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掌控渝州,遇玄玄门暗杀(1 / 2)
洪刺史不肯招供,不承认接受胡县令的贿赂。许青在洪刺史家中没有搜出大量钱财,心中也暗自纳闷,是洪刺史将钱财埋在地下,还是藏在老家?或者是胡县令跟洪刺史有仇而诬陷洪刺史?
许青到渝州大牢里查访,没有一个犯人是蒙冤入狱,广贴布告,在州衙门坐镇,接受百姓上访,有人告洪刺史袒护胡县令之子,将百姓控告胡县令之子的种种胡作非为的案子压下,有人告胡县令索贿受贿,但是没有人告洪刺史索贿受贿。
原来洪刺史是一个很狡猾的贪官,只接受其下属有贪污劣绩的官员的行贿,不跟商人往来,他认为无奸不商,商人是靠不住的。
只有一个胡县令告洪刺史,却没有证据,这不足以给洪刺史定罪,关不了几天就要放出去。
若换作一个御史或者采访使、观察使查案,这个案子就查不下去了,可是许青是钦差在臣,权力够大,将渝州大小官员全部召集起来,对他们下最后通牒,不管谁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行为,若在天黑之前坦白,一律从轻处罚,只要没害死人命,都不判死刑,若在天黑之前不坦白,查出后一律从重处罚,不管贪了多少钱,一律判处死刑。
若犯罪的官员供出其他官员的犯罪行为,可以减刑,从轻出罚。
这一吓,还真有两个胆小的官员招供了,他们贪污受贿的金额不大,不超过一两黄金,觉得自己若被查出来判了死刑就太不值得。这两个小官员只是法曹参军(州级主管司法的官员)手下跑腿的,他们供出法曹参军沈某,沈某供出洪刺史贪污受贿。
拔出萝卜带出泥,洪刺史为了减轻罪行,将向他行贿的官员全部招了。
渝州县令及以上官员有约三分之一有贪污受贿行为,超过一半的人有失职渎职行为,县令以下官员贪污受贿的超过一半,渝州官场集体贪腐,不过鱼肉百姓的官员倒不多,只有胡县令一个,渝州贪官的钱主要是侵吞公款,官商勾结而得,而不是搜刮百姓而得。
贪污受贿数额最大的是胡县令,他被判充军,将渝州其他贪官数十人都判处死刑有违天和,许青想了想还是食言,判处将他们全部革职,贬为平民,永不录用,贪污受贿所得全部没收,充入国库。
许青从没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行为的渝州官员中挑选几个能干的,在政治上效忠李唐皇室的人,让他们签下效忠李唐皇室的保证书,并摁下手印,然后对他们委以重任。渝州官场大换血,刺史、长史、别驾、司马、州折冲都尉和各县县令、县尉、县丞、县折冲都尉都签了保证书,按了手印,宣誓向李唐皇室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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