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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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要举行婚礼的庄园正是更名为,标着名字的牌子重新雕刻,立在白蔷薇园外。现在依旧是隆冬,所有的鲜花与绿色植物全部养殖在钢化玻璃搭建的house里面,甚至连靠近居住地主楼这边的泳池都架上了钢化玻璃。

外面白雪皑皑,里面温暖如春。

勋世奉在游泳,我没有陪他,而是在卧室&书房整理书柜。

既然勋先生准备婚礼之后就搬到这里居住,max大叔、mary还有我就需要把这里准备出来,asap。

我给了max大叔一张书单,里面是我想要订的书籍,全部都是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得到的书籍,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爱。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里住的很舒服才好。勋老夫人腿脚不太舒服,老年人即使生活在锦衣玉食的家族中,年纪长了,还是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不舒服。

她们的房间在左翼,窗户外面就是红松林,这个房间很好,外面还有一个大露台,如果老夫人不想下楼活动,就可以直接在这里动弹动弹,从这里凭栏远眺,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天空、草,青山还有远处的河谷。

我们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我端着下午茶过来,与她聊一会儿。

我听见她对我说,“这的园子是老爷子给老四的,他一到勋家就在这里住。那个时候不比现在,老四刚回来,还不会说中文,居住的地方离开长岛远一些,心情会好一些。老四在普林斯顿毕业之后,老爷子就把园子给他了,我本来以为他读完phd就回勋家,结果他去了西岸,几年后,他再回东岸的时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给她倒了一点红茶,金色的茶漏横在杯子正中央,上面有几根撇不净的茶叶。

勋老夫人,“这是,祁门红茶?”

我,“对。”

她,“我以为老四这里,只有大吉岭或者是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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