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章 生意红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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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朗看到围住自己的粉丝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些小商品,最多的还是自己的q版公仔,看来女生对于可爱的毛绒玩偶的抵抗力果然不是一般的低。

随后陈朗就开始给大家买的东西签名,虽然上面已经有了签名了。

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放过了自己的偶像,开始认真的挑选其它的东西,而几位大明星也是随手挑了几件小商品后就都离开了,毕竟大家都很忙,过来露露脸已经算是捧场了,陈朗也都一一将几位送出门并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许冠杰走的时候则是和陈朗说道,“郎朗,记得我和你说过,想请你给我写首歌的事吗?”

“当然记得,怎么现在就要吗?”陈朗好奇的问道,因为许冠杰才刚刚发行了唱片《摩登保镖》不久,不可能这么快又出新唱片吧。

说起**十年代香港歌手的唱片还是和后世有很多的不同的。

首先就是大家发行的唱片很多,一年内甚至能够发行三张唱片,不像后世大家一般都是一年甚至是几年才发行一张专辑,当然这也和后世专辑销量太低有关。

其次就是有很多的同名电影唱片,歌曲就是电影里的主题曲以及插曲,而且这类唱片卖得也很不错,甚至能够和电影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这点倒是和美国有些相似,美国很多的热门电影的同名录音带都卖得极好,类似于《保镖》,甚至能够连续占据公告牌冠军十几周的时间。

再有就是演唱会集锦,八十年代中后期这种情况更加明显,很多的巨星都会举办自己的演唱会甚至是因此来展开竞争,唱片公司顺势推出演唱会集锦唱片,同样卖得十分火爆,不比你的全新唱片差。

最后就是唱片公司热衷于发行精选集,将一位歌手的众多歌曲中选取十几首经典和精品之作,重生灌制后发行,却依然能够获得不错的销量,当然这也与八十年代是香港乐坛的黄金鼎盛时期有关,唱片销量很高,而且盗版很少。

“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创作的歌曲都是经典或者精品,所以希望能够向你邀歌,合适的时候能够给我写一首好歌,怎么样有问题吗?”许冠杰笑着说道。

“没问题,只要你需要的话,随时都可以告诉我,不过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毕竟我不可能立刻就写出来,写歌还是需要灵感的。”陈朗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毕竟自己写歌十分的容易,而且许冠杰这个人真的对自己比较亲切,没有架子,性格很好,陈朗也乐于与他做好朋友。

“那是当然,作为创作型歌手我自然知道写歌的困难,那我就先谢谢你了,郎朗!”许冠杰听到陈朗答应了很开心。

“阿sam和你说什么呢?”许冠杰刚刚离开,陈淑芬就走近陈朗问道。

“阿sam想要我帮他写首歌,我答应了。”陈朗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你写的歌可都是好歌啊,你就舍得送人啊。而且阿sam本来实力就强,你又给他写歌,不怕给自己找麻烦吗?”陈淑芬一脸的调侃。

“只是一首歌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我对自己有信心,我不比任何人差。”陈朗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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