑德尔那家伙来说吧。他来自新西兰,战功赫赫。可在澳大利亚,还没人清楚他的能耐,所以他们让他和老汤姆·金打。要是桑德尔打得漂亮,他们会让他跟更好的拳击手打,赢更多的钱。所以,毫无疑问,他一定会发起一场恶战。凭着这场比赛他可以赢得一切——金钱、荣耀和大好前程。汤姆·金不过是个头发灰白的老绊脚石,挡在他名利双收的康庄大道上。而他自己呢,除了30磅什么也赢不到,还要去还清房东和店商的欠账。汤姆·金就这样沉浸在思绪中,迟钝的脑海中显出了青春的形象——在那光辉灿烂的青春时代,他眉飞色舞、不可一世,他有着柔韧的肌肉和光洁的皮肤,不知疲倦,未经伤痛的心肺还嘲笑着力量的极限。不错,青春就像复仇女神。它摧毁老家伙,却不知这样做的同时也摧毁了自己。它让自己的血脉扩张,挥拳猛击,随后又被后来者的青春毁掉。因为青春是不老的。老的只是人的年华。

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然后又走过三个街区才到了快活俱乐部。一群在门外逗留的小混混恭敬地给他让路,他听见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去后,在去更衣室的路上,他碰到了俱乐部的秘书,一个眼光锐利、满脸精明的年轻人,他们握了握手。

“感觉怎么样,汤姆?”他问。

“好得很,”金回答道,虽然他知道这是谎话,要是他有一英镑,他会马上用来换一块上好的牛排。

他从更衣室出来,身后跟着助手。这时,沿着过道走进大厅中央的拳击台时,等待着的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和掌声。他向左右的人群致意,但没几张脸是他认识的。他在拳击台上赢得第一顶桂冠时,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还没出生呢。他轻快地跳到台上,低头钻过围绳,来到场上属于他的场角,然后坐在一张折叠凳子上。裁判杰克·鲍尔过来与他握手。鲍尔是个废掉的职业拳击手,已经十多年没在拳击台上打拳了。金见他来当裁判很高兴。他们都是老家伙了。要是他对桑德尔稍稍犯规,他知道鲍尔准会给他通融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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