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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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又打电话回纽约,是勋世奉接听,他似乎正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不过,没有等我说话,他只是用中文对我说,“没事,你不要担心,先睡吧。”说完,挂断电话。
我下楼去找max大叔,发现大叔正在花园中拿着一个巨大的剪子切玫瑰花。
“少夫人。”
“大叔,我想问一下关于a-tech的事情,您知道吗?”
“不知道。”
对于max直截了当的回答,我感觉到非比寻常。一般情况下,他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包打听,一切消息,不论是江湖上的腥风血雨,还是我们邻居家谁家的杏树多结了几个果子,又或者是谁家的狗狗与哪家的猫猫恋爱了,他都了如指掌,但是现在对于这么大的事情一口三个字’不知道’,也许就是意味着,他知道一切!
max大叔切了一大捧玫瑰,戴着手套抱进屋子中,分散在室内几个花瓶当中,我以为我的床头会照例有一束红玫瑰,结果只摆放了一个小水晶罐子,里面放着几株雏菊。
“这是少爷的吩咐。”max大叔认真的说,“少爷说,以后少夫人床头的红玫瑰由他本人亲自剪下,再亲自放入水晶花瓶中,其他的人就不用插手了。”
没有人理会我的担心,也许他们认为这不值得一提。
但是,更坏的消息接踵而至,市场上有rumor,a-tech的事情牵扯到了勋世奉,康斯坦丁的股价连着三个交易日大幅下跌,上百亿美金的资产被蒸发,但是,到了第四个交易日,康斯坦丁股价稳定住了,同时,另外一个坏消息就是,勋世奉再度被限制出境。
我威逼利诱max大叔给我在三一学院一个课程报了名。
我没有正式的学位,如果想要再踏进这里的大门读一个带着的学位,必须要先在一个中学学足了两年的a-level课程,拿到全a的成绩,并且考试的科目中一定要加上数学,再通过魔鬼般的面试,这才有可能重新成为正式的trinitygirl。遗憾的是,我实在没有那个心力与时间,于是就让max大叔走各种他能走的关节,帮我弄一个旁听课程的资格就好。
他去做这件事情,我去了瑞士。max大叔知道我出国,他还发了两个人跟着我身边。剑桥到苏黎世,一天来回,我从银行拿过来那两本书,达尔文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还有那本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旧书,因为是20世纪30年代剑桥出版的,所以这是没有翻译过的版本。
我带着手套仔细看它,认真的翻过一遍,又开始看那本读书笔记,很努力想要在其中找到能吸引伯兰少将兴趣的东西,但是很难。我想过很多,最后,想来想去,最有可能就是这是一部内有编码的东西,不过,那就好像是很多人类未解之谜一般,也许我可能完全不能了解其中的秘密。
max大叔已经给了报了名,是英国文学鉴赏,我让他换了一门’信息安全’,虽然这种没有的课程只能学到皮毛,也比我这样的二调子门外汉要强上很多。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把这本书与读书笔记,还有伯兰少将对于它们异常有兴趣的时候告诉勋世奉?其实,我潜意识当中,不想再让勋世奉触摸到苏黎世的事情,我总感觉,那是我们之间一道根本无法弥补的伤痕,并且,既然我永远不可能再主动提出离婚,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我想要把这道伤痕掩盖过去,就好像它似乎不存在一样。
勋致怡打电话要请我吃饭,并且说,她要介绍她那个’男朋友’给我认识一下。
我说,“还是我请你吧。”
乐乐最近同一般的中国留学生一样,住在宿舍当中,买了一辆自行车在石板路上穿来穿去,她现在已经开始去primark买衣服了,这些的货品样式时尚,价钱公道,50英镑几乎可以拎着三个巨大的印着primark字样的购物袋出来,每个袋子中都塞满了小姑娘喜欢的服饰。
她这样生活,上次我见到她,一瞬间没有认出来。
我还在寻找那个在康斯坦丁穿着黑色的阿玛尼,穿着名贵高跟鞋的勋致怡,结果找到了抱着一大摞子砖头那么厚重的书本,穿着水洗牛仔裤,头发扎着,穿着平底鞋的乐乐。
这样的姑娘,我实在不忍心让她再请我吃饭,虽然,我知道她有可能是故意要把日子过成这个样子的。
“乐乐,还是我请你,别带别人了,我在伦敦的alaindur订了位子,那是名厨alain旗下的餐店,max大叔从中国四川带过来一些品质不错的松露一共带过去,今天也可以尝一下,据说人家的松露鸡肉球还不错。”
“姐,我请吧,我想让郭耀祖见见你。”
“谁?”这几天想达尔文那部书想的头昏眼花,我一定是出现幻听了,这个人的名字,我好像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郭耀祖,我现阶段的男朋友。”
“呃,……好吧。”
作为在英国与乐乐同住的唯一亲人,并且还是长辈,我不太情愿但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了去吃饭。
勋致怡找的一个餐厅就在摄政街上,很不错的一家广东菜馆。
我到的时候乐乐已经坐在桌子边了,她点了几样简朴粤菜:烧鸭叉烧双拼,菠萝古老肉,蒜蓉菜心,干炒牛河,三份香菇辣味煲仔饭,甜点是白果薏米腐竹糖水。
当年我在英国读书,烧鸭饭,烧腊饭,干炒牛河,似乎这些东西支持我读过了最开始的2、3年,再往后,吃惯了三明治再吃米饭就有些消化不良了,有些像如今的勋世奉。
眼前这些菜肴铺在桌面上,花红柳树的,好看,想必也好吃。
“姐,你要喝什么?”
“茶水就好。”
我把包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乐乐端着白色的圆胖茶壶给我倒水。
“那个,……郭耀祖郭同学呢?”
“去厕所了。”
“哦。”
我们等了一会儿,乐乐给我讲了她在这里上课的情形,同美国不一样,这里的人感觉有些古怪,尤其是金雀花club的成员,他们更是我行我素。
“姐,你知道吗,有个同学一直骑着他的马来上学。他的马匹啃了学校的一株名贵花卉,据说那是18世纪弗洛伦撒公爵送给学校的一株白茶花,已经在这里活了3个世纪了(院长)想要让他cover这笔损失,并且记录成为一次不良行为,但是一旦知道那个骑马的同学隶属金雀花club了二话没说,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我真的难以想象,当年七叔在三一的时候,作为金雀花club成员,他是不是曾经也是这样破坏规矩?”
“咕~~(╯﹏╰)b”我抓了抓头发,“这个,……”
“姐,你知道什么?”
“这个,其实,怎么说呢,你七叔当年的很多行为已经被金雀花club奉为经典了,许多案例都写进了他们club的档案,那些花样百出的精致的淘气,有些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现在你们那位骑马啃花草的同学,跟你七叔相比,已经可以被称为三好学生,并且发一朵小红花了。”
此时,——“勋致怡,你四婶子怎么还没有来?”
很亲切!
这是n久没有听到燕城土话了,平时乐乐说话全部使用标准普通话,我也就放弃使用乡音,此时,在异国他乡重新又听到这样话,让我感觉到有些想要,……
“已经过来了。”勋致怡昂头看着说燕城土话的人,“这是我四婶。”
“这么年轻?”
这一次,他换回了普通话。同时,有一个男人坐在我对面。他,……,看不出多大岁数,面容很模糊,说不出来什么感觉,就是感觉,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根本就想不起来他究竟长成什么样子。
“你好。”我冲着他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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