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巧遇(2 / 2)
“爷,袁姨奶奶之前不是说这绿水城的胭脂斋里那份玫瑰胭脂最好吗?既然爷来了这里,少不得去看一看,替她捎回去两盒,姨奶奶必定高兴。”眼看着苏名溪一身寻常衣服,在街头悠游自在的逛着,扫书便上前低眉顺眼替袁姨娘说了几句话,那位主儿虽然是姨娘,但人着实是个精明伶俐的,就算将来爷续了弦,那一位手里只怕也会握着点权力,轻飘飘一句话又不费什么事儿,还能讨好了对方,何乐而不为?
苏名溪也知道扫书的心思,嘴角边弯起一抹笑容:真真好笑,他堂堂小公爷,难道还要为讨女人欢心而煞费苦心?不过想到袁氏侍奉婆母协助管家还算谨慎,虽然为人有些小算计小聪明,总算不过火,他想了想,便点头道:“也罢,顺便给几位妹妹也带几盒。”
一边说着,就进了胭脂斋,却是一眼便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背影,苏名溪愣了一下,方才开口道:“阮姑娘?这么巧?你也来买胭脂?”
阮云丝惊讶回头,然后她旁边的两个女子也都回了头来。苏名溪认出其中一个似乎就是上次和阮云丝一起的女子,另一个却是不认识。他也不留心那两人,只是凝神打量了阮云丝几眼,心想这分明是素颜朝天,哪里有什么胭脂痕迹?
果然,就听阮云丝笑道:“我从来不喜欢用胭脂。这一次是陪着李嫂子过来的。苏公子也逛街?”因见着苏名溪一身普通衣裳,她便知对方不愿意暴露身份。
“随便逛逛罢了。”因为京城中许多勋贵子弟都认识自己,所以苏名溪从不在京城街上多做逗留,反而很喜欢来这座绿水城。却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阮云丝,心中不由也十分高兴。
见扫书凑上来,他便淡淡吩咐道:“你让掌柜的选几盒上好玫瑰胭脂包了带回去。”言罢又转头看向阮云丝道:“是了,上一次那几个得了虷病的孩子,究竟用黄鼠狼骨头熬水喝了后,有没有见点成效?”
阮云丝凝神想了想,便笑道:“说起来,那是十几天前的事吧?恰好昨天旭哥儿和狗子来我家里看小黑,我特意问过他们,说是虽没大好,看着却有起色。他们那里的老郎中说,这就是保住性命了,连我听着,也替那几个孩子高兴,更要感谢公子援手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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