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花之战:四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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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欧褚颜柳后,后人一直在突破,皆没有成功,包括刘知州自己,都陷入了这样的绝境当中。所以一看到郑朗的字,立即如痴如醉。这样的突破,需要多少才思与智慧?

但百金夸张了一些。

宋徽宗没有做皇帝之前,用两万钱托让蔡京家的仆人拿出蔡京写的两把折扇给他把玩。这也没有可比性,蔡京那时的字开始有大成,可前面有苏米黄,是可观而不可贵。作为一个书法大家,两把折扇两万钱,并不高,史学家们用此为宋徽宗的罪证,肚量太小了。

因此,这个字虽不及蔡京的书法,价值却比他高,高在新意!再加上词的高度,器物的雅约,画功与刻功,此次花会的背景,这几个要素迭加起来,很有可能价值三四十金,或者四五十金。但绝不会达到百金的。

四儿一听,肉痛了,在郑朗耳边说道:“百金。”

“器多价滥,并不值,回去后我与你说。”郑朗很清楚。假如再弄出一个,那怕又是一种字体,都不值钱啦!顶多换一个几金,就了不得。郑家缺少几金吗?

又回到江杏儿的桌前,讨要了纸墨,用了回腕体写了一画。仅写一画,不然就会看出来了。道:“知州,是不是这样?”

“是……唉,”说着,刘知州自己也拿笔学着写,别扭不提了,更不象,惨不忍睹!自嘲的一笑道:“郑小郎,你好才思,这么快就看出来了。”

不问怎么知道的,自己后生是天才!

反正这时候人们就这思想,包括天象,一有大灾,那怕皇帝做得再好,下罪己诏吧。

于是又来到了谭婉桌前,再次发出了一声“咦”。

这种砖头书便是后来鼎鼎大名的漆书,也是扬州八怪之一金农的绝招。

谭婉也在纳闷,这是什么怪书体?说它追求变化吧,又笨拙得可以。说它古拙吧,又没有一些古拙字体的自然之趣。也看不出来是好是坏。正好知州来了,顺便评一评。

刘知州细看了一下,能看出一些,以隶书为主变化的,取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又掺杂了楷书的笔法,篆书的笔意。更不是谭婉所想的那样,字体苍劲,古拙淡雅,饱含了一种磅礴的气韵。看似矛盾,然而这种字恰恰将这个矛盾统一了。那些小钩钩添上,又增加了一份灵气,于是让字变得真率天成。

“郑小郎,你看又是如何写的?”还是想不明白。自己老啦,节约一些可怜巴巴的脑细胞吧。

“有可能载了毫。”但没有再写,再写就会有聪明人联想起来。

“截毫……是象,”刘知州喃喃道。今算开了眼界,居然毛笔字能这样写。

郑朗又补充了一句:“知州,依后生看,不但是截毫,与结合了诸体之长,写者同样试图以画入字。”

又是一个以画入字!

刘知州不由的将四个笔筒放在一起。

众人看着这四种字,表情各异,有的膛目结舌,有的愕然失色,有的震惊莫明,有的啼笑皆非。

刘知州向江杏儿的小婢问道:“你可听出那个老农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似是本地人。”

“多大岁数啦?”

“大约有五十多岁。”

“嗯,差不多,仆人这么大,主人岁数更大。没有这么大岁数,写不出来这样雅约的诗余,更创不出这样的新体。不过这四人是谁呢?难不成是四个充满风趣的四兄弟?”

“知州言之有理,不是四兄弟,诗余的风格不会如此相似,而且性格高洁,皆是风趣的隐者,所以不留姓名,送了一物,就让仆役离开。”

不但是四兄弟,还是充满风趣的老者,还是隐士。四儿听完后,一下子伏在郑朗怀里,忍不住了,咯咯大笑。

原来郑州的父母官,也这样逗啊。

PS:昨天晚上加精,才知道精华没有了,星期一全部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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