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陆时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这确实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且陆时确实喜欢看书学做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论什么样的厨艺什么样的菜,都可以搪塞说是自己书上看来了。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只要有书,要啥没哟。
石头铺的台子上放着今天买的菜,柠檬、蘑菇、韭菜、玉米、排骨,他先是把洗干净的排骨分成两份,大致是一边半斤,然后淘米,烧火。
把玉米一根切成四块,然后把玉米粒用刀刃给切下来,最近家里买了一个砂锅。他先把排骨放到沸腾过的开水里头过一遍,去了血,然后一半在放到砂锅里头,加水,加一勺盐,开始炖。另外一边,他把锅里头的脏水去掉,大火把锅烧的滋滋作响,水分蒸干。
直接把米饭丢到锅里头,干炒,注意别焦掉,一边往放着排骨的大铁锅里头放入酱油、姜片、盐,然后就是大力翻炒锅里头的米饭,炒干炒至微微黄色,出锅,锅里加水。
他再洗蘑菇,一切成四份,一起放到排骨里头揉着,差不多五分钟,均匀过后,放在那里入味。
以前家里头白面都算是奢侈,而现在储物柜里头时时刻刻都有面粉,用完就买,不用担心吃不到。陆时拿了一大碗的面粉,加水加盐揉成均匀光洁的面团,放在那里醒着。
等到面团揉完,差不多水也开了,他把饭放在小桶里头,然后上层放上了排骨和蘑菇,盖上盖子蒸饭。
然后等到准备功夫都做完,陆时一拍脑袋,“蠢死了,准是和夏永川那家伙待久了,饭这么早上锅,那我的煎蛋怎么办,太蠢了,还要等着。”
对的,陆时忘记炒蛋和韭菜就把饭下锅蒸了,这下子还得登上半个小时。他的准备功夫就花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了。
现在都十二点了。他把砂锅打开一看,刚才开大火炖的差不多熟了,然后转小火,把玉米放进去,慢慢的文火煨着,等会儿玉米和排骨的味道就会混合,然后排骨会炖的烂烂的,筷子一夹就松开的肉最好,入味,而且口感佳。
他跑出去看了看大人在大厅里头聊天,然后去把空了的盘子端出来,才拿起盘子,那个林梅就开口了,“这是叫小时吧,你菜做的怎么样了?做什么了?”
陆时虽然是不太耐烦回答她,但是大人面前的好孩子形象还是要维护的,“就是蒸饭还有,排骨汤,鸭蛋。”陆时并不想把菜谱说出来,就好像以往一样,他享受着做菜的时候,别人垂涎欲滴的猜着,却猜不到,苦苦的等着他做的菜一样。
所以当初夏永川老是追问,可他却从来没在菜成型前告诉夏永川他做的是什么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对于这个林梅倒不是,只不过是习惯使然。
林梅果然是撇撇嘴,这么简单的菜谱,出去一趟就买了排骨回来,让小孩子做,果然是敷衍。
林梅也不想想,换个人家家里,吃顿排骨也得是有客人的时候,哪家的客人来主人家里,被招待了一顿排骨还不满足的抱怨着,虽然还没吃到就是了。
陆时也不理,自己就回去了。
送一次苹果而已,就这么不甘心,还不如把苹果全部都吃掉了,也就不会觉得可惜了。
陆时就这么想着,趁着锅被占用,他就把苹果都用水果刀切成一块块的,插上竹签。这竹签比较粗,是村里头的人自己做的,但是没有毛边,也算是好手艺,大家都是买他们家的。
他把苹果端出去,自己就回来了,一来一去,花去了小半个小时。
然后他拿了鸭蛋,自从家里养了鸭子以来,似乎吃的就都是鸭蛋了,毕竟家里的鸭蛋堆积如山,干嘛还把钱给别人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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