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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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

她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那笑容之下包含了太多复杂的东西,竟令我无法解读。

“那份爱,它的确是存在过,不过现在已经死了。”说这句话时,她的语气中既带着绝望,又包含了解脱。

“那——那如果他再找到你,你怎么办?”

小晓笑着说道:“我只是情商低,智商可不低。”

“噢,那我明白了。”

“诶,不要光说我啊,你呢?为了我这么跑上跑下,你女朋友不会吃醋吧?”

我笑呵呵地摸着后脑勺说道:“不会的,不会的,因为我还从没有过女朋友。”

“你——你从没谈过恋爱?”小晓似乎有些惊讶,也难怪,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卖弄着青涩,的确让人难以相信。

“嗯,他们说我太呆了,不适合谈恋爱。”

小晓先是捂着嘴咯咯地笑个不停,然后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不谈也好,不谈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她如此说,分明是在责怪自己当初的错误决定。

经过一天的交流,我发现小晓其实也并非那般木讷的人,她喜欢笑,喜欢捂着嘴傻乎乎地笑,喜欢听各种新奇的事情,向往那些面对着阳光的生活。俗话说得好,越是站在阴影里,就越渴望阳光能够照射到自己。

第二天,我将小晓送上了回学校的出租车。

临别前,她从车窗内探出脑袋问我:“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联系我。”

小晓微笑着点点头。

“回去以后多注意休息,不要再被其他任何人束缚了,想开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鼓励着她。

“嗯,知道了,我会好好的,谢谢你。”

那天,出租车来得很突然,走得更突然,在我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之时,小晓已消失于视线之中,几分钟以前,她就站在我对面,讲述着自己的快乐与痛苦,几分钟之后,她却突然消失,让我措手不及。不知为何,短短两天时间里,我发现自己已习惯了有她的生活,其实倒不如说成是习惯了她的故事。那故事里的角色固然重要,但忠实的聆听者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有他的存在,故事才变得更有意义,情感才能得到更广泛地蔓延。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无意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第一聆听者,而邱小晓的离去,又突然带走了故事里的一切,与此同时,也彻底没收了我聆听者的身份。

回家的路上,我双手习惯性地插入裤兜,却触碰到一叠厚厚的东西,掏出一看,那是用白纸裹着的一叠人民币,白纸上写着:

“这八百块你先拿着,等我有了钱,再把余下的还你。

真的很感谢你,你是个好人!”

邱小晓走后,一切又趋于平静,仿佛根本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就好比橡皮擦从纸上游走过,所有的图案都被擦掉。而我,又开始进入忙碌的工作状态之中。

那天下班后我本来是准备回家的,可无奈加班太晚,末路公交已然错过,恰巧朋友又约我陪他应酬一个饭局,我便索性不作回家的打算。

我这个朋友叫刘羽凡,白白净净的,一米八的个儿,地道的成都人,性格开朗、外向,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机关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不同于一个系别,学管理的他和学信息技术的我相识于一次大学聚餐,几翻交流之后我们相互产生了兴趣,相见恨晚。经过长时间的交往,我发现刘羽凡其实是一特仗义的哥们儿,值得交往。大学以来,凭着个人俊朗的外表与殷实的家庭条件,这货不知道揽回了多少花花草草,十足让大学宅男们羡慕嫉妒恨。不过他并非如网上所言的官二代那般腐朽与纨绔,平日里虽嘻嘻哈哈,可一旦遇上正事儿,他会比任何人都正经、比任何人都专注,我想这才是很多女生倾慕于他的真正原因吧。大学毕业后,经父母托关系,他进入了一家外企做公关,由于兴趣相符,加上从小跟在父母屁股后边学会的那套打通人脉关系的能耐,这使他晋升很快,没多久便成为了都市白领中的一员。但身处公关行业,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喝不得酒,至于为什么,我也一直不是十分清楚,叔叔(羽凡的父亲)的酒量在圈子里算是远近闻名,按理说羽凡也应当得到父亲的遗传,但他怎么就……?每次问他时,他也只是刻意隐瞒。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每次应酬羽凡都会叫上我的缘故,我从小都要帮父母干农活,身体素质自然要比城里的孩子好很多,也不知道这两者是否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真正醉过,酒量到底有多少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正因为如此,我成为了羽凡强大的保护伞,每次都能将那些客户灌得人仰马翻,合同自然也就成了,所以羽凡时常翘着兰花指唱道:“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老规矩,我在公司楼下等他,他仍旧开车来接我。

成都的夜色很美,霓虹灯时刻提醒着我都市生活的奢靡与豪华,让格格不入的我时常感觉置身于世外。这里没有耕田的牛,没有淳朴的乡下人,只有疾驰而过的各种认也认不全的名车、望也望不到顶的大楼、数也数不清的店铺、以及怎么也推敲不懂的人心。可这个充满竞争的城市空间却正是我所期待与向往的地方,即便它背后隐藏着无数的阴险与肮脏,作为在农村成长的我,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那么令我痴醉。我喜欢坐在拥堵的公交车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上来又下去,喜欢听那标准的普通话播报站台名称的声音,甚至是喜欢那空调里流出的一丝机械味道。

想着想着,我被一阵急促的汽车喇叭声所惊醒,循声望去,车窗内露出一张俊朗的脸。

“你丫的,快上车!这里禁止停车!”没错,那撤开嗓门的人正是他——刘羽凡。

我快速上车,关好了车门。

“怎么样,今天没问题吧?”羽凡问道。

“好着呢!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谁他妈知道?要不是为了项目,我他妈才懒得理这般孙子!”羽凡痛骂着酒桌上那些口是心非的人。

“诶,对了,你爸给你介绍那姑娘,你去见了没有?”

“噢,你还甭提这事儿,一提我就来气。啥姑娘啊,喊她大妈还差不多,刚从澳大利亚回来,说是什么博士,还谁谁的女儿。我看啊,就是一剩斗士,黄脸婆,属于念书念傻了那种,呆头呆脑的。你懂的,哥喜欢的是御姐,可不是那种木头。”羽凡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

“你就将就一下吧,找个单纯的人踏踏实实地过,你爸是想让你结婚,又没让你选美。”

“这他妈操蛋的社会,单纯的人哪儿找去?窑子里能有?幼儿园培养?那也还得等二十年吧,对不对?哥可没那耐性。所以呀,这女人呐,压根儿就没有单纯与不单纯之分,只有懂事儿不懂事儿的。唉,你老打听我干嘛,你咋不关心一下你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没谈过恋爱,我都替你丢人!”。

“要你管!”我别了他一眼。

“噢,我明白了,难道是?你那玩意儿有问题?来,让洒家鉴定鉴定。”羽凡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朝我裤裆抓来。

“**那才有问题!哥这是在等风云逆转、宝剑出鞘的机会。”我甩开羽凡的手说道。

“哟哟哟!还宝剑,都绣了吧?要不给你介绍一妹子?给你那宝剑除除锈,做做保养?”

“滚一边儿去!”

“哎!你呀,太无知了!Tooyoung,Toosimple!”羽凡朝着我投来鄙视的目光。

我从未将遇见邱小晓的事向羽凡透露半个字儿,一方面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应该有个结束的样子,我不希望再有第二个聆听者,因为如此而来,我也就会变成那个故事里的人;另一方面,对于天生大嘴的羽凡而言,将此事告诉他,也便等同于告诉了全天下人,这事毕竟不光彩,所以,我打算将它作为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尘封。

汽车在拥堵的车道上缓慢地行驶着,一阵阵的车鸣声让人心烦,若不是我与羽凡调侃着,暴脾气的他早已将头伸出窗外破口大骂了。成都虽大,大得让我无法想象,但无论多大,却怎么也容纳不了这拥堵的车辆和烦闷的情绪。儿时的记忆中,汽车是奔驰着的,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奔跑是它的宿命,似乎永远都未曾驻足停留,而如今我所见到的,则是一辆辆佝偻着的汽车,他们虽遵守着城市的交通规则,却也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天性——奔跑。

经过大概一个小时的走走停停,我们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家四星酒店,店面装修得何止华丽,让普通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服务生打开车门,引领我们进去,坐了电梯,上了6楼,来到一间包房,里面坐满了一大桌人。其中几个我是认识的,都是羽凡部门的下属,我们在酒桌上奋战过不止一次,想必他们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我们就位,而另外几个则是生面孔,年纪稍大,不过从穿着和气质上来看,我知道他们便是羽凡口中所谓的“孙子”了,应该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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