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捉金使(1 / 2)
第22章 捉金使
2015-05-01 作者: 九爪猫
第22章 捉金使
胡荣裕打发张掖去成武县办趟差事,“顺道”陪同薛戎上任,有参军事陪同,交割的事办的异常顺畅,张掖在成武县住了一天两夜,回曹州复命。
薛戎夫妇循例住进了县衙后宅,李茂则在附近租了一套两进院落的居所,正房是普通的砖瓦房,厢房是石根土墙的茅草房,院落不算大,不过两个人住还是绰绰有余,安顿好后,司户佐郑思源便主动找上门来,他是来替李茂补办户籍的。
薛戎跟他说李茂的还俗牒文在莫可渡时因为协助驻军抓捕盐枭而遗失,要他想办法给李茂在成武县落户。
郑思源自是满口应承,这事虽然麻烦,却并非全无办法,既然是县尊交代,自然得全力以赴办好它。郑思源问了李茂的生辰年月和家庭状况后就回去准备了文书,报知县尉,行文至州里。
大唐建国初年,朝廷实行租用调制,按丁口抽税,因此对户口的管理十分严格,建有一套完备的户籍管理体制。安史之乱后,租用调制崩溃,杨炎推行两税法,两税法基于田亩和财产征税,对人丁、户口的依赖减弱,户政管理日渐松弛,因为这个原因,曹州司户张科也就没有细问,大笔一挥,在成武县的具文上批示了意见,同意给李茂就地入户。
到成武县半个月后李茂便正式成为了大唐国的臣民,有了身份,薛戎就给他在县衙里安排了一个差事——成武县捉金使。
唐朝官员除了从朝廷领取俸禄和各项补贴外,还按官品大小分配有一定的职分田,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所得收入作为官员的补充福利。各级官署则都有公廨田,公廨田租赁给佃户耕种,所得收入除负担本级公署办公费用,在安史之乱前,还用于支付地方官员的俸禄。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将公廨田所得收入用于放贷,每期利息所得均分为若干份,官员按品级分配,品级高者多得。
具体负责运作此事的人便被称作捉金使,起初多由他官兼任。
安史之乱后,朝廷改革官俸制度,地方官员的俸禄改为定额,从地方提留的两税份额中支取。公廨田所得及公廨本钱利息收入不再负担本级官员的俸禄,而主要用于维持本级官署的正常运转,如购买笔墨纸砚、维修公廨,支付公厨,负担工役费、杂费等。
除了公廨田外,有些地方官府还拥有一些其他的财产,如房舍、田亩等,这些财产的收益多用于本衙官吏的额外福利。
唐前期县级衙署所属公廨田及其他财产一般由县尉或司户佐负责经营管理,中唐以后使职发达,捉金使常独立设置,专门经管县府资产。
“捉金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由县令的心腹亲信出任,这是官场的潜规则。李茂是成武县令的结拜兄弟加亲信,出任此职合情合理。
芩娘这一路上把韦氏服侍的舒舒服服,到了成武县后韦氏便向李茂开口把她要过去做伴,芩娘自己愿意过去,李茂当然也不好反对。
每日天刚蒙蒙亮芩娘就起来为李茂做早饭,做完饭后再回屋睡个回笼觉,到辰时三刻时起床梳洗,巳时整准时出现在县衙后宅,一般这个时候韦氏还没有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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