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节(1 / 2)
丁鹤洋摸摸腰间那支崭新驳壳枪,奈地重重叹了一口气,方才换枪的好心情全被李卫手里的轻机枪给冲得一干二净,拳头硬的果然就是硬道理,枪比枪得扔,这人跟人实在没法儿比,李卫手里那支大枪足以让他手里那支小驳壳自卑的不敢从枪套里拔出来丢人现眼。
“哈哈!这个火力猛,我的配枪就要跟别人不一样!这才有个性!”李卫掂量着捷克式轻机枪,这枪比日式的十一年式的杀伤力强太多了,现在根据地内在没有流行自动武器的情况,它可是最好的单兵武器,当然重机枪除了在少数变态人手里外,是不算单兵武器的。
这回季平区长也扭过头去,一副惨不忍睹的模样,好大的一支枪,实在怪吓人的,他生怕着李卫一失手走火把这里的人全突突了。
“季区长,王保他们跑哪儿打游击去了!?”李卫随手把轻机枪挂了条枪带挎在背后,几个匣插进腰间的制式挎包里,子配额远远超出了干部备量。
以李卫背后的格斗刺而言,驳壳枪有跟没有也并没有多大区别,格斗刺的近战效率要比短枪强得太多了,而且也没有药的限制,捷克式轻机枪的密集雨足以弥补李卫的远程攻击力。[
“他们去高家庄打据点去了,十一区队也去了,听说那里有一个日军鬼子准备过冬的军需库。”季平区长说道,12区队已经出发一天了,不知道战果如何。
俗话说利不起早,若不是有个防守严密的军需库法一口吞下,12区队早就选择单干,何必再拉上个11区队,虽然现在仍是夏天,但再过几个月,冬天的装备能有着落总归是一件好事。而且还可以支援其他兄弟部队。
“我得去看看!”李卫歪了歪脑袋,看向丁鹤洋道:“老丁,你去吗?!”这一个多月,二人搭档也有点习惯了,李卫也习惯性的多拉个垫背。
丁鹤洋把个脑袋摇得像个拔浪鼓似的,道:“我就一小教导员,既然有区队大队主力行动,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去瞎凑什么热闹,万一路上碰到鬼子那可怎么办。”这一个多月,他可是吃够了苦头,一个文职干部跟着李卫满大山的乱转,还要躲避大股敌兵围剿,实在有些不容易。
“你不去,我去!”李卫算是一个相当敬业的职业军人,拿着虽然不高的兵饷,却是为自己和为国家而战。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一致时,为国家就是为个人。当兵不打仗,还吃什么军粮。
丁鹤洋一听,脸上挂不住了。李卫语气像是在说他是逃兵似的,这也是李卫一贯的语气,也不藏着掖着。
“那你自己去吧!”丁鹤洋打定主意不上当,他又不是什么战斗人员,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纯粹是当枪靶子。
“哦!集体行动你居然不去!你这叫什么来着,好像是组织……都说干部冲锋在第一线,你可好,刚升官就不参加集体活动,摆谱是吧,我看啊……”
正如丁鹤洋所料的,李卫趁机搬弄是非,一顶顶上纲上线的高帽子砸将过来,把丁鹤洋脸色铁青,这小子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恩戴德,还亏得自己救了这小李子一命呢。
“你,你狠,我去!我去还不成吗?!有你这样打击人的吗?!~”丁鹤洋的头一阵阵地大,论起斗口摆歪理,李卫甚至比他还更适合当这个教导员,这顿小鞋可给他穿的,他敢说个不字,绝对会被打击成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逃兵。
区长季平忏忏地道:“你们先聊,我有事,先走一步。”他没法儿再站在这儿,李卫的言语犀利甚至让他感觉到比李卫的武功更厉害多了,这炼神诀虽然没了,却好像都练到嘴皮子上,果然是杀人不见血,割肉不用刀,资历也算是老油条一般的丁鹤洋依然架不住李卫三眼两语的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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