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煌煌呼大内高手(1 / 2)
第七十七章 煌煌呼大内高手
“高手既然到了,母后不妨和儿子一起去看看如何,权当一乐,也好让母后放心。”李治呵呵一笑,起了兴趣,想要在母亲面前炫耀一下自己搜罗的江湖高手。
“好啊好啊,淑然也想看看这些奇能异士,是不是都有三头六臂,力能扛鼎。”萧淑然醉红着脸当先蹦起来,兴奋双眼发亮,连连拍手,深怕长孙无垢不答应。
长孙无垢含笑颌首道:“淑然怎么说便怎么样,走,去看看稚奴招揽的那些猛士如何,若真有大手段,母后也不再多说,倘若只是些招摇撞骗虚言浮夸之辈,到时候休想微服私访,堂堂正正的带着大军下江南吧。”白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长孙无垢自然明白李治下江南必有要事,但对于自家儿子的心性她又怎能不知,怕还有三分游玩的成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她又怎能不担心不牵挂,于公于私,今日这一趟,做母亲都要慎重对待儿子身边护卫的力量,哪怕天下承平,对于同是从隋末走过来的长孙无垢,最明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那个万一的无奈。
“掌灯!”
残月一钩,碧空如洗,殿外小桂子尖尖一声长喝,翠微殿外一队队的禁军内卫便海纳百川从四下里游龙般汇聚着踏着沉重的脚步声节奏鲜明的小跑出来,每个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把,千余点点军灯火把闪烁若天上星辰,溶入茫茫大明宫夜色中,翠微殿前的广场霎那间明亮刺眼,绚烂若白日,等李治扶着长孙无垢出了翠微殿,巍峨大殿前的广场上已排成两队一字长蛇的矛戈斧钺甲士,笔直地挺立着直达巍巍然的宫门,千余火把徐徐弥漫出直冲霄汉的缕缕淡淡青烟。
两队禁军中间空出偌大的场地,站着七个极不寻常的老老少少,人人都头戴布笠面垂黑纱,站在夏风中纹丝不动,其中一人虽看不清容貌,却头发披散甚是高大威猛,活生生一个竟如同胡人猛将打扮!长孙无垢昔年也随李世民见过不少英雄豪客,看这七人架势心中暗暗诧异,这些人全都面垂黑纱颇显神秘,虽独独站在哪里,虽未着甲,但凌凌然竟气势迫人,当真觉得匪夷所思,惊奇归惊奇,长孙无垢却是丝毫没有没有愣怔停顿,不吝夸奖道:“真猛士矣,母后的心放了一大半哩。”
李治微微笑,放开了长孙无垢,走上前对归海一刀昂声吩咐道:“一刀,让他们自己介绍介绍吧。”
“喏!”
归海一刀肃然一躬,扬声喝道:“尔等杵在那里何为,还不速速除去布笠,报上自家名号,有何本事。”
话音落点,七人便依言除去面纱,萧淑然猛地睁大眼睛,还揉了揉,看了好几遍,不由意兴阑珊的嘀咕道:“也没甚么特别之处,本以为个个狰狞可怖,像庙里的马王爷呢,原来都是平常人啊。”
七人依次站开,左起当先乃一长脚中年汉子,上身粗短,却出奇的修长,两只大腿粗细均匀,相貌甚奇,说话也是声如洪钟:“微臣金风神,乃新罗亡国遗民,出身辽东冰天雪地苦寒之地,幼时喜追逐山林野兽,二十岁时曾踢死过东北雪岭里的猛虎,后从军入旅,随高惠真将军狩猎,肉搏踢死过黑瞎子,以此扬名军中,平身最爱便是与草原上
烈而不驯的野马赛跑,至今未曾败过,后兵败被俘,被归海大统领擒拿,捆得结结实实,便跑不了了,有微臣在陛边,若有贼人拦道,千钧一发之际可背驼陛下入山林,神鬼难阻。”
金风神话音落点,所有人便大是惊讶,便连纪律极严的宫廷禁军,心中也不由倒吸口气,古怪的看向金风神的大长腿,怪人有怪力,奔跑赛过烈马,简直是神风腿了。
归海一刀看着金风神感慨的笑道:“太后可能不知,当初为了逮到此人,臣和五十名军中好手围着他,这厮跑到甚快,眼一眨就没眼了,当时费了数个时辰最后还是用套马杆套住他才活着抓住的,有他在,陛下必无危。”
众人听了暗暗咂舌,相互对视,都是一脸不可思议。萧淑然僵硬着脸,又是一阵嘀咕:“这是人么,能踢死猛虎,禽兽不如啊。”
未等众人心中感慨完,又走出一人,头扎白色棉巾,小马褂,精赤着上身,是一个瘦筋筋的男子,瘦嶙嶙的跟根枯干的木柴,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瘦”,奇瘦,其次便是精悍,两只眼睛不大,眯起来只剩一道缝,却极有神,目光湛湛,逼人而视。
“微臣僚人孟木,善使棍,棍扫千军,最善群斗,曾以一敌百。”
听闻此人乃僚人,长孙无垢下意识皱了皱娥眉,大唐和苗疆僚人部落关系很僵,自从建国以来,僚人叛乱便一直没有停息过,每隔五六年便要举兵反叛,朝廷劳民伤财大举镇压,贞观五年(冯盎平僚人叛乱,贞观六年静州僚人叛乱,贞观七年(牛进达平僚人叛乱,同年张士贵平僚人叛乱,十二年齐善行平僚人叛乱,同年霸州山僚叛乱,大唐和苗疆僚人一直是打打和和个不停,却没想此人竟是僚人。
僚人原是山林部族,保留着南蛮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以狩猎为生,大唐建国以来百业兴旺,不可避免的要想物产丰富的南方发展,光泉州一代的胡人便有二十万之多,以此可见双方矛盾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不顺,不过面对此长孙无垢没有开口,她相信儿子的眼光,倒是萧淑然不以为然的嘀咕道:“以一敌百也不是很厉害吗,我大唐勇冠三军,破阵夺旗斩将的大将勇士不知凡几,棍子没刀厉害,一棍又打不死人。”
闻言李治出奇的大笑出声,揽过萧淑然,搂在怀里笑骂道:“小丫头口不择言,胡说八道,小木头说自己曾以一敌百,你可知敌的是何,是山林里成了精的苍背野狼,老猎户说,这山林狼都是妖狼,狡猾赛过老狐,凶残胜过虎豹。记仇狡猾,遇上落单的路人,绝不一下子扑上去将人咬死,而是跟着你周旋挑逗,直到这个人筋疲力尽心胆俱裂,才守在你身边慢慢撕咬消受;若有人打杀了狼崽,狼群便呼啸围聚而来,群起而攻之,孟木手里的铜棍你是不知道,虽不利行军打仗利索,但于山林间敲起来“刚刚”响,六尺长短,粗细堪堪盈手一握,极是趁手,可挑包袱,可做手杖,当然更重要的是打狼,比长剑横刀还管用。小木头,朕说的是也不是?”
孟木面无表情道:“陛下所言非虚,我们苗疆野狼最是狡诈,哪怕大部落也不敢得罪狼群,在苗疆狼只可杀不可伤,受伤的狼最是记仇,会记住你的气味跟着你回家,日复一日的骚扰你,咬死你家的猪羊牲畜,咬死你家的小孩女人,最后才凶残的咬死打伤自己的人,更有甚者,公狼和母狼在交配,你若撞破,狼亦有羞耻之心,必是一路追杀于你,不死不休,寻常时日,无论如何也看不见狼群。只有孤狼遇敌,不敌,伏地长嗥,片刻之间才会聚来上百只狼,虎豹一类猛兽也吓得逃之夭夭,遇上便要被分食。苗疆民风彪悍不输关内猛士,十里内知名的猎户更是勇猛不输军中大将,可是却不敢动这山林狼,动则要数个大部落联手绞杀方可。臣的家人便是死在山林狼口下,臣孤身一人逃出山林,恰巧遇上了下江南的陛下,便跟随在陛边了,进了锦衣卫。”
孟木絮絮重重的道来,只把武媚娘、武顺、萧淑然、上官青衣等女听得惊心动魄,她们这些娇娇女身在深宫高宅,一辈子脑海中最凶猛的野兽便是虎豹黑瞎子,今天才算长了见识,原来狼竟是如此凶狠之物,连有御兽之能的僚人都敬畏山林狼群,可见狼群的厉害,堪称天下奇闻也,而听闻孟木竟遭此绝门惨事,也不由心伤,看这些神秘高手的目光也亲和许多。
“好了,小木头下去吧,过去的早已过去,你现在可是七个孩子的父亲,家丁兴旺,此次虽朕下江南,不妨回部落里看看,衣锦归故乡,羡慕死你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族人。”李治唏嘘的安慰道,当时这个小子也是如此瘦,在路上傻傻的冲撞了自己,小小年纪竟把自己两个贴身侍卫打倒,着实让李治刮目相看,带来长安,现今看来也长成一名高手,放出去,也是一方大豪。
“孟木一切都是陛下赐的,至死不敢忘。”孟木低着头遥遥一躬:“请皇太后安心,别人想伤陛下,必从孟木尸上踏过,别无二途。”
长孙无垢笑道:“义士高义,皇儿安全便拜托诸位了。”
“微臣本分而已。”孟木退回队中。
暮色之中一阵清风掠过,禁军幡旗“啪啪啪”大响,第三人出队,是一个光秃秃脑袋的大和尚,五短身材,赤红脸,高鼻梁,细长的眼睛,炯炯有神,望人都带着煞气,五十上下年纪,走起路来,满身是劲,显出一副久经劳动锻炼矫健的劲儿,夜色下看的不明显,竟是暗红的僧袍,乃一个面目凶恶的西域番僧,全体护卫甲士无不惊讶出声。
“阿弥陀佛,小僧法号鸠摩那,酒肉不忌,吐蕃人士,陛下攻陷吐蕃,保留了我等在高原上继续传教侍奉佛祖,有大贤大智大功德,因此小僧特被寺中主持长老遣来护佑陛下平安,以还此因果。小僧既没有堪比奔马的块腿,也没有横扫千军的铜棍,一身功夫全在一对肉掌之上,生撕虎豹没试过,也只是混口饭吃。”鸠摩那一脸假假的笑意,说出的话却是童稚可爱。
李治没好气的朝归海一刀使了眼色,归海一刀颌首,从旁边禁卫腰间拔出一把横刀,高喝一声:“死和尚,看刀。”便猛地掷了过去,长刀划破长空,带着咝咝的破空声直刺鸠摩那心窝,声势惊人,看得出归海一刀确实没留手。
鸠摩那大惊失色,大叫一声,闭着眼下意识一掌劈出,咣当一声,那柄精钢打造的长刀,竟被鸠摩那看似“胡乱”的一掌劈断,咔擦一声断为两截,咣当坠地,鸠摩那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苦笑道:“大统领武艺惊人,何必为难小僧,吓死小僧了,今晚喝的酒都吓成一身冷汗了。”说完还不忘拍拍肥肉滚滚的胸脯,大口的喘气。
上官青衣凑到李治背后,小声道:“相公,这莫不是你常说的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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