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节 往事(2)(1 / 2)
往事()
到了1989年春节前,陇江县有华侨从境外回来,在当地投资修建了一家在当时看来相当豪华的宾馆。当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估计连三星都算不上,可在当时,却成了一个轰动全县乃至于全市的大事件。
开业那段时间,宾馆门前彩灯高挂、彩旗飘扬,还经常是锣鼓喧天。
更能吸引人的是,老板在宾馆大堂内架了一台摄像机,镜头就对着整个大堂,来来往往的人群,其图像马上就能在高高挂起的一台彩色大屏幕电视上显现出来。这对于这个偏僻的小县城来说,实在是太神奇、太有吸引力了,引得县城里大人孩子没事儿都要到大堂来走一走,逛一逛,看看自己在电视上的样子。
那段时间,宾馆客房自然也是暴满,人们都能以住一住这样的宾馆为荣。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新奇劲儿逐渐过去了,人流来的少了,可摄像机和电视却顽强地呆在原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突然有一天,刑警队接到报案,说宾馆401房间死了一个人。这个人可不简单,竟然就是江对面、大敏登的亲弟弟。勘察完现场,队里顺便也取走了案发当日大堂摄像机里所拍摄的录像带。
从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死者应该是在卫生间里,自己注射毒品时,因注射过量而死亡的。整个房间也很干净,唯一令人不安的地方是,死者身上除了少量毒品和一点点少得可怜的外币,竟然什么也没带。
那,他来陇江县,究竟要做什么呢?
在进一步展开的外围摸排中,宾馆门口卖百货的小店主反映说,事发当日,曾经见过庞勇强一伙进过酒店,大约一个多小时才出来。
结果,队里找庞勇强等人核实时,他们却一口咬定说,自己当天根本没有去过宾馆。接着,仅仅才过了一天,之前反映情况的店主又主动找到队里来,改口供了,说:"自己当时记错了,后来想起来了,庞勇强他们不是事发当日去的,应该是前一天。"
徐立功当然不会轻易被小店主的口供牵着鼻子走。当时,公安局里条件简陋,还没有录放相机,他找到一位私人老板借了一台,全队人一起围着电视,认真查看当天的录像记录。
看着看着,大家就发现了在镜头的最远处,也就是宾馆的另一处楼梯口,出现了一班人,一共四个。他们说说笑笑上楼去后,大约一个多小时左右,又迅速地从原处下楼,其中一人还朝大堂方向张望了一望,之后这些人全部从侧门离开。
从这把楼梯上去,刚刚好是到401室最近的方式,而这一伙人,其中有两人,徐立功怎么看、怎么像是庞勇强和庞勇钢,队里众人也均有同感,而且很快就依稀辨认出另外两人应该就是方杰和猪头。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如果核实,最起码可以断定,当天究竟是谁从这把楼梯上去又下来的。如果真是庞家两兄弟,他们又为什么要说谎,称自己根本没有去过宾馆?
只是,由于摄像机离得较远,大家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将带子上的人像与真人一一对应。
庆州市局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当然均要更强大一些。经与市局取得联系后,市局答应他们,让将录像带尽快送到市里来,由市里做进一步的清晰化鉴定,这样一来,一切问题均将迎刃而解。
从县里到市里,只有走公路。
班车一天要跑好多趟,不过,当天时间已晚,显然是走不了了。徐立功在队里办完手续,将录像带装进一只大号的牛皮信封袋子里,开着队里的边三轮摩托车,直接到车站买好了一张第二天早班去市里的车票。
刚刚回到家,摩托车还没停好,庞勇强就从楼梯口处闪出来叫道:"哥,等你好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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