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有偿服务(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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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昕副主任的安排,龚仲负责草拟了《正气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对外服务收入、支出、利润,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同时规定的利润的提成范围、基数、比率,以及提成分配问题。确保了局党组提出的单位得大头,个人得头要求;既考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平衡,又兼顾了具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等问题。

应该,对于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问题,局党组的指示是明确的,也是正确的;公司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的,也是合理的。但俗话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后来,在有偿服务管理问题上,因董昕副主任的支持,因更多的考虑范围的利益,这个方案没有得到落实,重复地出现了以前发生的问题。为此,龚仲与董昕又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矛盾。

在成本管理上,以物业公司副总经理马志兵为首的工程服务人员,在董昕的支持下,提出了核定利润率的管理办法。就是收入、成本、利润全部入账,但按核定利润率上交利润,成本费用单位不要管,由他们自己掌握,自己搞发票报销。而龚仲却提出反对意见,主张收入、成本、利润,全部按实际发生情况入账,全部处于单位财务的控制之中,特别是工程的成本费用,财务要加强审核。

马志兵副总经理气愤地道:“龚主任,你的这种观,实质上就是不放心我们。古人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果都象你这样想,我们就老老实实在家做好服务就行了,还开展什么对外业务?我也不在乎这钱,大家在家一起捆死算了。”

龚仲解释道:“马总,这只是财务制度规定问题,是手续问题,并不涉及什么信任不信任问题,你真的想多了。”

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得请董昕副主任拍板。董昕听了马志兵与龚仲的不同意见后,思考了一下道:“龚仲没有错,他想的是财务制度,是财务手续问题;马总也没有错,他考虑的是大家的积极性,是工作的方便。”

董昕副主任接着道:“龚主任,马总,对外开展型工程业务,是经局党组批准了的,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项工作的重新开展,是局党组对我们中心干部职工的关爱,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好好运作,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辜负局领导的关心。”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有矛盾就要好好沟通,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如果我们不注意,将好事办成坏事了,那不但辜负了局党组的关爱,也对不起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这项工作的重新启动,白了就是为了职工福利。因此,我们在运作过程中,要为了这个中心转,要人性化,不要太死板。”

董昕副主任停顿了一下,最后决定道:“我看就这样吧。对外有偿服务收入、支出、利润,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全部入账,由单位财务进行严格控制,不允许象以前一样在账外循环。这是局党组的要求,也是财务制度的规定。违反制度规定的事,我们任何人都不能做,以前的教训一定要记得。”

“但财务在具体监督过程中,也要灵活一,不要那么死板。毕竟是为了职工福利,如果太死板了会影响大家的积极性。我觉得只要工程的利润率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标准就行,这是一条原则性规定。其他问题都是问题,财务重应放在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合法,其他问题就不要过分追究了。”

就这样,在董昕副主任的支持下,对外工程财务管理,就全部按照马志兵副总经理的思路,以就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曾执行了十多年,但在江南局引起巨大风波,最后被局党组指令暂停,表面上是收入、支出、利润全部入单位财务账,严格处于公司财务控制之下。但实质上又回到了“解放前”,单位财务不能对工程的成本费用进行审计。也就是,只要在规定的利润率范围内,马志兵等人报多少成本费用,报什么费用,财务上都没有权力过问。

这样一来,对外承接的型工程项目利润率的制订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不但关系到个人与集体的利益问题,也关系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内部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平衡问题,更关系到以马志兵为首的工程管理人员私人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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