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干干净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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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是下定了决心,第二日要出门去看看,一是为了齐子健的那话语,前门的糕点铺,又有什么奥秘在等着她?

二来嘛,则是有她的用意,既然前世的事都不可避免的现在会慢慢发生,那么关于二皇子,破晓倒是提前知晓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如果她现在就去勘破、结交,会不会改变司空大小姐的命运呢?

要是寻常人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出门机会都是少的,最多也就是去敬敬香、参加一些宴会之类的,偶尔的,可能也会与夫人丫鬟一起去逛逛胭脂水粉铺子。

如若想要名正言顺的卖出大门到街上行走,只怕是有一点难度的,而且她才从护国寺回来,加之发生了那样两件大事,如何又能马上出府?

不过现在二姨娘(在这里声明一下,以前是乔木的错,以后哪怕是破晓,称呼自己的娘亲也统一为二姨娘。感谢繁星的指点,是的,乔木这里犯了一个大错,在古时候,庶子女称呼自己的亲生母亲也只能是姨娘。第一次写古文,难免有许多地方不懂,谢谢大家的指点,希望继续能够给乔木提宝贵的意见!)

现在二姨娘和大将军已经和好,且感情更甚从前,如果破晓是说,要去买一份礼物送给二姨娘,且是和三少爷一起出去的,想来将军爹不会反对的吧?

第二日一大清早,司空夕照听说了二姐的主意之后,眼睛一亮、双眼放光,脚步轻快的一路就飞奔进破晓苑,青色的斗篷都跟着票飞起来了,小厮跟在后面紧张的大喊着:“三少爷,您跑慢一点,小心摔倒了。”

可见,他的心情兴奋激动到什么程度了。

夕照冲进屋子的时候,破晓刚刚用过早缮,正坐在那里休息,他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到破晓面前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说道:“二姐,你今日要出门去买东西,想要我跟你一起保护你,是吗?”

破晓命人去传话,原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夕照今年才多大啊,用得着他保护且他能保护得起来吗?破晓的真正用意,只是要拿夕照当挡箭牌罢了。

司空夕照却不明白这么多,不等破晓回答,已经迫不及待的拉扯起她的衣袖了:“二姐,快起来了,走啦,我们马上就去。”

别说是芍药九梅了,就连旁边的容嬷嬷看了也不禁摇头失笑。三少爷平日里架子大得很,就算是嫡小姐也不一定与她多理会,就只是与她们小姐感情好呢。

破晓其实心里也有点着急,面上,却是故意说道:“我们现在就出去,父亲、母亲会同意吗?”

“母亲当然不会反对了,父亲那边,就由二姐去说了。”眼珠子一转,夕照也想明白了这件事的蹊跷之处,狡诈的说着。

自然了,如果说是为了给二姨娘买礼物,而且还会是她的心头好,将军爹不会反对的。而蒋氏那边,只要夕照出马,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才是破晓为什么要拉着夕照一起出去的原因。

芍药替破晓换好了外出的衣服之后,司空家的少爷小姐,就一并出门去了。因为只是给两个孩子用的,蒋氏给他们派的并不算将军府里最好的马车,外表看起来不算美丽奢华,但是里面布置的却十分的宽敞舒适。

各种物件齐全,连座位上都铺着厚厚的棉垫,破晓倚着一个长条形的引枕安静的看书,芍药和九梅安静的坐在一边,随时待命,为主子添茶水或者其他,也不说话。

只有司空夕照,十分高兴的样子,特意将车窗处厚实的帘子支了起来,露出一角的禅意纱窗,一边打量着外面的景致,心里暗自高兴。

理论上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她,正式的出门逛街,按照21世纪的说法,应该算是约会了。

呃,虽然还跟着两个一千瓦的大灯泡令人觉得遗憾,他却是更明白,如果没有丫鬟的陪伴,破晓一个人是根本就不可能出门的。

这就是古代社会最麻烦的地方,对女人的限制要求很多,而且都是盲婚哑嫁的,这样的婚姻生活能够幸福得起来吗?

要说这位司空家的三少爷,不,其实并不应该这么说的,他本来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抹幽魂,因为一次意外丧生,死后被引魂使者带过了奈何桥之后,才被告知,搞错了对象。

也就是说,他是死错了,冤死了。NND,这位先生都想骂娘了,有这么荒诞离谱的事情吗?更加不可思议的却是,他让引魂使者送他还阳,却被告知,他的尸身已经被火化,根本就回不去了。

反正是欠了他五十年的阳寿,于是双方一协商,找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在另外一个时空找到一具合适的身体,让他进入,顺利的过完他剩余的五十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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