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远行之----明代传说(二十三)(1 / 2)
有好多人因此送命,如浙江府学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其中有“作则帝宪”一语,杭州府学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便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是骂他做过和尚。据说,有一年元旦夜里,朱元璋外出,发现一则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西瓜,坐在马背上,其中马蹄画得特别大。对此,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暗讽马皇后是个大脚,于是即命查缉,将作灯谜的人杖责至死。
文字狱从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
【打击贪官】
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
后来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的办法很特别: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相当今天的副部长)郭桓和各司郎中(司长)、员外郎(副司长)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20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
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
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
洪武十九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竟然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也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
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被腐败了。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一一做了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