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侵权(2 / 2)

加入书签

没错,这部影片的名字,就叫做《金刚》,《金刚》的主角就是那只大到不行的大猩猩。

而任地狱推出的《大金刚》,虽然英文的名称,和《金刚》并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但是,他们的样子实在是太像了。寰球影业认为任地狱侵犯了他们的版权,要求任地狱支付高大五千万美元的赔偿。并且要求一同分享《大金刚》的版权。

这对于任地狱来说,绝对是不能忍的事情。不过,他们虽然急的抓耳挠腮,恨得寰球影业咬牙切齿。可是他们却也没有什么办法反驳。因为,实在是太像了,北美任地狱的最高领导人荒川实。他自己都不知道《大金刚》这款游戏里的那个大猩猩,有没有在创作过程中借鉴《金刚》中的金刚。

事实上。他的心里是几乎确认“抄袭侵权”得了。作为一个少年时期土生土长在日本,长大之后到美国、加拿大求学的荒川实来说。他很明白自己祖国里的那些人,对于他们的“抄袭”功力,是很了解的。

当然,他也没白“抄袭”这种事情没法避免,是一个后进国家,快速追寻先进国家脚步的一大利器。

可是,但可是。这种行为在本国国内,或者没被抓住还行。这次被抓住一个现行那不就糟糕透了。

就在他想要排版支付这么一大笔赔偿金,共享版权的时候。他们雇佣的一个美国律师,提出了异议。说寰球影业这完全是无理取闹,任地狱的《大金刚》完完全全没有涉及到侵权《金刚》电影。

甚至,《大金刚》中的大金刚,和《金刚》中的金刚都不是一个物种。

腐朽的资本主义,总是从内部开始腐烂的。这个资本主义大国培养出来的优秀律师,忠诚的为雇主,捅了本土企业一刀。

不是一个物种这个主观判断,当然不能作为法庭裁判的依据。但是这个律师的手牌却不止这一个,寰球影业的《金刚》,实际上是一部改编电影,它改编自《金刚》。

而一本文艺作品的版权享有期限是二十年,这本《金刚》已经超过了二十年。这就像是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一分钱版权费不花,拍摄莎士比亚作品的电影,演他的话剧是一个道理。

寰球影业的《金刚》是《金刚》的派生物,而任地狱的游戏《大金刚》,也是《金刚》的派生物。所以,任地狱的电子游戏《大金刚》没有侵权寰球影业的电影《金刚》。

原本以为能白白能分的利润的寰球影业傻眼了,不知道寰球影业的董事们,有没有骂任地狱雇佣的律师是个美奸。

不过,事已至此,他们也不能认怂。寰球影业作为好莱坞的一大支柱企业,他们的威严可是不容侵犯的。

没花多长时间,他们就找到了一款由他们授权,由难梦宫出品的电子游戏《金刚》。他们开始说任地狱的《大金刚》,是抄袭难梦宫的《金刚》。

你看这两款游戏多想啊,都是一个蹦蹦跳跳的小人,从大猩猩手里救出公主的模式。甚至连游戏里有几个梯子,有几层都一模一样。

这名给任地狱立了功的美国律师,火线上阵分分钟提拔成了北美任地狱首席律师。他在法庭上不慌不忙的读了,来自宫本茂的亲笔信。

宫本茂在信里发誓,他绝对没有抄袭《金刚》。然后,他又拿出了《大金刚》的著作权登记和版权专利。又拿出一份难梦宫《金刚》的专利。相互一对比申请时间。结果一目了然。

原来是寰球影业看到任地狱的《大金刚》大火,才找到难梦宫对着《大金刚》开发了一款《金刚》。

最后,日本的企业战胜了美国企业。寰球影业付给任地狱五百万美元的版权使用费,难梦宫出品的《金刚》,由于太过像任地狱的《大金刚》,不能再在市场上进行售卖。

一向一副恶霸形象的寰球影业,吃了任地狱这么一个大亏。整个企业都不好了,似乎是遮羞还是怎么着,他们从今往后,再也没进军过电子游戏行业。

哪怕别的公司,像是保洁这种生产日化用品的公司,都进入了电子游戏行业淘金。寰球影业都再也一步没往这个圈子里踩。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们因为脸面,没有再进入电子游戏市场。从而躲过了电子游戏行业大崩溃,不像某些公司,因为这个事件,不光电子游戏部门倒了。就连母公司都被拖的破产了。被其他的美国公司,肢解分尸了。

既然日本的商人有聪明的脑瓜,会推出电子游戏家用机。美国人又不笨,他们也能想到。一个年仅十八岁的美国小伙,和小伙伴在车库里,就搞出来了一台家用游戏机。他们的公司叫做雅达利,而他们推出的这款游戏机叫做雅达利一千三。

机器内置十六款网球游戏,能够让玩家,在家里体会电子游戏街机的快感。他们的这款产品销售不错,并且迅速吸引到了投资。

他们一边在销售着,不能更换卡带的雅达利一千三,一边拿着投资,开始研发画面显示更好,还能够更换卡带而雅达利两千六。

而同一时间美国发售的家用电子游戏机不胜枚举,就像天上的繁星一样,不可能知道每一个机器的名字,也几乎不可能知道一共出了多少家用机。

与日本相对安全的市场比起来,美国的电子游戏市场,不是群魔乱舞就能够形容的来得。(未完待续。。)u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