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助力(1 / 2)
接连三天,应龙赔偿玻璃金额的总数已经超过了当年盖房子时候安装玻璃的总预算了。
白泽揉了揉额心,熟门熟路地拿着消毒棉花给琉璃擦拭身上大大小小的划口。
见过蠢萌的没见过这么蠢的。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吸血鬼。明明应该有怪力,应该有速度才对,怎么会偏偏蠢到每次都是从左边偷袭。”白泽分外无语。
而且每次都是被应龙砸在窗户上。这几天应龙似乎就对窗户上的玻璃情有独钟。如今左家上上下下除了花房的玻璃墙和玻璃天顶没换过以外,几乎全都换了一遍。
琉璃嘴角被玻璃划破,疼的龇牙咧嘴的:“你能不能轻点啊。”
白泽一挑眉:“哟,还知道疼呢?我以为你们吸血鬼都是铜皮铁骨呢。”
琉璃冷哼一声:“那个人吸了我的血,坚硬的程度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吸血鬼虽然是靠牙齿上的毒液来改变人类。可某些家族的吸血鬼的血也有着同样的特征。
换句话说,应龙从注射了吸血鬼血液的一瞬间,就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了。
“哦?这我倒是不知道。”应龙端着马克杯面色冷漠地站在花房门口。
白泽叹了口气:“龙哥你干脆就打死她,绝了她挑战你的念头。这样左叔那边我也好交代。”
直接就打研究对象损毁报告,省了多少事。
琉璃眯着眼看着应龙。这不科学,按理来说这个人类应该已经开始改变了才对。就算未必如同由人类变成的吸血鬼那样明显,好歹也应该对血液之类的东西感兴趣才对。
可应龙就那样冷冷的,仿佛发生任何事他都不在乎一样。
“你确定他真的注射了我的血?”琉璃转过头瞪着白泽。
白泽无语地差点喊出声,这种事值得怀疑么?应龙现在每天都要验三次血,他们也很想知道他身上有什么变化。
足足睡了五天,顾诚人才从美梦中醒了过来。虽然睡觉的时候中间也有起来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时候。可只限于最低限量的生理补给。刚醒过来的顾诚人,肚子叫的声音隔着两个房间都听得见。
看着镜子中明显消瘦下去的小脸,顾诚人在一起后悔万分。当年就该直接让那些怨灵弄死,何必欠左及川这么大个人情。
在饭桌上。顾诚人见到了传说中的织田信长。毫不客气地上下打量了一番。顾诚人冷哼一声低头吃饭。
仅仅这一个动作,就差点让信长公掀了桌子。
“反正他也活不长,我怕他个鸟啊。”顾诚人唏哩呼噜地喝着左妈妈做的爱心粥。口齿不清地说道。
正使劲按住信长不然他暴走的左及川一愣:“你说他活不久?”
顾诚人点点头:“我不是跟你说过他命相的事么。你都顺着烟圈吐出去了是不是?”
左及川猛然想起来,眼神暗了下来。
听到自己活不久。信长倒是没太大的反应。出乎众人意料。甚至是过于平静的。
琉璃戳着盘子里的沙拉。眨了眨眼看着信长:“喂,他们说你活不久,你怎么不着急啊?”
她算是活的时间长了。见过了太多的人,那些穷其一生都在追求长生不老的人类。有些人知道他们是吸血鬼的时候甚至不是恐惧的,而是兴奋的。求着他们将他们转化成不老不死的怪物。
信长淡淡地看了琉璃一眼:“习惯了。”
左及川看了他一眼,放开了钳住他的手,扯开椅子坐下:“你轮回过几次了?”
信长微微仰起头,看着餐厅的水晶吊灯:“十次?十五次?模糊了,记不太清楚。”
并不是每次都是以婴儿的形态来到这个世上。有时候是已经上学的孩子,有时候是嗷嗷待哺的婴儿。甚至有过一次只活了两年就命丧黄泉。
意外死亡,疾病死亡,仿佛一种诅咒,一道又一道的轮回,从最开始的不甘,到后来的惊恐,再到最后的麻木。
这个过程,早已经习惯了。
顾诚人仰头将碗里的粥尽数喝光,眯着眼看着织田信长:“信长公有没有兴趣多活几年?”
桌上的人齐齐一愣,顾诚人可不是那种会主动提出帮助的款型。你说什么?看人家活的太委屈就伸出了援助之手?你说的那是雷锋,那可不是顾诚人。
左及川戒备地看着顾诚人,这小子刚从生死边缘转一圈回来,这会儿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信长并未如顾诚人预料的那样雀跃,而是肃着脸盯着顾诚人:“我们并不熟。”
顾诚人一抬手,止住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熟不熟无所谓,就问你,想不想多活几年?”
气氛一时间沉重的几乎令人窒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是庆麟这样天然呆一点的都不敢轻易相信顾诚人说的话。
顾诚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世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有因必有果。命相早定的信长若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没有任何人可以估算的。
可顾诚人却主动提起这件事,他到底有什么目的,没有任何人知道。
信长死死地盯着顾诚人,想要从他的眉宇眼神中分析出这句话背后的深意。
突然,琉璃尖叫起来:“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
围观的众人:你又不是家属你同不同意有屁用!
坐在沙发上抽烟的白泽突然眼睛一亮,若是琉璃没有这么大的反应,他还忘记了。琉璃和艾瑞克是纯血统啊,完全可以将人变成吸血鬼啊。信长若是想要活过自己的命相。变成吸血鬼就行了啊。唯一的副作用就是饮食会发生改变。
等一下,这不是舌尖上的东京的脚本么?
顾诚人瞥了琉璃一眼:“去去一边儿待着去,当谁都稀罕你那点血啊。”
字里行间说不出的嫌弃。琉璃一口气没喘上来,曾几何时,她这样高贵的吸血鬼竟然不被人重视,不重视也就算了,还嫌弃!有没有天理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