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名捕之冷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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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离吴正山不过十里距离。

在吴镇通往吴正山的路途上有一条十分繁华的街道,街道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十里长街。一向就非常繁华的长街而今因为江湖上轰传的两大高手决战因此就更加热闹了,街道上时不时走过一个个或带着宝剑或提着宝刀等其他武器的江湖人士。

来这里的江湖人大都出手大方,因此原本对江湖人恐惧的居民也喜笑颜开起来。但今天那些个生活在街道上的原始居民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以前他们见到的江湖人虽不少是粗俗汉子,但也绝对守礼。因此居民对于江湖人的恐惧也就减弱了不少,心中暗忖:都说江湖人是些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今儿个看来不过那些个没有见过江湖人的人以讹传讹罢了,这不,面前走过的江湖中人,虽神色各异,气质不同,但也都和我们一个脑袋、两手、两脚,那有那么可怕呀??

人不可貌相,这不,一红、一白,两个带着面纱的女郎就告诉了这些个居民这个道理。同时间也教会了这些个没有怎么见过江湖人的居民看看江湖人的另外一面。

白衣女郎出手,红衣女郎出嘴,这不,繁花客栈这不就躺下了七具尸体。这七具尸体令某些个对江湖人生出少许轻视的人提了一个醒:原来杀人在江湖人眼中就是这么个简单,干脆的事情呀!

走出客栈的人在惊恐慌张后立刻就将客栈杀人的事情告诉给了吴镇的捕快。捕快听了顿时大怒,立刻带着手下望着现场去敢。

这一去,带了那么三十来号人。

三十来号捕快,这可是一个县衙捕快的总和呀!

总捕头可不是个吃素的家伙,这家伙姓吴名自重!以前这家伙就在江湖上混过一段时间。武艺嘛,马马虎虎。但胜在脑袋瓜子聪明,因此他在江湖上混迹了差不过两年时间后,立刻就离开了江湖,当上了县衙的一名捕快。

这不,才一年多时间就升到了总捕快。

对于江湖人,这个吴自重比一般人了解的多得多。江湖人嘛,大多都武艺不高,但都想提着一柄宝剑当侠客的主儿。可这些个想当侠客的江湖人呢,日子过得并不顺畅,风餐露宿,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是地位低的江湖人。

那地位稍微高一些的江湖人呢?虽佩戴了江湖人常常佩戴的武艺,但却不会轻易动手。不是不想动手,而是不敢!嘿嘿,江湖人虽然如何如何强大,但能强大过朝廷吗?

当初吴镇吴自重就是明白了这个铁血道理,因此就毫不犹豫选择弃暗投明当了一名捕快。

当然吴自重心底也明白除了这两种人外,江湖上还有一种非常可怕,地位非常高的江湖人。他们的存在甚至已经超越了律法之上。因此就算是朝廷想抓捕他们,也几乎没可奈何。

除非出动六扇门。

六扇门,四大名捕,便是抓捕这些个江湖上等人的机构和官员。

不过这趟行,吴自重可不认为自己会遇上那些个江湖上等人。在天下人心中,越是上等人就越少动粗,都是一些个披着面具,当着好好先生的人。

因此吴自重盘旋着就算遇上了个这些个主儿,只要自己态度还不错,那应当没有什么大问题。

因为会动脑筋,嘿嘿,所以吴自重才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成为吴镇捕快中的老大哥,一直以来吴自重都以此为自豪。

路才走那么一半,一个面无表情的青年拦阻了他一行人的道路。吴自重心中恼怒亦警惕,望着青年张口就欲问,但青年却抢先一步说道:“尔等回去,此事已无需你们了。”

青年的声音很冷,加上那淡漠的态度,给人一种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感觉。

吴自重身后的捕快不少都哇哇大叫大骂起来。

“你小子是什么东西,竟敢阻拦公差办事?”

“小子你最好快点过来跪下给爷爷磕头,兴许爷爷心情好就放过你!”

“毛都没有张全的小子竟敢在本官面前吆五喝六,实在活得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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