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遗书,何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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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何馨坐月子满了后,就和她一起开始上班挣钱,她要养活女儿。

于是,杨晓梅很快见证了一个女强人,是如何从最底层奇迹崛起的路程。她也因为有何馨的帮助,快速的升为组长,工资比普通员工每月能高出两千。

本以为她们俩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直到对方找到另一半,然后彼此参加对方的婚礼,在对方的祝福中离开。却没想事情来得这么突然,这么措手不及,又毫无头绪。

.........

天寒地冻,凉风瑟瑟,昏黄的路灯将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人行道边,有一个高挑的身影在寒风中孤单前行。

她有一头齐肩的短发,油黑发亮,微风吹过,总会掠起几缕青丝,露出一张绝美的容颜。光洁饱满的额头,翘挺的玉鼻,两扇睫毛下隐藏着两颗大而明亮的珍珠,白中带黑,黑中带亮,让人一看就会情不自禁地被她那双充满神韵的眼睛吸引。

她的脸颊是常见的瓜子型,但再配合下面那张小巧却倔强的嘴巴,以及整个脸部精致的五官,就显得尤为颠倒众生,又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距离感。

她妩媚天成,她清丽高雅,她超凡脱俗,她凤仪天下。她本是不属于凡间的凤凰,却在一个晚上被恶魔亵渎,从此流落凡间。

她是何馨。

孤单一人走在路上,何馨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

三年零两个月前,她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高中生。每天要在闹钟的提醒下‘不高兴’的起床,吃着妈妈早起做的香喷喷的早餐,然后坐着公交听着音乐欢快的上学。

好几个科目好几个老师,他们都对自己好得不得了。自己有问题时,只要找到他们,他们不管再忙都会抽空帮自己解答,直到弄懂为止。老师不像是老师,更像是保姆,关注着她的点点滴滴。

放学后,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教育弟弟。弟弟不是很听话,或者只有当着爸爸妈妈面前才听话,在自己面前总是很调皮。但她喜欢弟弟崇拜自己的眼神,因此她总对自己说:我要做得更好。

学生时代,欢乐与痛苦都在书本之间,在破题解题之间。她喜欢那种感觉,她以为可以一直持续到大学,到硕士,到博士,甚至更高,甚至永远。

然而谁也没预料到会有那样一个夜晚,一个本该平常却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夜晚,恶魔在那个晚上出现。

她被恶魔掳走,放进一个小宾馆。

恶魔走了,却很快迎来另一个恶魔。他高高瘦瘦,当时那双眼睛特别红,看到自己,就一脸狰狞的扑了上来。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她倒在了那个红眼恶魔的手下,躺在了他的怀里,任他蹂躏,驰骋。

凤凰之所以能尊为百鸟之王,是因为它高雅脱俗,纯净无暇。一只被恶魔玷污的凤凰,再也没有勇气高高在上。

于是她悄悄的走了,默默的离开了她的家乡。

孔雀东南飞,却没有了五里一徘徊。

她只身来到粤广市,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但她并不绝望,她常说:双手是生活的原动力,智慧是生活的源能量。她有手有脚有头脑,何以能被生活打败了?

于是她立刻找到一家大一点的餐馆,帮着刷盘子端菜,能干的活都干。凭借勤奋与智慧,很快就被老板提拔,做了领班。

前后加起来做了近五个月,或许是餐馆里油烟味太浓,让她一开始都不习惯,于是一直呕吐。到了四五个月的时候,才被同事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五个月了。

惊慌,失措,茫然,愤怒,以及淡淡的欢喜。

她要当妈妈了!

凭借四个多月挣来的近一万块工资,她继续南下,不知什么时候就来到了天元镇。她知道自己没学历证书,没技能证书,是找不到好工作的。只有从一些大众岗位,普通岗位一步一步往上爬。

对此,她依旧有信心,只是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五个月,如何能陪着自己劳苦奔波?于是她租了房,每天在家养胎。

租房后只剩下五千块的她依旧没绝望过,一个月用一千也能坚持到孩子生下来,只要孩子生下来后她又可以继续上班,挣钱。

只是生育期比预产期提前了两天,让她差点倒在了屋里,还好对面房间有一个姐姐,她帮自己度过了人生最难的一关。

难关已过,就是晴天。于是她开始上班,挣钱。凭借超凡的智慧,以令人咋舌的速度迅速爬升。

只是谁也没想到,她的才华美貌,也给她带来了不可抗拒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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