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要闹就闹大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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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中的叶歌吟快速的把事情讲了一遍,然后一脸担心的看向刘振明。

“这么说来,他们倒是找得够快啊。”刘振明微微一沉吟,继续说道:“看来,多伦多是待不下去了,我原本还准备在这里住几天,然后前往温哥华呢!”

“刘兄,有什么需要尽管直说,只要我叶歌吟做得到的,一定会帮助!”叶歌吟一脸正色的看向刘振明,沉声说道。

“你不怕美国人迁怒于你?我还以为你们要把我交给美国人呢。”刘振明有些讶异的看着这位娃娃脸小伙子。

“刘兄太过小看我叶歌吟了,我是那等卖友求荣之辈吗?”叶歌吟不满的回道。

刘振明在心中嘀咕道:“俺们啥时候变成朋友了,才刚见面没有几分钟而已。”

不过,这人看起来倒像是真心实意,莫非是个热血小青年?那就让我试探一下。

“是为兄的不对,为兄一路被美国人追杀,期间更是见惯了尔虞我诈!”刘振明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想当初,为兄也是一腔热血,见洋人经常欺负我华人,而那个美国总统麦金莱更是可恶,任由这种排华情绪在美国蔓延,唉!想不到为兄最终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啊,让整个华人社会都受到了我的牵连。”

刘振明当即一边打蛇随棍上自称兄的说着,一边偷偷观察叶歌吟的表情,见他果然和自己预料的一样,说到洋人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

“刘兄,叶某一直敢于佩服你这样敢作敢为的汉子,想我华人,就是缺少这种精神,一盘散沙,疏于抗争,当年在卑诗的时候,我们一个矿厂的一百多名华人被五十名白人给赶走了,当年我还小,眼睁睁的任由他们拳打脚踢。”叶歌吟越说越激动,一把拉起自己的衣服。

刘振明仔细一瞧,只见他肚子上有一条不小的疤痕。

“这就是白人给我留下来的,我当时就发誓,等到我有力量反抗的时候,一定会要让他们把这些还回来的。”

叶歌吟嘴中的卑诗就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华人社区以bia的首字母简称“bc”音译为“卑诗”。

原来如此啊,可惜,就像叶歌吟所说的,敢于起来反抗的华人实在是太少了,不到生死存亡之关头,华人是不会起来反抗的。

华人的血性,早就在几百年前被磨灭了,要想唤醒,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得到的。

“好,只要大家都和你我一样,敢于站出来反抗,相信白人也不敢随意的欺负我等了,就算是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他们也敢于拿着简陋的武器与洋人作战,而我等来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国度的华人,怎可任由别人随意欺凌,脑袋掉了,碗口大个疤,人总有一死,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而不是窝窝囊囊。”刘振明霍的一下从腰间摸出一把手枪来,啪的一声放在桌上。

“叶兄弟,洋人住在哪里?刘某临走之前,得先解决了这些尾巴,否则他们一直死咬着我不放,也是一件小麻烦啊。”一直以来,刘振明就在逃跑,这让他有些厌烦了,难道只能你们追杀老子,老子就不能追杀你们吗?

当然,刘振明也不是无脑之辈,他料想美国人前来追杀自己的人员不会太多,与其一直被动的被他们截杀,不如反其道而行,干掉这些追杀之人,然后再徐徐而走。…。

叶歌吟却被他的胆大妄为吓了一跳,看到刘振明不像是说笑,不禁又被刘振明的气度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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