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天台的交锋(2 / 2)
那里白天一个人也没有,随便你作什么事,都可以无所顾忌。
不过方静江是一个老派兼守旧的人,他即便带了女人来这里,也只是抽烟,聊天,来排遣自己心中的郁闷罢了,倒不是来偷情的。
孙惠茵却不是那么想,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离猎物又近了一步,已经进入了对方可以信任的范围中心,她几乎每天都去天台那里陪静江。
暗号就是她从他办公室门前悠悠的走过,然后静江就会拿起一包烟尾随其后。
有一天,天气晴朗,午后清风徐徐,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孙惠茵带了一本书上来,说要念一首诗给他听,写这首诗的人是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叫做徐志摩。
她的声音疏朗,像涓涓的溪水流在林间流淌,敲打在河床里的石砾上,清脆又温软。
她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念完了,孙惠茵道:“他是个大才子,可最传奇的除了他留下来的诗句,还有他动人的爱情故事。”
静江微笑的聆听,他就像一个在验收女儿读书成果的父亲,自豪骄傲的同时更觉得欣赏,他想,他的老婆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徐志摩。
孙惠茵接着道:“徐志摩是杭州人,家境殷实,他在私塾的时候学习成绩总是第一,后来到了上海求学,考进了沪江大学,就是这一年,他家替他包办婚姻,逼他娶了宝山罗店巨富的女儿张幼仪。”
静江挑了挑眉:“那他们不是门当户对?”
“以前的人是这么说,可徐志摩毕竟是个才子,张幼仪懂什么?”孙惠茵道,“她不过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哪里懂得他的理想和他的抱负,所以两年之后他就北上了,拜了梁启超为师。”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他厌恶这样的社会,决计到国外去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理想中的革命”。”
“他离开北大的同年从上海启程赴美国学习银行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克拉克大学,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
静江听到这里,‘嗤’的笑了一声:“他倒是把自己看的挺高。”
孙惠茵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入学仅仅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
静江听到这里有点没什么耐心了,“一个男人,一会儿拜这个人做老师,一会儿又学历史,一会儿又学经济,我承认他可能智商很高,是个读书的材料,可做人怎么这么没有定性?估计你说的他后来的婚姻大概也跟他求学的经历差不多吧,看起来高调富丽堂皇,实则一团乱麻。”
孙惠茵一怔,没想到方静江眼神这样的毒。
她讪讪道:“确实…是如此吧。”
静江耸了耸肩,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
可孙惠茵还没有说道她想表达的重点,只得硬着头皮继续道:“他在美国待得这两年里,被英国哲学家罗素吸引…又远渡重洋,去了伦敦。”
静江扶额:“我的天哪,又来了…这回是哲学,嗳,我说他读那么多有的没得能救国吗?不如直接上阵去打战吧,我就恨我没生在那个年代,否则老早上阵去打鬼子去了。这种男人就只能靠吹,哄哄你们这些小女孩儿。”
孙惠茵红着脸道:“可他诗写的是不错嘛,而且我就要说道关键了,他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心底苦闷又彷徨的时候,认识了林长民和他的女儿林徽茵。”
“徐志摩一下子就爱上了林徽因,那个时候徐志摩的父亲不满他丢下妻儿不管就买了一张船票,也不管徐志摩同意不同意,直接把张幼仪送了过去,让他们夫妻团聚。”
“这是好事啊。”静江道。
“可事后人家采访张幼仪,张说,她其实一点儿也不想去,因为她知道他的丈夫一定不想见到她。果不其然,当她下船的时候,她就看到徐志摩站在那儿,她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的表情,有多么的嫌弃她和不厌烦呐!”
“哼!”方静江冷笑一声,“放着老婆和孩子不管,爱上一个名门淑女,他倒是挺会选的啊。”
“可惜啊…”孙惠茵道,“林徽因并没有选择她,她说‘徐志摩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多聪明的姑娘啊!”方静江道,“这样的男人离得越远越好。”
接着,孙惠茵还没说,方静江已抢先继续说下去了,“他逼着张幼仪离婚,让她堕胎,这个事情我知道,我就是好奇,一个男人,总说自己和妻子的婚姻是不自由的,是父母包办的,那么你生了一个又一个,接着妻子到了身边,你一边和她同床致使她怀孕一边还跑去和别的女人求爱,这个时候难道是有人用枪顶着他的头要他和老婆过夫妻生活的?好笑不好笑啊!一个男人敢做不敢当,贪慕虚荣,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做的那点儿事,接着还有陆小曼呢,对吧?!”
孙惠茵一阵尴尬,“师兄,原来你都知道啊!”
方静江眯起眼来抽了口烟,目光在烟雾中浓浓的看着孙慧茵道:“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当然不知道的你都替我补充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至于他和陆小曼那些事儿,我真不喜欢听。什么叫真爱?那都是打着幌子行流氓之事。那都和欲有关,和爱无关,和爱绑定在一起的是责任和忠诚,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不会想要伤害她,而不是说,为了爱,我们要冲破牢笼,哪怕浑身伤痕累累也不怕,这是演戏给谁看呢?我不知道外人看了会不会看觉得——啊,这就是真爱,轰轰烈烈!这绝对是傻逼的想法,我估计当事人只能麻痹他们自己,让自己觉得他们这样做是对的,是有理由的,好心安理得的背叛。”
“而且据我所知,这位陆小姐原来有个挺有前途的丈夫,她都已经为他的丈夫怀孕了,这个徐志摩还老是写信去勾引她,怂恿她和老公离婚,好像不和她老公离婚,她就不够进步,不够有思想,写的那叫一个冠冕堂皇,姓陆的那个女人也真傻,最后还真的把丈夫的孩子给打掉了。”
“我呢,一直觉得一个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很多事要量力而行,徐志摩不过就一代文人,就算他有天大的抱负,就算他想要救国救民好了,我也不觉得勾引这些名女人能为他的救国事业添砖加瓦,更别提他还倒卖一些不值钱的假货冒充文物卖给洋鬼子了,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他自己在给陆的信里写的,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后来那个姓陆的不是还抽大烟了嘛,绿帽子也给他戴的高高的,那时候他显得多可怜啊!去北大教书,还要飞机往返,为了省钱,坐不用付钱的航班,结果飞机失事死了。多少人为他痛惜哀惋,说实话,你要我惋惜他的才华,那可能有点儿,可你要我同情他,我办不到。一个抛妻弃子的男人,一个勾引有夫之妇的男人,有什么值得歌颂的?!而且是他自作自受,他自己要娶陆小曼的,他自己要勾引人家红杏出墙的,你怪谁啊?”
“由此可见,贱%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还多亏了我们政府宽大,最后竟还照顾了他的遗孀陆小曼!”
方静江一口气说了一堆,好像是把心中想发泄的都发泄掉了。
弄得孙惠茵尴尬不已。
方静江道:“你呢,和我老婆不一样,我老婆整天看琼瑶,怪讨厌的,哭哭啼啼,但是最起码她做人本分,我奉劝你一句,看看诗词可以,做人这东西,还是不要轻易学他们,做人得自己学着看着,一步一个脚印。”说完,他深深的吸了口气,他已经抽完了烟,觉得舒畅的不得了,道:“好了,今天就这样吧。再见。”
“嗳——”孙惠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静江就决绝的下楼了,只留下孙惠茵在原地冷冷的看着他的背影。
看起来方静江竟也不傻嚒!
比她遇到的那些蠢蛋难搞的多了。
孙惠茵的手指甲深深地嵌进了肉里。
再温暖的阳光此时都觉得刺眼了,她下楼的时候,将徐志摩的诗集往楼梯间的垃圾桶里狠狠一丢。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他厌恶这样的社会,决计到国外去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理想中的革命”。”
他离开北大的同年从上海启程赴美国学习银行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克拉克大学,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这一段话引用及修改自百度百科的介绍
另外文中静江和孙惠茵对于这三个人的看法是他们的事,不代表作者的立场。
祝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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