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佛道同修刘从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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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刚从地面上爬起的菲克盖斯,可谓是凄惨无比,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而背后那对拉风的血焰双翅,更是不见了踪影,甚至那满头的银发,也都出现焦黄之色。

突然遭受五道水缸粗细的紫色雷电,差点没把他送去见撒旦,而现在,菲克盖斯已经快要抓狂了。

如果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霉运当头,从遇到陈龙庭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倒霉,从东洋士兵到阴阳师、忍者、大蛇、而且刚刚还特么被雷劈。

杀个人类,有那么难吗?

“该死的蝼蚁!我一定要杀了你!”

菲克盖斯心中的恨意,几乎从双眼之中射出,当下便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将陈龙庭...挫骨扬灰。

随后,立刻运转血能,眨眼之间,菲克盖斯的伤势,竟以肉眼可见的方式,迅速痊愈。

对于拥有近乎不死之躯的他来说,即使受到再重的伤,只要血能没有枯竭,任何伤势,都可以立刻恢复。

伤势虽然痊愈,但菲克盖斯原本那一头耀眼的银发,却是依然焦黄,而且背后那对血焰双翅,并没有再度生成。

恐怖的雷电之力,使得血焰双翅瞬间解体,虽然可以恢复,但却没有那么容易,除非耗费巨大的血能,再度换取空中优势,不然,菲克盖斯就只能暂时待在地面上。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有绝对的信心杀死那只蝼蚁!

....

当菲克盖斯的身影,再度出现在欧康诺神父与克丽丝*伊娃面前后,两人吃惊不已,没想到这家伙在硬抗雷电之后,竟然还没有死。

狼人安德鲁,却在第一时间冲了上去,似乎在变身之后,奔跑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四条粗壮的狼腿,同时踩踏地面,速度快的惊人。

接着,猛地一跃,身材高大的安德鲁从半空之中,伸出十几公分长的金钢狼爪,直接刺向菲克盖斯。

这一幕的出现,立即让菲克盖斯大怒道:

“给我,滚开!!”

说完,一个巴掌,瞬间将狼人安德鲁抽飞十数丈,但落地后,却毫不停歇的又一次杀向菲克盖斯。

狼,是一种十分记仇的动物,而人类也是如此,至于拥有两个物种特点的狼人,则更是记仇。

不管是在童话里,还是在小说当中,吸血鬼永远都是高贵、强大的存在,而狼人却是野蛮、低贱、甚至愚蠢的代表。

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初代狼人都是血族的附庸,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血族,这种不对等的尊卑地位,其结果就是无尽的屈辱与打骂。

在中世纪,血族有权杀死任何一名狼人,哪怕狼人一族实力最强的银月狼王,在一名血族子爵面前,也要低下头颅。

但突然有一天,血族势力大减,于是乎在一位银月狼王的带领下,狼人一族开始反抗,虽然之后遭到血族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差点被灭族,可最终还是有一些狼人逃出生天。

安德鲁便是当初逃出血族统治的狼人后代,而如今,即使过去了千百年,仅存的狼人们,也永远忘不掉曾经在黑暗的地牢里受到的那些屈辱。

却见,菲克盖斯身影一闪,安德鲁肩上立刻飙射出一道鲜血,竟然瞬间出现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随后,只听菲克盖斯冷笑道:

“不想死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成为我的...看门狗。”

嗷呜!!!

安德鲁发出一声狼啸,肩上飙射的鲜血,立刻染红了身躯,那双野兽一般的瞳孔,死死盯住菲克盖斯,随后露出獠牙,大声咆哮道:

“狼族....永不为奴!”

下一秒,安德鲁疯狂的杀向对方,撕扯、抓咬、完全拼上了性命,而这时,欧康诺神父也冲了过来,手中的银色十字架,竟然瞬间冒出一道耀眼的剑光,随后向着菲克盖斯,直接挥了上去。

圣光斩!

.......

房间内,陈龙庭与刘从云被那道金色的雷电击中后,几乎同时昏厥,但他们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反而整个身体都在飞速康复着。

原本被严重破坏的筋骨,在那道金色雷电的作用下,不断恢复其活性,并且浑身筋脉、骨骼在这个过程里,还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比起以前,至少还要坚韧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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