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番二(1 / 2)
成湛和方琰是打小的青梅竹马。
至于哪个是青梅哪个竹马,两人对此一直有争论,从未有过统一的看法。
按方琰和他的一帮朋友看,显然成湛那个从小就爱哭长大了眉清目秀有点呆萌的小子是方琰的小青梅,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似的。
而方琰从小寡言少语,长大后更是又酷又帅,时常露出凌厉的眼神教训成湛那个傻小子,作为他的竹马再合适不过。
可成湛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方琰的那些朋友全不是东西,整天不把他放在眼里,还时不时跟他抢方琰,害他经常抄作业找不到人,第二天叫老师一能这好训。
这样的朋友交了干什么,简直害人害己。
再说了,他们懂什么。他和方琰自小一起长大,手里握有重要的证据,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方琰才是他的小青梅。
有时候被气着了,成湛就一个人回房拉开抽屉,把儿时的相册找出来。那里面最后一页夹了几张照片,是方琰小时候的样子。
那是他参加他爸妈的婚礼,被迫穿上小姑娘的礼服裙充当花童的黑历史。照片里方琰不仅穿了裙子还化了妆,听妈妈说本来要给他戴长发套的,他没同意死活给拒绝了。
多好的建议啊,干嘛要拒绝呢。如果真戴了,现在拿出来摔在他那帮朋友面前,可够引起轩然大波了。
但一想到方琰那张如死人一般的面孔,成湛缩缩脖子,觉得还是算了。
高中的课程太难了,他经常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很多时候都要靠方琰救命,所以还是不要得罪他的好。
方琰比他大一岁,如今正上高三,是他们学校出了名的学霸,简直聪明得不像话。每次考试都拿全年级第一那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还总比第二名高出许多许多,大幅度领先其他人。简直能把人活活气死。
听说学校里那些女生,从初一到高一,没一个不迷他的,整天想尽各种法子接近他,把他当男神一样供着。
每每到这个时候,成湛就十分不满。他自认论长相他不比方琰差,最多气势上弱一点。论家世更是比他好。他爸可是青和影业的董事长,方琰比他穷多了。
虽然每次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他觉得方琰更像他爸的儿子,并且听他的口气好像不用家里人支持,自己出手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他记得有一回过年的时候方琰在守夜的时候和他这么说:“你有必要花家里的钱吗?以后我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都够你花的了。”
这叫什么话,搞得他堂堂富二代还要花他的钱,简直不像话。
可看他那霸气侧漏的样子似乎是这么个道理。他那么聪明赚钱对他来说小意思,那么难的物理化学他随便写写都能得满分,这样的人以后肯定会很有钱吧。
成湛倒不在乎他会不会有钱,反正如果他没钱的话他就养他好了。他在乎的是这么聪明的人可不可以在他需要的时候随时出现啊。
比如做功课的时候,他最好就在旁边,给他抄最省心,教他写也行。考试之前更是不能离身,需要时时向他求教,简直就是贴身必备武器。
因为如果考不好,回家爹妈就会实施男女混合双打。都高二啦,还被爹妈关起门来联手打屁股,真的是件很丢人的事情啊。
尤其是妹妹还很聪明,刚上初中已是人精一个,把爹妈哄得团团转,更显得他聪明脸孔笨肚肠,日子过得苦哈哈的。
方琰成了他苦难的日子里,唯一的救星。
这人的神乎其神不是一般人能想,成湛有时候听人议论方琰,也会听到些酸不溜丢的话。比如有人说方琰家里有钱,请了一大堆的家教给他实习,成绩自然好。
成湛就很想打那人。他家里更有钱,请的全是最好的家教,可是没有用,学不会就是学不会。有时候连他妈都直摇头,觉得一定是小时候差点把他流掉,害他脑子里流掉了那根读书的神经。
还有时也有人说,方琰学习非常刻苦,每天回家看书看到凌晨两三点才睡。他的好成绩都是拼命得来的,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天才。
听到这种话成湛又很嗤之以鼻,真想告诉那些人方琰每天晚上都在干什么。打游戏做运动,偶尔还下厨做点好吃的和他分享,他哪里是那种用功读书的人啊。
所以这种人才更可怕,高智商碾压一众*丝,完全不给别人留活路。
这么出色这么极品的方琰,偏偏有把柄在他手里,这让成湛每次考完试挨完训后,小小受伤的自尊心很快就能恢复。
再厉害也没用,小时候扮成个女孩子的样子,只要让人看见,方琰立马就会被人拉下神坛,搞不好还要被嘲笑一万年。
但成湛不敢啊,借他十万个胆子也不敢得罪这小子。
两人在学习上不可同日而语,好像在家里的地位也就大相径庭。他明明不姓孟,凭什么总在他家出现,吃他家的用他家的,晚上还要睡他的床,害他只能抱着枕头去睡客房。
其实他根本忘了,他也不姓孟啊,可他依旧理所当然地认为,他爸就是他亲爹。
每当这个时候方琰还特别嘴欠,靠在床头看他一眼,一脸淡然道:“我也不介意和你挤一挤。”
可是他很介意啊。
每到这个时候成湛就在心里暗暗发誓,下次打篮球的时候,一定打得他哭爹喊娘。
运动是成湛唯一可以与方琰一较高下的项目。因为他觉得这东西不用脑子,凭体力就行。两个人个子都高,刚上高中身高就蹿上了一米八,并肩往那儿一站,立马引来一堆女生的尖叫。
好无聊啊。成湛就想,小的时候他一直想结婚,一会儿看中这个,一会儿看中那个。那时候的小姑娘还是很斯文听话的,长得也漂亮,说话声音小小的,很讨他喜欢。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觉得女生好烦哦。她们怎么总喜欢尖叫,打个球尽听她们的噪音,害他都没办法集中灌篮。
还有她们也有像小时候那么可爱了。有些女生到了青春期长痘痘,好好的一张脸就毁了。还有的妹子身材会发福,一不小心不胖成了个球。
成湛不喜欢这样的女生,一点儿都不是结婚的理想对象。他喜欢瘦瘦的白白的,长得漂亮还要聪明的。这样的女生才符合他心目中妻子该有的样子。
结果有一天他和父亲孟青和聊天的时候,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当时他爸看他一眼,意味深长说了句:“听你这么描述,我怎么想到方琰了?”
成湛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但事后一想又觉得有点道理。方琰很瘦,模特儿一般的身材,穿什么都好看。他还很白,打了这么多年的球也没见他被晒黑。
要说美貌他也有,不过是男孩子的那种英俊帅气。但看看他小时候穿裙子的样子,当真也是很漂亮的。
于是成湛就想,可惜了,如果方琰是女生就好了,这样他就不用到处找了,直接娶他当老婆就要以了。
青春期的少年对这种东西似懂非懂,心痒难耐想要尝试一回,比如和心爱的女生牵个手接个吻什么的,但又总装得酷酷的,不敢迈出那一步。
自打被他爸那么提醒后,成湛的那颗少年心便起了一点小小的变化。那些日子他老是悄悄打量方琰,尤其是他给自己讲解功课的时候,两个人坐得很近,他白而富有棱角的脸近在咫尺,害他总忍不住多看两眼。
越看越有别的想法,在目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妻子人选之前,成湛突然发现,其实拿方琰练练手也不错。
方琰一早就注意到了他的神情,把手里那道化学方程式写完,推到他面前准备讲解,顺手拿起课本往他脸上打了一记:“别看我,看题目。”
“少少,我觉得你长得挺漂亮的。”
方琰不悦看他一眼:“别叫我小名,成多多。”
“你也一样嘛。其实我觉得少少这个名字挺好的,符合你的个性,缺心少肺的。”
“那明明应该是你吧。不过多多这名字也适合你,话多坏主意多,可惜就是智商不够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