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新的病毒(2 / 2)
王秋生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慢慢送进了蓝小蝶的嘴巴。然后从怀里拉出一个皮囊,将皮囊打开,呼呼啦啦排出一串钢针。
那些钢针有长有短,有粗有细,长的不下一尺,短的不到一寸。
这就是王秋生吃饭的家伙,称作梅花十三针。
相传,王秋生是神医孙思邈的后人,他们的祖上代代行医,而且医术高超。他的父亲王二宝,就是一位隐居的高人,为成千上万的病人治过病,没有一例治不好的。人称半仙。
王秋生的祖上曾经做过宫廷的首席太医,为康熙跟乾隆看过病,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太医,康熙跟乾隆才活了那么大岁数,并且百子千孙。
乾隆后期,王秋生的曾曾曾祖父因为看不惯宫廷的众多争斗,最后一怒之下辞官归田,隐居在了大山里。
所以乾隆后期的小皇帝各个短命。
只要是王秋生看不好的病,你拉到大医院去那也是一个下场,就是死。
王秋生一下子抓起一把钢针,刷刷刷几下,就在蓝小蝶的额头上,小脑袋上还有手臂上刺了很多钢针,暂时封闭了女孩子的穴道。
做完这一切,王秋生吁了口气,拍拍凌风的肩膀:“凌风,抓紧时间,抓住洛索夫,让他拿出炭疽病毒的抗体。小蝶就会有救。”
凌风咬牙切齿怒道:“好的,六哥,抓住洛索夫,我非把他的屎踩出来不可。你们替我照顾小蝶。我去拿抗体。”
凌风说完,一脚踢开医院的窗户,从十二楼就跳了下去,身体划过一条弧线,消失在了夜幕里。
凌风要去的地方是H市的城北。
因为前半夜,凌飞扬跟洛索夫交手的时候,用天鹰爪划开了这小子的肚子,洛索夫利用蝠翼逃走了,目标就是城北。
凌风觉得洛索夫居住的酒店也应该在城北。而且大哥郑振中同样被他们困在了城北。
大哥郑振中可是高手中的高手,他的功夫非常的好,异能也非常的霸道。
可他有个弱点,就是做人不够圆滑,往往墨守成规。说的好听点就是老实敦厚,说的难听点就是装比。
这样的人十分容易吃亏,就是太容易相信人。
当然,郑振中也知道自己这个弱点,可人到中年,他的性格已经形成,想改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凌风就不同,凌风的功夫在八大飞鹰里不是最好的,但任务完成得却最出色的。
原因只有一个,这小子狡猾,心眼多,很多对手被他忽悠得六神无主。然后他就趁其不备,在后面给敌人下家伙。
所以很多比凌风强大的对手,都会被他击败。而且败的很惨,怎么倒下的都不知道。
蓝小蝶的受伤激起了他冲天的愤怒。
他跟小蝶青梅竹马。当初大哥郑振中把他从孤儿院抱回到基地的时候,凌风才四岁,蓝小蝶两岁,正是个吃奶的孩子。
再后来,蓝小蝶一点点长大,凌风也一点点长大。两个孩子感情非常的好。
六七岁的时候,凌风就拉着蓝小蝶的手,在基地的草地上玩耍,他们一起练功夫,一起吃饭,一起练习枪法,搏击,甚至一起睡觉。
他十八岁那年,蓝小蝶十六岁。两个人第一次学会了拉手,第一次学会了接吻。
那座山坡上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摸爬滚打以后的破坏现场。
当然,至今他们也没有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基地是不允许谈恋爱的,他们是特工,必须遵守纪律。
那个训练的基地是大海中的一座小岛,直到现在为止,凌风也不知道它的确切位置。
每次执行任务上飞机的时候,都是蒙着眼睛,任务完毕也是蒙着眼睛被飞机送回来。
他们是共和国的高级特工,他们是军人中的军人,特工中的特工,生下来上天就赋予了他们保卫世界和平的历史使命。
他们的天职就是绝对的服从。
他爱蓝小蝶,蓝小蝶也爱他,二哥蓝若愚说,等这次任务完成,就为他们举行婚礼。
现在爱妻生命垂危,大哥也被围困,怎么不让凌风心急如焚。
凌风跳上汽车的顶棚,搭顺风车直奔城北。
他知道城北有一条河,河上有一座小桥,河的那边是一片密林,洛索夫想把郑振中困住,只有那个地方。
来到河边,凌风的双脚从车顶上落下,直奔那座大桥。
隐隐约约地,凌风看到两个人,正是洛索夫跟大哥郑振中。
郑振中已经使用天鹰爪将洛索夫击败。
就在大哥要把洛索夫提起来送回到警局的时候,一件意外发生了,
忽然,从树林的旁边窜出一条身影,那身影迅雷不掩耳的速度飞到了郑振中的身边,猛地打了他一掌。
郑振中竟然毫无发觉,可见那人的轻功是如何的高深莫测。
凌风一看就急了,妈的,竟然敢打我大哥?你吃了雄心豹子胆。
揍你个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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